庄 家(第2/3页)

“大伯,如果没有什么吸引,那他为什么还要舍弃一切走开?”

庄明似乎被我问住了。他头颅向前探去,好像要来嗅一嗅我身上的气味。我看见他的上唇收束起来,紧紧包着发灰的牙齿。他发出一声不易听到的叹息,“年轻人好比是一群牛羊,现在他们已经一哄而散了——四下里奔出去,那不是很危险吗?”

他这样说,是不是在把自己当成了牧人?而我们只配当牲畜。我很想提醒尊敬的长辈一句:所有的家养动物原来都是野性十足的,它们分属于荒原和山岭,只是后来才被驯化,被圈养或是拴养。只是这样想,没有说出。

老人说:“讲穿了,这是一种背叛。”

这句话太熟悉了。我们走入了一个特殊的年代,我们要不断被人用食指点着:“看,背叛!背叛!”好像背叛成为下一代人的集体行为。他为什么不用“逃跑”这个字眼?显然经过了权衡。“逃跑”比“背叛”的罪过要轻得多,而“背叛”两个字下边加了黑点,是不容饶恕的。我想,那些四散奔跑的牛羊起码是背叛了放牧者……我承认有人是被宠坏了,不过是谁在宠他们,一直把他们宠得泪水涟涟、大声呼叫、夜不能寐,把他们宠得发不出一声呻吟?我真想问问可爱的庄老,是谁把他们宠成了这样……

沉默。这样过了很长时间,他突然抬起眼睛往门口那儿望了一眼——门早已被他关得严严实实,但他仍不放心。我知道他要谈更重要的事情了。果然,他声音压低问了一句:

“我们做父亲的往往对有些事情很难了解,这就叫灯下黑。你能来太好了。我想问你一句,希望你不要蒙骗我这样一个老人。我也有权利知道这个……”

我突然紧张了,我说:“怎么会呢,请讲吧,庄伯伯。”

“我想问问你,我的孩子有没有其他劣迹?”

“您能说得……再具体一点?”

“嗯,就是说,他的生活作风……”

我明白了,这是怀疑儿子逃到了情人那里藏起来了。我毫不犹豫地摇头:“没有,从来没有;我们都知道他很爱李咪。”

“嗯,但愿这样;那么其他方面呢?”

我想了想,“好像之前一段他的工作忙一些,各方面的压力都太大。特别是那年九月发生的事——我是说,一个朋友的处决,这对他打击太大了,总让他做噩梦……”

庄明马上愤怒起来,手在沙发扶手上拍打一下,“打击太大!什么啊!依我看还是出手太晚!他那个朋友,还有他,都该枪毙!你不知道庄周做了什么,你不知道……”

他气得大口喘息,手开始哆嗦,恨恨地瞥我一眼,好像连我也该枪毙。我吸了一口凉气,心怦怦乱跳。我马上想起了吕擎前几天说到那个可怕的九月时,对庄周的含糊其辞。我这会儿真的不知道庄周还有什么滔天大恶瞒了我们,所以我极想弄明白。我两眼直直地盯住这个青筋暴起的老人。

“是的,他不属于那个流氓集团。可是他的思想深处与他们并没有什么不同!他的卵翼下什么人都有,他甚至纵容包庇一些淫棍、异己分子!他竟然敢于盗用我的名义去执法机关,去为不法分子活动……”

庄明已经气得上气不接下气,一只手用力扶住自己的腰。

我松了一口气。原来是这样。我想为庄周辩白什么,可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我知道这不可能说得清楚。我一声不吭,等待面前的老人火气消下去。

“他走得真不是个时候啊,”庄明闭了闭眼睛站起,口气缓和多了,“孩子刚刚三岁多一点,还有爱人、父亲、母亲;不要说更大的责任了,家庭的责任他都不愿尽……”

看着这个消瘦的、额角上那根青青脉管不停跳动的老人,我突然想起了他年轻时候的传奇——我不止一次听人说过他的故事——他也有过出走的历史啊!我想说:你们庄家就是这样啊,儿子恰恰是继承了父辈的禀性呢!

他从茶几上拾起了那个小小的眼镜戴上。

我想谈话该结束了。这是我认识他以来的第一次长谈。这个人一直是腹富口俭,我们这次已经谈得太多了。

他最后说:“希望你们都好自为之,不要一时冲动就什么也不顾,遇到事情先冷静下来,想得多一些,啊!”

最后一个语气助词让我感动。它提醒我面前站着的是一位慈祥的长者。

“你们也许能知道他的消息,请到时候一定通知我们;如果能见到他就更好,要告诉他:我让他马上回来。”

我点点头。

他走出了屋子。

3

就在这段短短的时间里,我匆匆想了一下离去的老人。

他是长江以北有名的一个大家族的长子,当时只有十七岁,是个独生子。整个家族里他被寄予的希望最大。这个家族在大江南北的几个城市都有产业,而且上溯几代,每一代里都要出一两个做官的人。当时父亲要把他送到省城,几年后再送他出洋。这个家族完全有这个力量。十七岁的男子汉面临抉择,尽管在长辈人眼里他压根儿就没有什么好犹豫的。家里人给他打点行装,并忙着让他完婚,这也是家族的规矩。他们不但给他准备了无所不备的行头,而且还给他准备了一个如花似玉的姑娘。这姑娘品貌双全,知书达理。家里人就等着完婚之后将其送上旅途了。可就在这个决定一生命运的前夜,他逃脱了。

那是个暴雨之夜,他像落汤鸡似的一直向着东北方跑去。这一跑再也没有停歇,一直跑到了华东,又跑到了半岛。就这样,他成了一个红色战士……

这个经历与我们所听到的很多故事都有点雷同,但真实情形就是如此。庄明成了革命队伍里最有文化的年轻人,后来参与创办了革命根据地的第一张报纸,又办书店,出版革命书籍。在一次大转移中他受了伤——那时候他还不到二十岁,就是这次负伤使他遇到了现在的爱人、当时的护士长爱旭。

爱旭只有十几岁,是个肩头瘦瘦的农村娃娃,差不多一下就爱上了儒雅的庄明。她从来没见过革命队伍里还有这样的小伙子:戴一副眼镜。她不能理解的是他从哪儿搞来了满肚子的学问,给她讲个不休。为了度过养伤治疗的日子,他随身带了很多书。爱旭当时只认得很少几个字,就听他读书。他出院时带走了这个农村姑娘的心。

他无论离医院多远,每个星期都要跑回来看她一次。他们使用当时通用的语言来表达炽热的爱情:让我们比同志的关系更进一步吧。不知谁首先说出了这句话,反正成了。最值得纪念的是战地婚礼。那时华东战场最有名的一次战役的序幕已经拉开。就是这一年,一个阴雨连绵的秋天,他们正式走到了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