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一位女士的罗曼司。她为什么向一位邮迷要走了一枚(第3/8页)

但是,她逐渐产生了继续学习的想法。英雄真诚地支持她。孩子送进了街道托儿所,破格地提前享受了全托。她被保送到了医学院。然而,万没有想到,在医学院里,她的生活由渐变到突变,又有了一个惊人的转折。

回首往事,她感慨万端。最初,她是学校里最老实、最用功也最受尊敬的学生。她本不是正式考入的,底子薄,理解力一时跟不上,学习非常吃力。在学校里,除了课堂、实验室、图书馆、宿舍,她几乎哪儿也不去。一到星期六下午,她便回家。星期日她准时返校上晚 自习。一板一眼,丝毫不乱。

但她终于有了变化。从哪一天、从什么事情上变起的?说不清。或许一切都是从那件紫罗兰色的布拉吉引起的?同宿舍的金鹂鸣,是个上海人,聪敏伶俐,精力过剩。有一天她自己缝制成了一件紫罗兰色的布拉吉,请慕樱替她试穿一下,她好从旁观察,以便进一步加以改进。她俩身高、体态相差不多。慕樱手里拿著讲义,温驯地穿上了,继续背讲义,而金鹂鸣把她转来扭去,不时用别针别住这里、那里。突然,金鹂鸣走远几步,双手在胸前一握,惊叫起来:“慕英——天哪!”慕樱吓了一跳,讲义掉到了地下。莫名其妙之中,金鹂鸣已经把她拉出了屋子,一直拉到楼门口的大镜子面前,激动地朝镜子里指去——慕樱永生永世难忘那关键的一瞥:那是一次震撼、一次启蒙、一次“创世纪”、一次“失乐园”——她第一回发现了一个原来隐蔽著的自己!她原来竟可以显得那么婀娜多姿,那么光彩照人!偏巧一些路过的同学好奇地围了过来。金鹂鸣爽性进一步为慕樱调整了短发的样式,并且当场让另一位同学脱下了半高跟皮鞋,让慕樱换上——周围的同学们不约而同地爆发出了一阵欢呼和惊叹……

对于金鹂鸣她们来说,这个晚上一过,这件事便也撂到脑后了。慕樱呢?她似乎也撂在了脑后。她依旧穿她的短衫、长裤、她的带扣襻的布鞋。但她心上却仿佛窜出了一片春草,那是原来所没有的。回到家里,当她意识到自己在大衣柜的穿衣镜面前有较长的停留时,她脸红了。

隔了很久她才穿上了第一件自己的布拉吉。英雄毫无反应——既没有赞赏也没有皱眉。金鹂鸣为她的那件布拉吉进行了细致的加工。慕樱象小偷一样,跑到楼门口的大镜子面前,左觑右望,证实无人,这才匆匆然而又死死地照了一会儿镜子。

她依然非常用功。同学们也依然把她视为一位特别值得尊敬的同学。

又是一个星期六,金鹂鸣拉她去看一个画展,她犹豫了一下,跟著去了。在美术馆里她和金鹂鸣走散了。她竟颇为惶惑。结果遇上了葛尊志。她当然认识他——他是系团总支书记,经常在系里的团员大会上作鼓动性的发言。他自然也认识她,并且首先表现出对她的尊敬和关怀——他发现她似乎对造型艺术非常隔膜,便陪著她从一个厅到另一个厅细细地参观,结合著对一些重点画幅的讲解,巧妙地向她灌输了一整套的美术知识。出了美术馆,他耐心地把她送到了电车站,并一直看著她上了车,这才离去。

她一幅画也没有记住,却记住了他那天的言谈风貌。

从外人看来,一切都变化得很快。从她自己来说,一切变化都是极其缓慢的、不知不觉的。她有一天在家里,惊讶地发觉,她头一回受不了英雄嘴里的蒜味,而他从来都是每餐必吃生蒜的呀。她劝他不仅每天早晨要刷牙,每天临睡时也要刷牙。不知为什么她的语气反常地强硬起来,而他头一回同她有了争吵。有一个星期六她没有回家。金鹂鸣劝她参加学校里的周末舞会——其实以前金鹂鸣也劝过,而这一回只不过是重复以前的话语,并没有采取什么特殊的“勾引”手段,慕樱竟破例地穿著布拉吉去了。她本来对自己说:我坐坐、看看就走。可是她一坐便坐了很久。她为自己以前从不参加这种活动而感到惊奇。当她看到葛尊志彬彬有礼地邀请别的女同学当舞伴,并同那女同学游云般地飘动在舞池中时,她心上生出了一种过去没有体味到的心理。后来她才知道,那就是嫉妒。外系的男同学走过来邀她跳舞,她生硬地加以拒绝,同时感到羞愧。

又一次期考过去,她成绩中平。金鹂鸣塞给她一本美国小说《红字》,劝她“松弛一下”。她一口气读完,不禁格外紧张。她开始自己到图书馆借阅小说。读了 《青春之歌》,她再看见葛尊志,总觉得他就是卢嘉川。

回到家里,她感到气闷。她讲的,他不感觉兴趣。他讲的她也不感觉兴趣。那位元记者当年所写的三篇通讯,早已被广大读者忘怀。新的英雄层出不穷。而她丈夫所领导的那家街道工厂,因为产品已无销路,又逢精减潮流,并入了另一家街道工厂,丈夫担任了那个厂子的副厂长,刚一去,就与正厂长闹上了矛盾。

正当她的视野迅猛扩展时,他的光彩却急剧暗淡下来。不是他们 自己,而首先是邻居们,开始提出了这样的问题:他们是否般配?他们是否能够长久?

后来爆发了第一次伤感情的争吵。导火线是一桩琐屑而无聊的事。

她故意连续两个星期六都没有回家。她开始觉得往昔的荒唐。她竟愚昧到不能区分崇拜和恋爱,献身精神和满足情欲,阶级情谊和夫妇之乐。她可以让一个思想品质高尚的英雄支配她的精神,她凭什么非得让一个独眼破腿的粗笨男子占有她的身体?

她在大食堂里勇敢地凑到了葛尊志身边,并且以必被羞辱而不悔的气概,请他陪自己参观一个新的美术展览会。对方既非受宠若惊,也未怫然拒绝,而是近乎漫不经心地应允了。

她同葛尊志来往渐渐频密。她实实在在地爱上了他。

有一天傍晚,她从图书馆出来,突然看见葛尊志同另一位女同学颇为亲密地走在一起,并且顺著甬路朝小树林那边缓缓而去。她的心仿佛被揪了一下。她本能地转到一株大树后面,佯装在那里默诵外语,其实是监视著葛尊志和那位女同学的行动。葛尊志倒背著手,那位女同学手里摆弄著一杈树叶,在小树林边上走过去绕过来。似乎谈得十分惬意,那景象在她心中煽起越冒越高的火苗。夜色苍茫中,葛尊志同那女同学终于顺著甬路走了回来,并且在一个小岔道上分了手。她不记得自己是怎样地走到了葛尊志的面前,发出了怎样的质问,并且也不记得葛尊志是如何向她解释的——单记得葛尊志脸上那惊诧莫名的表情,那表情犹如一面雪亮的镜子,照出了她非破釜沈舟不可的处境……她也不记得是怎样把葛尊志引回了小树林,走入了小树林深处,单记得他们两个面对面楞楞地站定后,葛尊志问她:“慕英同志,你怎么了?”她竟陡地扑上去搂定了他,歇斯底里地说:“我要你爱我!我要我要我要……”葛尊志先象化石般僵住,随后便把她的胳膊解开,让她站回去,声音颤抖地说:“那怎么行!那怎么行!”可是,当他们四目电光般交击后,葛尊志却又陡然扑过去搂住了她,吻著她的额头,喃喃地说:“行行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