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第2/4页)

“她是我女朋友,你们不准让她进来!”

肖童几乎是让人拖着,塞进了欧阳兰兰的汽车,车子一开动他便开始昏昏睡去。欧阳兰兰把他带回了樱桃别墅,让人抬进屋里,除去鞋袜和吐脏的外衣,放到床上,他依然神志不清如死人一样。

这是肖童生来第一次醉酒,那感觉像发高烧打摆子生了大病。半夜时他记得自己醒了一次,迷迷糊糊看见欧阳兰兰坐在床边,她用手轻轻抚摸他的脸庞,问了一句什么话,他没有答出口便又矇眬睡去。

再次苏醒是第二天中午,太阳的强光使整个屋子明亮异常,他的头依然如针刺般的疼痛,全身乏力无骨。左右一看这竟是欧阳兰兰的卧房,明快有余温馨不足。慌乱中他发现自己竟是半裸,那瞬间竟有失身之感无地自容。门声响动,欧阳兰兰进来了,手里拿着他的洗好熨平的衣裤,放在他胸前问他,要起来吗?起来吃点东西吧。他把被子拉严,说你出去我穿衣服。

欧阳兰兰冷冷一笑,说,你还怕我看吗?昨天我给你脱的时候早就看了个全面。她话虽如此说,人还是出去了。

穿好衣服,他看见镜子里的脸,触目的惨白,眼圈围了一层黑晕。他想昨天是喝醉了,醉的滋味真难受,以后一定滴酒不沾。他仔细回想昨晚是和谁喝酒为何而醉,猛然想起大概因为文燕。为文燕他还和人动手打了一架。但如果不是欧阳兰兰后来告诉他,打架的对手是谁以及胜负输赢他已全然忘记。

欧阳兰兰叫人做了些口味清淡的饭菜,他的胃里有股烧灼感难以下咽。兰兰说你就在这儿休息两天吧,恢复一下身体。她这句话使他想起什么,火急火燎地说你赶快送我回学校,我们明天校庆的演讲比赛今天下午要彩排。

无论路上怎么赶,他回到学校时还是误了走台的钟点。走进礼堂时彩排已到一半。他顶着无数批评的目光走到卢林东面前低声检讨,卢林东说明天就是正式比赛了,你该收收心了不能还是这么个状态。

彩排是为了计算时间、演练节奏和调试音响,因为有不少选手的演讲都配有音乐。肖童的《祖国啊,我的母亲》就是用钢琴协奏曲《黄河》做配乐的。演讲比赛的总导演是校团委的副书记,她要求每名选手都把演讲词像实战一样朗诵一遍。尽管肖童晚到了,被安排在最后演练,但走完台卢林东还是信心大增。认为其他系的选手声音平淡表情呆板,到明天必是不堪一击。肖童说,人家今天都留着一手,故意表现平平兵不厌诈,你得和系里把丑话说在前头,万一我输了可别承受不了。卢林东说,他们可没那么高的智力搞这种阴谋诡计,咱们争一保三方针不变。肖童说,要弄个第四是不是就得把我开除学籍?卢林东笑道:你放心咱们明天走着瞧!

傍晚肖童给欧庆春的单位打了个电话,问庆春出差回来没有。他很想让她来看看这场演讲比赛。为了这场比赛他经过了旷日持久的演练,他希望庆春能够目睹他的那种只有在舞台上才适合表现出来的风采。

庆春办公室的人说她出差刚回来,但现在开会去了会还没有散。他过了四十分钟又打,接电话的正是庆春自己,听到她的声音他兴奋得难以抑制:

“咳,是我。”

“啊,是肖童啊,你好吗?”

“还行吧,你呢?”

“我也挺好。”

听得出来她的声音很疲惫,但语气还是快活的。他问:“你的任务完成了吗?你们这次顺利吗?”

“还算顺利吧。你提供的情况很有价值,应该好好地谢谢你呢。”

肖童说:“想谢我的话,就答应我一件事好吗?”

电话那边笑了,“你总是喜欢讲交换条件。你又有什么事?”

“来看我明天的演讲比赛吧。有你助威我会赢的。”

“我去了你不紧张吗?”

“不会的,我从小就是个人来疯。”

“好吧,明天我会提前一会儿去,还有事要和你谈。”

肖童没想到庆春这么痛快就答应了,这毕竟要占用她的上班时间。他和她约了见面的时间和地点,约了不见不散。

演讲比赛就在他们学校刚刚落成的礼堂举办,那礼堂是好几个香港大亨联合赞助的,由一位曾在本校建筑系毕业早年留学海外后来举世闻名的设计大师亲手设计,现已成为燕京大学的一个体面。它的外观高大雄伟,看上去卓尔不群。又给人一种陈旧感,一种空荡荡的整洁,这就避免了一团新气的浮华和俗艳,也避免了以后的陈旧。学校里到处都是饱学之士,任何重复、抄袭、套裁和流俗的东西,在这里都不会得到喝彩。尽管它朴素简洁,但毕竟有教堂般壮观的结构,这结构又使你感到它的奢侈和价值。建筑的精神含义也是一种形而上的东西,也许它的本质和宗教一样,就是使人卑微。

肖童把在演讲比赛前和庆春的见面就约在了这里。这礼堂一落成便成为学校的一个新的标志性建筑,非常好找。他们在礼堂的背面见了面,背面是一片青青的草地和树林。在一个庞大建筑前的草地上与情人约会,在肖童看来有些欧式的情调。况且站在礼堂魁伟的躯干下他并无卑微渺小之感,反而觉得仰仗了它的庇护和威风。

因为今天是正式比赛,所以他穿了一身笔挺的深色西服。他的身材挺拔,而西服又是在德国买的,质量很好,所以看上去极其妥帖。他和庆春坐在草地上,他把西服上衣脱下来小心地放在一边以防弄皱。庆春今天倒是穿得很随便,不认识的看了会以为她也是本校的学生,是肖童的同窗。

肖童此时的心情格外好,不像前几次和庆春见面时那么深沉严肃。他有些放荡无形地在草地上或坐或躺,有时还把腿放肆地跷到天上。他和庆春吹嘘着他的男人气概,也就是前天喝醉以后的那场表演:妈的我把那个打我的小子揍了,揍得满脸开花见红见彩。我说过我不会让他们白揍的,下次我见了他还得揍,那种王八蛋吃硬不吃软。

庆春问:“你在哪儿揍了他?”

“在帝都夜总会。”

“你干吗总去那儿,干吗迷上夜总会了?”

“没有,我去玩游戏机。”

“你这么大了怎么还对这东西入迷?”

“我不玩这东西怎么能给你们找到那张账单。”

庆春说:“肖童,那是另一回事。我觉得你已经不小了,你应该成熟些,别再总玩游戏机,别再动手和人打架,嘴里干净点别骂骂咧咧的。我知道在大学里嘴粗是一种时尚,但我看不惯你这样。”

肖童半是认真半是嬉皮笑脸地说:“行行行,我听你的,我把一切都改了,我变得深沉了文雅了你就会爱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