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81章 万年参酒,名不虚传(下)

飞往汉城的飞机上——

宋志超端坐在座位上,皱着眉头,翻看手中文件。

文件内容是关于大象集团的财政近况。

按照宋志超布局,大象集团与香港那边签订高丽参交易协议,现在不能完成供货,需要赔偿五千万美金的违约金。

原本以为这样就能扼住大象集团的喉咙,却没想到那会长林昌宇却也是个人物,在这关头,竟然准备“壮士断腕”,卖掉大象集团旗下最赚钱的一家公司——大象酒水公司。

这家公司隶属大象集团旗下,以经营清酒和果酒为主,另外还开发了很多功能型的酒水,尤其其中一款“大象牌”人参酒更是深得韩国人民喜爱。

为了打开销路,大象酒水公司在韩国的很多电视台为自己的“人参酒”品牌打过广告。

并且还在很多韩国电视剧中“植入”这种品牌的软性广告,以至于现在很多韩国电视剧中都有男人饮用这种酒水的镜头。

实际上,这种大象牌人参酒类似于中国未来的“劲酒”,不但味道不错,功能性还很强,因此这种酒水销售火爆,也帮大象集团赚了不少钱。

现在作为大象集团会长的林昌宇打算把这样赚钱的公司高价卖掉,以便能够筹集到足够的资金来抵御其他财阀的瓜分。

对此,宋志超不得不抚掌称赞,“果然,姜还是老的辣!”

看到这里,宋志超嘴角又露出一抹轻笑,“不过这场游戏还没结束——我宋志超既然说要搞垮你们大象集团,就一定说到做到!”眼神闪现一丝冷厉。

可是想法是美好的,真的想要击败大象集团,首先就要切断这次大象集团旗下这家酒水公司的售卖。

按照资料显示,准备与大象集团签订买卖协议,全盘买下这家酒水公司的是国外一家酒水公司——美国安海斯公司!

美国安海斯公司旗下最著名的酒水品牌就是——百威啤酒!

这家公司野心勃勃,如今随着亚洲经济遭受打击,很多亚洲酒水公司纷纷破产之际,准备进军韩国,日本,以及中国等地,成立自己的酒水帝国。

为此,安海斯打算收购大象旗下的这家酒水公司,借助这家公司的销售渠道来经营自己旗下品牌。

当然,大象集团卖掉这家公司的售价可不低,开口就索要三千万美金。

安海斯的总裁也不是傻瓜,为了买下一个销售渠道而花费这么多钱他可是不会干。

而这位美国总裁之所以与大象集团能够达成初步协议,完全是因为大象酒水公司旗下的那个“人参酒”品牌!

对于这家以经营百威啤酒为主的美国酒水公司来说,为了完成这次收购计划,他们已经对韩国的酒水市场做了深刻研究。

研究显示,大象旗下的“人参酒”品牌,在韩国等同于美国的“可口可乐”——销售规模惊人,是个非常赚钱的品牌。

在搞品牌价值方面,没人能玩过这些美国佬。

因此,可以说美国安海斯公司之所以会花费三千万美金收购大象酒水公司,完全是因为这个“人参酒”!

要想摧毁这次收购,就必须要先摧毁这个“人参酒”的牌子!

该怎么做?

宋志超皱起眉头,微微有些头疼。

……

作为宋志超旁边的小保姆金三顺此刻有些心不在焉。

放在以往,坐飞机这种事情她一定会很感兴趣,会动动屁股,摸摸这里,摸摸那里,稀罕的很。

可是今天她却很奇怪,显得很平静。

她手里头握着那个小酒瓶,那是好姐妹金喜云塞给她的宝贝。

记得清楚,临走的时候金喜云对她说,这个小瓶子里装的美酒劲儿可大了。

只要让宋会长饮用,他就一定会喜欢上这种美酒,到时候说不定真的会喝醉,然后生米煮成熟饭!

果然,韩剧的套路就是管用!

“不过这瓶酒真有那么神奇?”金三顺有些不相信地看了看手中握着的小酒瓶,里面金色的美酒荡漾着诱惑的色泽。

“该不会是喜云那个丫头骗我的吧?”金三顺犹豫不定。

“我看还是先尝一尝为好,免得到时候尴尬。”说话间,金三顺就把那小瓶子打开,凑到鼻子前闻了闻,“呃,一股子……香味儿!”

要说这金三顺现在也算是“品酒专家”了。

在韩式庭院帮宋志超打工,做保姆的时候,她可没少偷喝宋志超的美酒,什么红酒,白酒,洋酒……几乎尝了一个遍。

所以说现在自认很“小资”的金三顺对于美酒有一种很“强”的鉴赏力,那就是闻起来越香就越好喝,看起来越漂亮就越好喝,喝起来越苦越辣越像马尿,就越是高档次的好酒。

“这酒看起来不错哦。”小保姆金三顺嘀咕了一声,然后就张开嘴,对着小酒瓶的瓶口,慢慢喝了一口。

很小的一口。

“呃,这味道——”金三顺顿时双眼发亮,“怎么会这么甜?这不是酒么?”

金三顺一脸的诧异。

实则这“万年人参酒”经过金氏家族的祖传秘方炮制之后,已经把酒的辛辣降低到了最小度,再加上秘方内还有蜂蜜等成分,使得这“万年人参酒”的味道和爽口葡萄酒差不多,很是好喝。

“是不是我没品尝清楚?再尝一口吧!”金三顺忍不住又对着小酒瓶的瓶口轻轻抿了一口。

“哇!实在太好喝了!这味道也太棒了!还有我的身子怎么感觉……暖洋洋的?好舒服啊!”金三顺有些迷醉了。

她忍不住又对着瓶口抿了一下。

“哇,好喝!”

“不能再喝了,再喝就喝光光了——这可是给会长大人准备的……我还要靠这酒收买会长大人的心,顺便得到他的人……”金三顺嘴上说着不喝了,却抵不过喉咙中那条“小馋虫”。

于是不到半天功夫,那一小瓶美酒已经被金三顺干掉了一半。

“呃——舒服!我怎么感觉踩在棉花上,哦不,是踩在云彩上——我要飞哦,飞哦!”金三顺张开双臂,在飞机座位上做飞翔的样子。

宋志超:“……?!”

周围上百乘客:“……?!”

眼看众人都在看热闹,看笑话。

丢不起这个人啊!

宋志超忙阻止金三顺道:“你在做什么?快些安静下来!”

金三顺脸颊红扑扑的,醉眼朦胧地看着宋志超,“去!你不要打搅我,我要飞咯!我长翅膀了,我能飞高高!”

宋志超:“……?!”

见这样劝阻无效,只好呵斥金三顺:“立正,稍息!”

通常情况下,宋志超的这声号令拥有莫大威力,金三顺一听就立马做动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