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胜利

由五个法官,一个检察官,及一个行动迅速的陪审团组成的法庭,每天都开庭审判。他们每天傍晚发布名单,然后由各个监狱的看守向囚犯宣读。狱卒通常都开玩笑说:"里面的人,出来听晚报啦!""让达尔内的查尔斯。艾弗雷蒙德!"这样开始了拉佛斯监狱的晚报。

当一个名字一经喊出,名字的所有者就站到一块专门为那些被宣称为重犯的人留出的地方。叫作达尔内的查尔斯。艾弗雷蒙德当然明白这样做的用意;他已经见过成百成百的人就这样从世上消失。

这浮肿的狱卒,戴着眼镜宣读名单,他从眼镜上面翻起眼珠向他看,以确定他站在合适的位置上,然后继续照名单读下去,每读一个名字就作相同的很短停顿。有二十三个名字,可是只有二十个人答应,因为之中有一个囚犯已死在狱中,被人遗忘,另外两个则已"吉洛蒂"了,也被遗忘了。名单是在一个拱形顶的牢房里宣读的,也就是达尔内刚到监狱的那个晚上看见有许多犯人的那间。所有那些人都在大屠杀中消失无踪了;从那时起他们曾照顾过而后又分离的都死在断头台上。

分别的时候有匆匆的告别和友善的表示,但告别仪式很快就结束;这是每天都要发生的事儿,而且拉佛斯这个小团体还在忙着为那个晚上稍稍准备输点东西的小赌博和一个小小音乐会。他们挤到铁栅前流泪;但是,安排好的节目里的二十个空缺必须得补上,且时间短,即使作最乐观的估计,上锁的时间很快就会到,也就是普通的牢房和走廊都要交给大狗来看门。犯人们远非麻木不仁,无情无义;他们的表现是由时势所致。同样,虽然与此有细微差别,但倘若某种狂热或陶醉导致某些人不必要地冒犯吉洛蒂,并死在它手下,那不只是出于盲目自大,而是由于震动众人头脑的疯狂传染性所致。而且我们所有人的心中都隐藏着类似的奇物,只等环境来引发。

通向裁判所附属监狱的路又短又黑。鼠虱出没的牢房的黑夜漫长而冰冷。第二天,在传讯查尔斯。达尔内之前有十五个犯人受审。十五个全部判处死刑,整个审判程序花了一个半钟头。

"叫作达尔内的查尔斯。艾弗雷蒙德,"终于审讯查尔斯。

坐在审判席上的法官们都戴着插着羽毛的帽子,而人们当时戴的是流行的粗布红帽子和三色标徽。看着陪审团和闹哄哄的听众,他也许会觉得世事的正常秩序被颠倒了,重犯恶棍们正在审判正直诚实的好人。这个城市中最卑微,最残酷,最恶劣的人们,(一个城市总是不乏一定数量的卑下,残酷,恶劣的人),正在主导着这个场面的气氛:闹哄哄地议论,喝彩,反对,预测,促成结果,毫无节制。男人们,大多各式各样地武装着;女人们,有的带着小刀,有的带着匕首,有的边吃边喝边看,还有许多女人在编织。在这些编织的人当中,有一个手里忙着编织,胳膊下还夹着另外一片编织物。她坐在前排,旁边坐着一个自从到达城门口栅栏之后没再见过的男人,但他马上记起他是德法热。他注意到她有一两次同他耳语,感觉她似乎是德法热的太太。但是,他看得最清楚的是,虽然他俩离他这么近,却从不朝他看。他们看上去好像下定决心在等着什么,他们只盯着审判官们看,不看任何别的东西。在主审官下面,坐着莫奈特医生,身穿他日常的朴素衣服。就这犯人看来,医生和洛里先生是在那里的唯一跟这法庭无关系的两个男人,他们穿着日常的衣服,而不是卡尔马涅乐舞的粗卑装束。

叫作达尔内的查尔斯。艾弗雷蒙德被检察官指控为逃亡者,根据处决一切逃亡者的法令,他的生命应交由共和国处置。法令是在他回法国后才生效的,没有人管这一点。有他在,有法令在,他是在法国被拘捕的,他的头就要被索要。

"砍下他的头!"听众叫着。"共和国的敌人!"主审官打铃要求安静,并询问犯人他曾在英国多年是否属实?

这是属实的。

那么他不是逃亡者了?他称自己为什么呢?

他希望,在法律的辨别力范围内和精神上,他不是逃亡者。

为什么不是呢?主审官想了解。

因为他自愿放弃了他所讨厌的头衔和他所厌恶的地位,离开了这个国家,他在他们使用法庭现今接受的"逃亡者"这个字眼之前辩解,在英国靠他自己的勤劳而生活,而不是靠法国受压迫的人民的勤劳。

他有什么证明呢?

他提交了两个证人的名字:德奥菲乐。盖伯勒和亚力山大。莫奈特。

但是他曾在英国结过婚?主审官提示他。

是的,但不是和一个英国女人。

法国的女公民吗?

是的,出生在法国的。

她的姓名及家庭?

"露西。莫奈特,莫奈特医生的独生女,这位仁慈的医生就坐在那里。"这回答在观众中起了一种振奋的效果。为这位著名的仁慈医生的欢呼声似乎要震裂整个大厅。人们的喜怒是这样的变幻不定,凶恶的面容上立刻淌下了热泪。他们刚才还怒视着犯人,好像恨不得马上把他拉到街上去宰了似的。

这些危险的步骤,查尔斯。达尔内都是按照莫奈特医生的再三嘱咐做的。他们也同样小心谨慎地商量过面临的每一步骤,预先算计好要走的每一个寸路。

主审官问,他为什么在那时回法国,而不更早一些?

他回答说,他没有早一点回来,只是因为他在法国除了他已放弃的方式无法维持生活;而在英国,他可以靠教法文和法国文学生活。他在那时回来,是迫于一位法国公民的书信恳求,声称他若不回来会危及他的生命。他回来,是为了拯救一位公民的生命,不顾自身的安危,来为他作证。在共和国的观点看来,这是犯罪吗?

群众热烈叫喊:"不!"主审官打铃示意他们安静,却没有起作用,他们继续叫"不!"直至他们自愿停止。

主审官询问那个公民的姓名?被告说明这个公民是他的第一证人。他也从容地提到了那位公民的书信,这封信也在城门栅栏前被取走,但他相信能在主审官前面的那堆文件中找到。

医生曾注意过这封信是否在那里,并使他确信它肯定会在那里,审讯到这个阶段,信被找出并当庭宣读了。公民盖伯勒被传讯证实此事,而且证实了。公民盖伯勒示意,措辞极为温和委婉,说法庭必须处理共和国众多敌人的重重压力,他在阿布巴衣狱中稍稍受到忽视,事实上,他早已从爱国法庭的记忆里消失,一直到三天前,他被传到法庭前,并在陪审官们宣告由于叫作达尔内的公民艾弗雷蒙德已投案,他的被控案也就完结后,他就被释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