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 第一章(第2/3页)

马伯乐的父亲,本是纯粹的中国老头,穿着中国古铜色的大团花长袍、礼眼呢千层底鞋,手上养着半寸长的指甲。但是他也学着说外国话,当地教会的那些外国朋友来他家里,那老头就把佣人叫成“Boy”,喊着让他们拿啤酒来:

“Beer,beer!”(啤酒)

等啤酒倒到杯子里,冒着白沫,他就向外国朋友说:

“Please!”(请)

是凡外国的什么都好,外国的小孩子是胖的,外国女人是能干的,外国的玻璃杯很结实,外国的毛织品有多好。

因为对于外国人的过于佩服,父亲是常常向儿子们宣传的,让儿子学外国话,提倡儿子穿西装。

这点,差不多连小孙子也做到了,小孙子们都穿起和西洋孩子穿的那样的短裤来,肩上背着背带。早晨起来时都一律说:

“Good morning!”(1)

太阳一升高了,就说:

“Good day!”(2)

见了外国人就说:

“Hello,How do you do?”(3)

祖父也不只尽教孙儿们这套,还教孙儿们读《圣经》。有时把孙儿们都叫了来,恭恭敬敬地站在桌前,教他们读一段《圣经》。

所读的在孩子们听来不过是,“我主耶稣说”,“上帝叫我们不如此做”,“大卫撕裂了衣裳”,“牧羊人伯利恒”,“说谎的法利赛人”……

听着听着,孩子们有的就要睡着了,把平时在教堂里所记住的《圣经》上的零零碎碎的话也都混在一道了。站在那里挖着鼻子,咬着指甲,终天痴呆呆的连眼珠都不转了,打起盹来。

这时候祖父一声令下,就让他们散了去。散到过道的外边,半天工夫那些孩子们都不会吵闹。因为他们揉着眼睛的揉着眼睛,打着哈欠的打着哈欠。

还有守安息日的日子,从早晨到晚上,不准买东西,买菜买果都不准的。夏天的时候,卖大西瓜的一担一担地过去而不准买。要吃必得前一天买进来放着,第二天吃。若是前一天忘记了,或是买了西瓜而没买甜瓜,或杏子正下来的时候,李子也下来了,买了这样难免就忘了那样。何况一个街市可买的东西太多了,总是买不全的。因此孩子们在这一天哭闹得太甚时,做妈妈的就只得偷着买了给他们吃。这若让老太爷知道了,虽然在这守安息日的这天,什么话也不讲;到了第二天,若是谁做了错事,让他知道了,他就把他叫过去,又是在那长桌上,把涂着金粉的《圣经》打开,给他们念一段《圣经》。

马家的传统就是《圣经》和外国话。

有一次正是做礼拜回来,马伯乐的父亲拉着八岁的雅格的哥哥。一出礼拜堂的门,那孩子看一个满身穿着外国装的,他以为是个外国人,就回过头去向人家说:

“How do you do?”

那个人在孩子的头顶上拍了一下说:

“你这个小孩,外国话说得好哪!”

那孩子一听是个中国人,很不高兴,于是拉着祖父就大笑起来:

“爷爷,那个中国人,他不会说外国话呀!”

这一天马伯乐也是同去做礼拜的,看了这景况,心里起了无限的憎恶:

“这还可以吗?这样的小孩子长大了还有什么用啦!中华民族一天一天走进深坑里去呀!中国若是每家都这样,从小就教他们的子弟见了外国人就眼睛发亮,就像见了大洋钱那个样子。外国人不是给你送大洋钱的呀!他妈的,民脂民膏都让他们吸尽了,还他妈的加以尊敬。”

马伯乐一边收拾着箱子,一边对于家庭厌恶之极的情感都来了。

这样的家庭是一刻工夫也不能停的了,为什么早不想走呢?真是糊涂,早就应该离开!真他妈的,若是一个人的话,还能在这家庭呆上一分钟?

还有像这样的太太是一点意思也没有的了。自从她生了孩子,连书也不看了,连日记也不写了。每天拿着本《圣经》似读非读地摆起架子来。她说她也不信什么耶稣,不过是为了将来的家产,你能够不信吗?她说父亲说过,谁对主耶稣忠诚,将来的遗嘱上就是谁的财产最多。

这个家庭,实在要不得了,都是看着大洋钱在那里活着,都是些没有道德的,没有信仰的。

虽然马伯乐对于家庭是完全厌恶的了,但是当他要逃开这个家庭的前一会工夫,他却又起了无限的留恋:

“这是最后的一次吧!”

将来还能回来吗?是逃走的呀,父亲因此还不生恨吗?

“还能回来吗?还能回来吗?”

他在脑子里问着自己。

“不能回来的了。”

他自己回答着。

于是他想该带的东西,就得一齐都带着,不带着,将来用的时候可就没有了,而且永远也不会有的了。

背着父亲“逃”,这是多么大的一件事情,逃到上海第一封信该怎样写呢?他觉得实在难以措词。但是他又一想,这算什么,该走就走。

“现代有为的青年,做事若不果断,还行吗?”

该带的东西就带,于是他在写字桌的抽屉里抓出不少乱东西来,有用的,无用的,就都塞在箱子里。

钟打了半夜两点的时候,他已经装好了三只大箱子和两只小箱子。

天快亮的时候,他一听不好了,父亲就要起来了,同时像有开大门的声音。

“大概佣人们起来了!”

马伯乐出了一头顶汗,但是想不出个好法子来。

“若带东西,大概人就走不了;人若走得了,东西就带不了。”

他只稍微想一想:

“还是一生的命运要紧,还是那些东西要紧?”

“若是太太回来了,还走得了?”

正这时候,父亲的房里有咳嗽的声音。不好了,赶快逃吧。

马伯乐很勇敢的,只抓起一顶帽子来,连领带也没有结,下楼就逃了。

马伯乐连一夜没有睡觉赶着收拾好了的箱子也都没有带。他实在很胆小的,但是他却机警。

未发生的事情,他能预料到它要发生。坏的他能够越想越坏。悲观的事情让他一想,能够想到不可收拾。是凡有一点缺点的东西,让他一看上去,他就一眼看出来,那是已经要不得的了,非扔开不可了。

他走路的时候,永久转着眼珠东看西看,好像有人随时要逮捕他。

到饭馆去吃饭,一拉过椅子来,先用手指摸一摸,是否椅子是干净的。若是干净的他就坐下;若是脏的,也还是坐下。不过他总得站着踌躇一会,略有点不大痛快的表示。筷子摆上桌来时,他得先施以检查的工夫。他检查的方法是很奇怪的,并不像一般人一样,不是用和筷子一道拿来的方纸块去擦,而是把筷子举到眼眉上细细地看。看过了之后,他才取出他自己的手帕来,很讲卫生地用他自己的手帕来擦,好像只有他的手帕才是干净的。其实不对的,他的手帕一礼拜之内他洗澡的时候,才把手帕放在澡盆子里,用那洗澡的水一道洗它一次。他到西餐馆去,他就完全信任的了,椅子,他连看也不看,是拉过来就坐的(有时他用手仔细地摸着那桌布,不过他是看那桌布绣的那么精致的花,并非看它脏不脏)。刀叉拿过来时,并且给他一张白色的饭巾。他连刀叉看也不着,无容怀疑的,拿过来就叉在肉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