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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一点。”

不知是有意无意,那两个刑警也看了徐五四一眼,然后放慢动作,格外小心周到地把媛媛放进盛尸匣里。徐五四心里突然涌过一阵感激的热流,他不该把别人全都想得那么无情,欢蹦乱跳的小姑娘,谁也不愿意她碰上这种飞来横祸,这种事谁心里都不好受,人同此心,心同此理吧。

在那天的现场勘查过程中,没有进行照例要进行的临场讨论,因为现场的情况简单得不能再简单了,陈尸的现场就是杀人的原始现场,并没有经过任何伪造,再加上现场保护人员缺乏经验,把现场的范围划得过小,除了那片铺满焦渣子的斜坡地被保护起来以外,其余地方都叫围观的人搞乱了,所以再也没法儿判断犯罪分子的出入口和逃逸的方向。现场勘查的拍照、绘图、法医、痕迹等各摊工作都结束得很早,凌队长预设的那个准备一查到方向就立即出击追捕的机动组,也一直没有派上用场。

现场情况分析会是回到分局吃过午饭以后开的,当时组长叫徐五四休息冷静一下,没有叫他参加。第二天凌队长就把他和于英雄发到清河农场去了,所以对案件的全貌他并不十分了解。可今天下午组长讲的那些情况,却是他早有预料的,杀人的家伙并非老手,可以从现场的毫无伪装和预谋的迹象这一点上看出;现场勘查的一无所获,又可以由那天现场情况分析会之短促而想见。他知道这将是一个难办的案子。

在那本犯罪侦查学教材上,有这样一句样:“任何实际存在的犯罪都和一定的时间和空间相联系,任何客观的犯罪活动,都必然会引起自然界原有状态的改变而留下犯罪的痕迹。”为了去年那场考试,他已经把这段话背得滚瓜烂熟了,……可教材上为什么偏偏没有说,在现有的技术水平和物质条件下,人们有时是否还没法儿从某种被改变了的自然界中,提取足以被法律承认的犯罪痕迹?教材上为什么忘了说!

听组长刚才的意思,那天工地上的值班员很可疑,这倒和徐五四的直觉吻合了。他记得那人有四十来岁,矮个儿,虚胖,在那天的现场访问中,这家伙一连气说了一串“没有”,活活把人气煞。对,这人可疑!

不行,说什么他也得去参加郑媛被杀案的侦破工作,他实在需要参加这个案件的工作!在去清河农场之前,他已经向队里写了检查,凌队长为什么还要死揪住他的错处不放呢?而对葛建元的窝赃问题却又一味牵强附会,以官压人,谁要反对他就冲谁发火儿,什么作风!他万没有想到识人之难,难在长久,他来刑警队都一年多了,以前居然对凌队长抱了那样一个崇敬佩服的心情。而如今,光凭葛建元这件事,要想叫自己再像以往那么服他,反正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