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 芳汀 第七卷 商马第案件 三 脑海中的风暴(第3/6页)

于是他问自己究竟是怎么回事。他从那“既定办法”上进行问答。他向自己供认,刚才他在心里作出的那种计划是荒谬的。“听其自然,接受慈悲上帝的安排”,纯粹是丑恶可耻的。让那天定的和人为的乖误进行到底,而不加以阻止,噤口不言,毫无表示,那样正是积极参与了一切乖误的活动,那是最卑鄙、丧失人格的伪善行为!是卑污、怯懦、阴险、无耻、丑恶的罪行!

八年来,那个不幸的人初次尝到一种坏思想和坏行为的苦味。

他心中作恶,一口吐了出来。

他继续反躬自问。他严厉地责问自己,所谓“我的目的已经达到!”那究竟是什么意思。他承认自己生在人间,确有一种目的。但是什么目的呢?隐藏自己的名字吗?蒙蔽警察吗?难道他所做的一切事业,仅仅是为了那一点点小事吗?难道他没有另外一个远大的、真正的目的吗?救他的灵魂,而不是救他的躯体。重做诚实仁善的人。做一个有天良的人!难道那不是对他一生的抱负和主教对他的期望的唯一重要的事情吗?斩断已往的历史?但是他并不是在斩断,伟大的上帝,而是在做一件丑事并把它延续下去!他又在作贼了,并且是最丑恶的贼!他偷盗另一个人的生活、性命、安宁和在阳光下的位子!他正在做杀人的勾当!他杀人,从精神方面杀害一个可怜的人!他害他受那种惨酷的活死刑,大家叫做苦牢的那种过露天生活的死刑。从反面着想,去自首,救出那个蒙不白之冤的人,恢复自己的真面目,尽自己的责任,重做苦役犯冉阿让,那才真正是洗心革面、永远关上自己所由出的那扇地狱之门!外表是重入地狱,实际上却是出地狱!他必须那样做!他如果不那样做,便是什么也没有做!他活着也是枉然,他的忏悔也全是白费,他以后只能说:“活着有什么意义?”他觉得那主教和他在一道,主教死了,但却更在眼前,主教的眼睛盯着他不动,从今以后,那个德高望重的马德兰市长在他的眼里将成为一个面目可憎的人,而那个苦役犯冉阿让却成了纯洁可亲的人。人们只看见他的外表,主教却看见他的真面目。人们只看见他的生活,主教却看见他的良心,因此他必须去阿拉斯,救出那个假冉阿让,揭发这个真冉阿让!多么悲惨的命运!这是最伟大的牺牲,最惨痛的胜利,最后的难关;但是非这样不可。悲惨的身世!在世人眼中他只有重蒙羞辱,才能够达到上帝眼中的圣洁!

“那么,”他说,“走这条路吧,尽我的天职!救出那个人!”

他大声地说了那些话,自己并不觉得。

他拿起他的那些书,检查以后,又把它们摆整齐。他把一些告急的小商人写给他的债券,整扎的一齐丢在火里。他写了一封信,盖了章,假使当时有人在他房里,便可以看见信封上写的是“巴黎 阿图瓦街 银行经理拉菲特先生”。

他从一张书桌里取出一个皮夹,里面有几张钞票和他那年参加选举用的身份证。

看见他这样一面沉痛地思考一面完成那些杂事的人,一定可以想见他心里的打算。不过有时他的嘴唇频频启闭,另外一些时候他抬头望着墙上随便哪一点,好象恰巧在那一点上他有需要了解或询问的东西。

他写完了给拉菲特先生的那封信以后,便把信和那皮夹一同插在衣袋里,又开始走起来。

他的萦想一点没有转变方向。他清清楚楚地看见他应做的事已用几个有光的字写出来了,这些字在他眼前发出火焰,持久不灭,并且随着他的视线移动:“去!说出你的姓名!自首!”

同时他又看见自己一向认为处世原则的那两种心愿“埋名”“立德”,好象有了显著的形状,在他眼前飘动。他生平第一次感到那两种愿望是绝不相容的,同时他看出了划分它们的界线。他认识到那两种愿望中的一种是好的,另外一种却可以成为坏事;前者济世,后者谋己;一个说“为人”,一个说“为我”;一个来自光明,一个来自黑暗。

它们互相斗争,他看着它们斗争。他一面想,它们也一面在他智慧的眼前扩大起来;现在它们有了巨大的身材;他仿佛看见在他自己心里,在我们先前提到的那种广漠辽阔的天地里,在黑暗和微光中,有一个女神和一个女魔,正在酣战。

他异常恐惧,但是他觉得善的思想胜利了。

他觉得他接近了自己良心和命运的另一次具有决定性的时刻;主教标志他新生命的第一阶段,商马第标志它的第二阶段。严重的危机之后,又继以严重的考验。

到这时,他胸中平息了一会的烦懑又渐渐起来了。万千思绪穿过他的脑海,但是更加巩固了他的决心。

他一时曾对自己说过:“他对这件事也许应付得太草率了,究其实,商马第也并不在乎他这样作的,总而言之,他曾偷过东西。”

他回答自己说:“假使那个人果真偷过几个苹果,那也不过是一个月的监禁问题。这和苦役大不相同。并且谁知道他偷了没有?证实了没有?冉阿让这个名字压在他头上,好象就可以不需要证据了。钦命检察官岂不常常那样做吗?大家以为他是盗贼,只是因为知道他做过苦役犯。”

在另一刹那,他又想到,在他自首以后,人家也许会重视他在这一行动中表现的英勇,考虑到他七年来的诚实生活和他在地方上起过的作用因而赦免他。

但是那种假想很快就消失了,他一面苦笑,一面想到他既抢过小瑞尔威的四十个苏,人家就可以加他以累犯的罪名,那件案子一定会发作,并且依据法律明白规定的条文,可以使他服终身苦役。

他丢开一切幻想,逐渐放弃了他对这个世界的留恋,想到别处去找安慰和力量。他向自己说他应当尽他的天职;他在尽了天职以后,也许并不见得会比逃避天职更痛苦些;假使他“听其自然”,假使他待在滨海蒙特勒伊不动,他的尊荣、他的好名誉、他的善政、他受到的敬重尊崇、他的慈善事业、他的财富、他的名望、他的德行都会被一种罪恶所污染;那一切圣洁的东西和那种丑恶的东西搀杂在一起,还有什么意义!反之,假使他完成自我牺牲,入狱,受木柱上的捶楚,背枷,戴绿帽,做没有休息的苦工,受无情的羞辱,倒还可以有高洁的意境!

最后,他向自己说,这样做是必要的,他的命运是这样注定了的,他没有权力变更上天的旨意,归根到底,他得选择,或者外君子而内小人,或是圣洁其中而羞辱其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