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这头长颈鹿(第2/2页)

“我给它取名为克劳德,”我说,“明白为什么吗?有爪子的【30】 ?”

我知道他明白了我的意思,因为我看见他眼珠子转了转。不过,他转动眼珠子也可能是因为克劳德没有爪子,他认为我在讽刺它。实际上,我并不确定这算不算讽刺。类似于艾拉妮丝·莫莉塞特【31】 在歌里唱给每个人听的那种有点乱七八糟的讽刺。

“你确实很爱我,对吗?”我问,“你给我买了一个标本。你竟然对我熊开了心扉。”

维克托抓了抓脑袋:“我觉得‘竟然’这个词用在这里不太合适,而且你说的‘熊开’,我想应该是‘敞开’。”

好吧,也许是我说错了……但我依然认为,这就是所谓的“爱”。有时候,它是指为别人收拾残局;有时候,它是指一周三次开车去机场接一个你爱的人;有时候,它是指一些意料之外的熊和可能存在的令人惊喜的长颈鹿。也许对于大部分人而言,最后一个不能算“爱”,但我再一次声明,我们家不在大部分人之列。

我为此感谢上帝。

备注:这就是克劳德。请大家帮帮它,给它一只手掌(最好能够给两只)。

* 实际上,我的确没有地方安置一只长颈鹿的脑袋。不过,我们的院子里有一个破旧的英式街灯需要更换。我想我或许可以把长颈鹿的脑袋放在那里,让它用嘴衔住悬灯的挂钩。我眼下可以想象那幅画面——它默默地瞪着眼睛,好像在告诉可能登门造访的窃贼:“你可以滚了,浑蛋。这一整块地方都归我管了。”维克托说它更可能会说:“欢迎推销员的光临!我们会买下该死的所有东西!”他同时指出,动物标本遇到雨水会腐烂。于是,我在备忘录上记了一笔,等到下次问问我爸,能否在长颈鹿的嘴里打一个洞,这样它就可以为自己撑把伞了。当然,这样的话,就不能再让它用嘴巴衔住悬灯了,因为这会让它看上去忙得很可笑。不过,或许我们可以让它的眼睛发光,发出像激光束之类的光芒?或许我们还可以给它装上感应器,因为从来没有一个会说“欢迎光临”的装置是一只“眼睛里发射出激光束瞪着你的、撑着伞的、令人惊喜的长颈鹿脑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