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美国人死了(第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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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定这是一本德文书,假定作者的名字是“汉斯施密特”,他写的是“用下流的笔调描写那些犹太女人的身体和私处以及性的行为……被强奸的犹太女子是如何地自愿献身……留恋于强奸她的德国恶兵……”

你能想象后果吗?

我很希望王孝廉误读了这本书。但是我知道,如果他所说的只有十分之一是真的,换成欧洲也会成为严重的政治事件:《恶兵》这样的书几乎不可能在德国出版;真要出版了,后果就不仅于“解聘”而已。有自尊的犹太人不会容忍这样的民族污辱,有良知的德国人不会漠视这种寡廉鲜耻的心态……为什么中国人就无所谓呢?

一个美国人死了,美国举国震动,并且让大家都记得他的名字,好像他是个极重要的人。这里头,除了美国权势强大之外,更重要的,还是美国人对个人价值的看重吧?!一个中国人死了,不管他是死在日本恶兵的刺刀下,还是文革恶少的拳头下,还是黑暗的政治监狱里;不管他是被菲律宾海盗劫持的渔民,或是作了三十年俘虏的少年兵——如果中国人自己的心灵不受震动,自己不看重那小小个人的价值,恐怕也没有别人会去看重他吧。

中国人,也是有名字的,但必须自己先记得。你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