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第3/4页)

凌信诚慌乱地问道:“她现在在哪儿,在公安局吗?”

姜帆回答:“对,昨天晚上抓的她。因为她撞的那个人伤很重,以后肯定要残废的,所以她把那人送到医院后就害怕了,她害怕坐牢,所以她跑了,躲到她舅舅那儿去了。昨天晚上,她听了她舅舅的话,上公安局去自首了。”

凌信诚皱起眉头问:“法院会判她什么呢,判她伤人罪?”

“是交通肇事罪。”姜帆在做出这样的更正后,才露出些许倦态来,他满脸疲乏地叹了一口气,说:“她真的不想去坐牢的。”

姜帆的表情让凌信诚突然想到一个最核心的问题,这问题也许才是这个清晨的全部玄机,他尖锐地盯着姜帆试图躲避的双眼,语言的锋芒和目光一样锐利:

“那你和她是什么关系,她为什么一出事就先打电话找你?”

姜帆果然如料地沉默了片刻,那片刻的无言道出了全部可疑。他有几分艰难地咽了一口唾沫,避重就轻地说道:“我是她的朋友,我们之间……朋友而已。”

“你们从什么时候开始,就是朋友了?”

姜帆再度沉默,然后他说:“这些事也许以后再谈更为合适,现在救人要紧。”

凌信诚则立即变得任性和恶毒:“好,如果你不想说的话,那就请你出去吧。你不是说救人要紧吗,那你赶紧救人去吧。”

姜帆没再沉默,他慢慢地说道:“我们认识很久了。”

“多久?”

“大概,五年了吧。”

凌信诚微微点头,轻轻自语:“我明白了,你就是那个男人。”他冷冷地笑了一下,抬高了声音:“五年了,你怎么没跟她生个儿子?”

姜帆依然表情镇定,镇定得几乎没有表情:“我本以为那孩子是属于我的,后来证实不是。”

“那你为什么不去救她?”

“我没有能力。摆平这种事情需要金钱,需要关系。”

“她要我怎么救她?”

“她希望躲过这一劫,她不想去蹲监狱,哪怕法院定了她的罪,但只要能判她缓刑就可以。她的条件是,你父亲后来答应给她三百万元,她可以让掉一百万。还有那个孩子,她愿意完全遵从你的意思。你要也行,你不要,就由她自己抚养也行。总之一切由你。”

凌信诚与姜帆在公寓中的这番对话,按凌信诚所述,大意如此。

那个清晨两人之间并未答成任何协议,但凌信诚很快回家见了父亲。他和父亲商量的结果,是双方让步妥协。父亲答应花钱托人,让仇慧敏尽量避免牢狱之苦,而凌信诚也答应父亲,收下那个横生出来的孩子。

凌信诚当天晚上找我,向我诉说此事。他希望我能替他去找找优优,向她解释这事的原委。这事似乎像一支发酵剂,催着他把一切秘密摊开,催着他迫切希望表明心迹。在他看来,这个传情达意的月老的角色,非我莫属,因为我是优优与他都能相信之人。

在这间狭小的雪茄吧里,我们谁也没有喷云吐雾,只各要了两杯浓浓的咖啡,品尝着恋与失恋的苦味。按照凌信诚的分析,他父亲应允救人也是因为那个孩子,这个孩子也许是凌家后继有人的最后机会。因为这事出来后父亲母亲又去问过医生,医生的说法近于危言耸听,他说以凌信诚心脏现在的状况,要想活命应将两性生活基本禁止,否则一旦出事后果不可控制。既然现在儿子已有儿子,千秋万代的任务已经完成,即便儿子先于父母而去,还有孙子可以承传家业。所以这个孩子事关重大,父母一再晓以家族大义,说服凌信诚认下这门血亲。

凌信诚向我表示,他之所以最终同意认下孩子,并非屈从于父母传宗接代的观念,而是意识到一个男人应负的责任,这孩子如果真是他的骨血,他就不应推卸父亲的义务。同时认下孩子也是为了正视他过去的经历,尽管他和仇慧敏的旧情已了,但无论如何,他不忍看着她成为一个披枷戴镣的罪人。

那天听罢凌信诚的倾诉之后,我决定接受他的委托。因为我被一种久已相违的真诚所感,不忍让这位天真的少年失望。尽管我知道在优优心里,还深深地藏着一个周月。但周月最终只能是她的一个幻想,凌信诚才有可能成为生活的现实。凌信诚虽然体弱多病,但从优优对周月的感情分析,她所重视的并非男人的肉体,并非具体的性爱,而是一种情感的寄托和精神的归宿。而且对优优眼下的现实来说,做凌家的儿媳绝对是一个明智的选择。

但我深知做这样一个月老将要面临的困难,困难的焦点还是那个孩子。让优优接受一个病弱的甚至丧失男性功能的青年做她的丈夫也许还算容易,但让她以自己青春蓬勃的年纪,去抚养一个别人的孩子,她能否欣然接受似乎难以估计。

可我还是知难而进地接受了这个委托,第二天晚上吃过晚饭,我就给优优打了电话。我把电话打到那间小旅馆里,旅馆的人找来一位据说是优优亲威的男子,从那人的口气上我判断他应是优优的姐夫无疑。他告诉我优优下班后没有回来,据优优的一个朋友说今天晚上优优要带他们去见她的老板,问我有何要事需要转告。我说那就不麻烦了,我可以打电话到她老板那里。挂了这个电话我直接拨了凌信诚的手机,告诉他优优大概去他家了,问他此时是否在家。

凌信诚并不在家,而是正在回家的路上。他黄昏时去了仇慧敏舅舅那家制药厂的北京办事处,在那里见到了他的儿子。他抱起这孩子的时候孩子哭了,自此一路上始终啼哭不已。我在与他通电话时也听到了那个直直的哭声,那哭声有点像电话里那种脉冲般的噪音,忽响忽停让我们的谈话无法进行。

我不得不结束通话,我说那我也去你家吧,如果见到优优我就先约她出来谈谈。凌信诚说他已经快到家了,让我快来。

我想,恐怕优优在我到达之前,就会见到凌信诚父子。作为一个女人,她在本性上应当喜欢孩子,她也许会把孩子从凌信诚的手中接下,倍加爱怜地抱在自己怀里。她曾经对大姐腹中的宝宝,寄予那样热情的期待,她为了那个宝宝,不惜将自己最最值得留念的那笔金钱寄回仙泉。这些令人感动的情节,已在我的小说中被一再渲染,这些情节说明她对孩子充满爱心。在这样善意推断的同时,我又有些本能的保留,多年的人生经验又自然带动我向相反的方向思索,优优对大姐那个胎死腹中的宝宝固然充满爱心,但这爱心的投射却是指向自己的骨血。如果她真对凌信诚心有所属,照理就不会喜爱他和别人的孩子,这也同样属于人之常情。如果她真的从凌信诚手中接过这个孩子,如果她真的对这孩子倍加怜爱,那是否也就说明,她对凌信诚本人,实际上并无爱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