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第2/5页)

保良想从床上爬起来,想走。可他四肢软得没有半点气力,全身上下似乎只有一样东西在动,那就是顺着额角向两边滚落的眼泪。

这天夜里保良做了一个怪梦,他梦见自己在不停地清洗车子,不停地给各种各样排着长队的车子打泡泡。他的手脚都浸在冰冷的水里,每一个手指脚趾都疼得钻心,他在梦中都禁不住疼得呻吟起来。他想向痛苦投降,却不知往哪里退却,正在辗转反侧之际,那个喷火的女孩再次不期而至,还是面含微笑,依然神通广大,左手一挥移云换日,右手一挥撒豆成兵,将那些拥塞着等候清洗的汽车顷刻驱散。她口中喷出的烈焰,将保良冻僵的全身温暖地包围。保良敞开自己的四肢胸襟,渴望被红融融的火团吞并。他看见火舌舔着他的双脚,让他的双脚舒适无比。那火舌忽然又变成了姐姐的双手,那双手轻柔地揉搓着他的脚心,他的整个身体都跟着酥软下来,呼吸平缓而面浮笑容。他在笑容中醒了过来,发现那团火光不过是头顶上一片橙黄色的灯晕。他仰面躺在菲菲那张窄窄的木板床上,身上盖着一条半旧的棉被,棉被不厚,但上面盖满了菲菲的羽绒服短大衣还有几件棉袄棉裤,虽然沉重但感觉暖和。他摸到自己不如何时已全身赤裸,皮肤已被梦中的火团尽情松弛。他发觉自己的一只脚正被菲菲抱在怀里,而菲菲那张脂粉过艳的面孔,也正借着暗淡的灯光探望过来。“我弄疼你了吗?”菲菲问他。保良不知所答,好半天他才明白菲菲正在给他修剪脚上的趾甲。

“你的趾甲多长时间没剪了?长得都快成老道了。”菲菲剪了一只脚,又换另一只,她边剪边说,“我用热水洗了半天,才把你的脚洗干净了。你那脚臭得差点把我熏死。我记得你的脚过去从来没味,你是不是一个月都没换过袜子?”

保良闭上了眼睛,这一个多月他是怎么过的,连自己都回忆不清。但他清楚地知道他已经离开那个洗车的大棚,他也正在脱离病痛。他不知道自己哪一天能够重新站立起来,但他知道他至少不会死了,死神已经走远,把他留在了人间。

就在这张床上,就在菲菲的被子里,保良躺了整整四天。四天后菲菲把一只镜子放在他的枕边,让他观看镜中那张两腮塌陷的脸。他听到镜子里的脸发出沙哑的声音:我怎么成了这样?菲菲说:现在还好多了呢,你没看几天以前你那德行,扮死尸都不用化妆!

在保良能够下地之前,小吃店里来了两位民警。菲菲把他们带进后院小屋的时候,还在纳闷这两位自称认识保良的民警,是怎么找到这里来的。

这两位民警保良确实认识,一位是古陵分局处理权三枪杀人案的金探长,另一位是保良的校友夏萱。

不知是因为小屋太暗还是因为保良脱形,他们进屋后扒着被头认了半天,才断定床上躺着的这个男孩,就是他们想要寻访的证人。

夏萱的出现,在这间狭小寒酸的屋里,在这个散发着酸臭气味的床前,在保良神形枯槁的此刻,是一个让人难堪的局面。保良说不清为什么他一见到自己的这位同学,自尊心就要受到巨大的摧残。

金探长和夏萱的造访,还是为了调查那个案子。

依然是金探长询问,夏萱记录,先是关心了保良的身体,随后很快介入正题。这回他们问话的焦点,集中在那个马老板身上——保良当初是怎么知道马老板与权虎认识的,保良又是怎么找到他的;在与马老板接触的几个回合中,他们彼此都说了什么谈了什么;马老板周围,那些和他一起唱歌桑拿的人物,大概都是什么样子;马老板还常去什么地方等等,问得不厌其详。在询问中保良听得出来,马老板常去的夜总会和桑拿浴他们都已做过调查走访,了解到马老板已有半年左右没在那些地方露面了,所以调查难以开展。马老板在省城的办事处也已关掉,亦无线索可寻。公安局也找到了保良见过面的那个办事处的女职员,但没有得到什么有用的信息,她也早被马老板辞掉,换了其他工作。马老板在省城的情人小乖也死了,前情人分手很早,没有调查的实际价值。马老板在这个城市中似乎雁过无痕,就像空气蒸发在大气层里一样,彻底消失。

寻找马老板是为了找到权虎,寻找权虎是为了找到权三枪,既然公安们找不到关于马老板和权虎的一点蛛丝马迹,寻找权三枪的工作看来尚无头绪。

金探长还再次询问了案发时的一些情况。这次他们关注的重点是权三枪使用的那只步枪。他们把几张枪的图片交给保良辨认,让保良指证杀人的是其中哪一款型号。图片上那些枪尽管角度不一,但看上去大同小异,都是一种小型的步枪的不同改装类型,外形略有差异,使用的子弹却完全相同。保良的这场大病虽然重创了身体,但没伤着脑子,他还能完整地回忆起权三枪向他抬起枪口的瞬间,那瞬间的每一个细节历历如新——枪的形状、长短、颜色,全都清晰如昨。他辨认图片时的果断令金探长有些意外,不放心地又从不同方面,各种可能的错觉,启发他再好好想想,但保良非常确信——就是这只,枪身很短,枪托的颜色也和它一样,鲜亮异常。

金探长与夏萱对视一眼,然后把照片交给夏萱,夏萱随即收进她的皮包中去。接下来他们让保良保重身体,然后离开了小屋,到外面又和正为保良熬粥的菲菲谈了一会儿。菲菲曾参与过“恫吓”马老板的行动,并且在那之前用了很长一段时间持续对马老板实施过监视跟踪。

粥,是最养人的。

每天几碗稠稠的白米粥,一碟咸菜,一碟肉松,一碟酱豆腐,保良的脸上,居然重现了血色,塌瘪的肌肉和血管,也渐渐鼓胀起来。当米粥滋润了保良的内脏五腑,菲菲又开始日煲一汤,让保良大口喝下。汤里有柴鸡和肉骨,还有蘑菇和青菜。菲菲像个任劳任怨的母亲,连保良每天的屎尿,她都用盆接着。保良每夜昏睡,白天也睡,他不知道他占了菲菲的这张床铺,菲菲又该睡到哪里。

到了第四天的中午,当李臣和刘存亮一起过来探望保良的时候,保良已经能够从床上坐起来了。他甚至已经能够下地,能够自己上厕所方便,能够和他的两位兄弟,坐在店里的小桌前,聊上很长一段时间。

他们聊天的时候,菲菲就在保良的床上睡觉。

刘存亮告诉保良,前些天有个女的,到夜市里挨个服装店打听保良来着,一直问到他的店里。刘存亮递给保良一个电话号码,说是这女的留下的一个电话,让刘存亮见到保良时一定给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