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第4/6页)

作者还认为:“苏维埃体制宣讲的某些观念碎片,经过篡改、变异,事实上浸透于最后那一两代苏维埃人的内心,比如友爱互助、淡泊功利、对纯科学或纯艺术的敬仰和渴求。”我虽然同意他所说的苏联,但斯大林之后的社会主义同新中国的社会主义在气质上还是有相当不同:新中国早期对“阶级斗争”如此强调,对“人道主义”如此厌恶,反映出内心里对某种生活旋律的厌憎,也许还有嫉妒。但是,将“友爱互助、淡泊功利、对纯科学或纯艺术的敬仰和渴求”直接视为是苏维埃体制宣讲的“观念碎片”,这可能也是太理想化了。

当然,作者不那么着力批判旧的极权,也许就因为它已经崩溃,抑或认为它不可能再回来。而新的物质主义和消费主义的“极权”却是更现实的危险。然而,真正的极权崩溃虽然是事实,但认为它不会再回来可还是说不定,而过于温情地怀念和赞美它甚至可能是促使它以新的、改头换面的形式回来的一种因素。

而对苏联1991年的“易帜”,作者可能是过于否定了。他说:“在今天的俄罗斯,我没遇到一个人将其称为‘自由解放’。”但又补充了一句,“除了媒体精英,或漂游逐酷的美国混混儿”。在他看来,这是“另外一群流氓恶棍上台,如此而已。‘震荡疗法’、掠夺式私有化所包含的残忍与偏执,与20世纪30年代集体化大饥荒并无实质区别”。“如同叶利钦许诺给无数苏联人富裕、自由和快乐。那个革命发源地气氛温馨,景色迷人,看不到杀戮和血腥,但是拥有一份特别的、史无先例的残忍。”苏联解体之后有种种问题,但我以为和斯大林时代的极权还是有实质区别的,就像依靠暴力和谎言的极权与物质主义、消费主义的价值一元的所谓“极权”是有实质区别一样,就像根本不允许有选择的所谓“自由”和多数人选择了物质幸福优先的真实自由有实质区别一样。

作者不赞同马克思的唯物史观,说他“没成为苏维埃社会主义的信奉者”,然而,在他看来,“1917年的大革命,戴了唯物主义的红帽子,但是发射出宗教和末世的蓝光。这亦是单细胞者的救赎之光”。对于1991年苏联解体,他也提出了自己的观点:人们不爱苏联了!而爱是不可以强求的。但我们或许还可以继续提问:为什么会不爱了?有多少人不爱了?甚至可以问:他们曾经爱过吗?如果的确也爱过,为什么会爱,后来又为什么不爱了?

作者此书对中国着墨不多,但我以为他心里最耿耿于怀的其实还是中国。有一句劝告国人的话,他忍不住还是说了。他说:“我理解,中国人在追赶一个目标。根据权威的推测,再过25年,确有可能达到那个目标。但我有句话,憋在心里多年,一直说不出口;不忍心浇灭别人的希望,更没力量面对自己的失败和痛苦。今天,不妨就说出来:美国是个顶糟糕的国家;不谈什么外交国防,那东西另说;我指的是作为普通人,不论是新移民还是本地人,在这块土地上度过一生的感觉。中国人的万米赛跑,倘若以美国的彼岸作为目标,那真的不妨再想一想。现在退出竞赛,也不丢面子。我蹉跎大半辈子,当了一回美籍华人,得出这么个吃里爬外的丧气结论;因为意识到生命之渺小短暂,内心的幸福还是很重要的一件事。鞋子合不合脚,确实只有自己才能知道。”

这段话对于那些以为美国就是天堂,或者认为制度好了其他一切自然而然都会好的人是很有益的一个警醒。但我也认为,这段出自他内心体验的话虽然真诚殷切,却也说得有些过分绝对,而且有将自己的感觉视为普遍感觉之嫌。既然“鞋子合不合脚,确实只有自己才能知道”,作者又怎么知道自己的感觉就是多数“普通人”的感觉呢?书中其实也谈到过其他人的满足,而且是多数、大众的满足。只是这大众此时常被标以“愚众”、“蚁民”。我其实更倾向于相信,这种不幸感可能的确是一些知识分子或其他失意者的真实感觉,但认为这就是“作为普通人,不论是新移民还是本地人”的感觉,还是有些言过其实,并无可靠的根据。我并不主张今后的中国就要模仿哪一条道路,包括模仿美国的道路,而事实上也模仿不了。中国就要是中国,它不会变成美国。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因为文化的平庸和衰落或者个人感觉的不幸,就开始重新向往甚至赞美可能导向真正的极权的那种“革命”,我以为是一件有危险的事情。

我们可以抱有怎样的期望?

出路在哪里?我们应当追求什么样的社会、什么样的制度、什么样的价值,以及什么样的个人生活?是从欧洲,从昔日苏联,从中国的民国乃至更久远的传统中综合地吸取各种因素?比方说重新发现和崇敬那结合了民国人的单纯自信和马克思主义信仰的“爷爷”一辈的精神性格(但作者对“通三统”又明显是嘲讽的)?或者不说“出路”那样的大词,而是换一句话说,我们可以对理想的社会、对个人生活的幸福抱有怎样的期望?

作者今天的期望应该说有谨慎的方面。他谈到当年旧民国变成新中国,似乎有一种精神的跳跃,觉得从此改天换地、金光灿灿,大伙儿一块儿变成“幸福的人民”。所有人为此都先后有一个脱胎换骨、重新做人、成为“新人”的过程,所以称为“解放”亦不为过。今天在一些中国人看来,不走苏联人的路,而改走美国人的路,甚至移民美国,也将能使自己成为幸福的“新人”。而在他的心里,他“已经和新人的幸福永久告别”。

作者始终有一些“完美主义”的倾向。如果他来美国之初不是对美国抱有那样一种莫大的期望,他的失望也许就不会那样沉重且无法摆脱。当然,这对于中国封闭多年后最早一批来美国求学的年轻人来说可能也难免,但却最好为后来的人们所避免。今天他倾向于将“完美的性爱”视作最高的境界或衡量幸福的最重要标准,以这种“完美的性爱”作为制度的“心”,认为应该建立“爱情制度”或者说制度应该体现爱心,可能不是很牢靠,而他对文化的期望大概也是相当高蹈的。 

具体到国家来说,作者对于旧欧洲、旧苏联的希望也同样不很牢靠。它主要是由对美国的失望刺激而起,所以他会在1994年夏天到俄罗斯的第一天,还没怎么去体验就已被深深感动,那希望和感动可能早已经在他的心里。另外,他所亲历的俄罗斯已经是否定“苏联”之后的俄罗斯,就像他所心仪的“旧欧洲”其实也正是美国文化的母体。所以,作者如果在俄罗斯和欧洲生活得再久一些,他可能会继续失望。或者说,有些漂泊的知识分子注定就是永远的不满者甚至“不幸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