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回 苗青贪财害主 西门枉法受赃(第3/3页)



安童保领在外听候。有日走到东京,投到开封府黄通判衙内,具诉:“苗青夺了主人家事,使钱提刑衙门,除了他名字出来。主人冤仇,何时得报?”通判听了,连夜修书,并他诉状封在一处,与他盘费,就着他往巡按山东察院里投下。这一来,管教苗青之祸从头上起,西门庆往时做过事,今朝没兴一齐来。有诗为证:

善恶从来报有因,吉凶祸福并肩行。平生不作亏心事,夜半敲门不吃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