绑赴刑场的青春(第3/4页)

嫂子一看丈夫已然没有呼吸,知道大祸降临。她一边喊看傻了的员工叫救护车,打110,一边拖着罗小毛进屋,赶紧换下他一身血衣,塞给他一把钱要他逃命,这里由她来担着。神志还没完全清醒的他,从未出过远门,哪里有可逃之路。只好像梦虫虫一样出门搭车,向农村的老家走去。刚到家见到父亲,警察就进门了。

之后分局,再市局,简单的案情没有任何麻烦,直接就送检察院起诉了。我看起诉书,其中完全没有提到他和嫂子的“奸情”,当然也没有认定他们预谋。显然老实巴交的他早已坦白的杀人动因,并没有得到嫂子的承认。

嫂子在起诉书上被起诉的原因,是包庇罪,因为资助他逃亡。我分析她之所以坚决不承认和小叔子的私情,是担心让小叔子担上奸情杀人的罪名——这个性质要比一时激愤杀人严重。另外,当然还有女人的名誉问题,她如果承认了,就意味着她要承担害死人家两弟兄的恶名。就算不判她罪,那她也无法面对罗家的仇恨和今后的生活。

开庭在即,十八岁刚过不久就犯案的罗小毛,在法律上已经不属于未成年。到底是认定有爱情对他有利,还是不认定奸情对他有利?这个问题对我们这些老犯人,也都成了个大难题。如果因为爱,一个年轻人出于冲动而杀人,可能放在有陪审员制度的国家,可以获得一些宽恕。但是在我国,自古奸情杀人都是重罪,更不要说是和嫂子的不伦之恋了。

当年的起诉书有个不成文的规律,凡是行文用了两个“特别”的——比如情节特别严重,手段特别恶劣,那就是必死无疑的了。罗小毛的起诉书已经赫然两个“特别”,大家都心知肚明,他年轻的生命朝夕难保了。

问题是他还深爱着他的嫂子。他完全不知道他的嫂子也已被捕,且现在更因为包庇他,而要被送上审判台。他哭着祈求来送起诉书的人,他愿意承担全部罪名,愿意为嫂子去死,希望他们不要判他的嫂子。

在我看来,他的主要罪过在于乱刀杀人,如果仅仅是一刀毙命,他肯定还有生机——因为不存在杀死的故意,更没有谋杀的情节。假设放在今天,最高法院来终审生死,那他也可能活命。但在那个年代,罗小毛这样毫无背景的草根青年,多半要命如草芥了。

终于一审开庭了,下午押回的他面如纸色,进门就钻进被窝哭泣。老犯人都同情他的遭遇,任他不吃不喝地埋进自己的绝望里——这是谁也无法劝解的绝望啊。

次日起床,大家小心翼翼地询问昨天开庭的情况——我们都知道这是他唯一可以见到嫂子的机会了。半年的生死茫茫,我们也想知道他嫂子究竟怎样面对法庭重逢。

他还没有开口,就低头抽泣起来,然后像一个委屈的孩子,断断续续地哽咽着说——我对不起嫂子啊,她一见我就哭。之后他用了很长时间,才慢慢讲清楚他和他嫂子的庭上苦痛。嫂子在号子里拆了几件毛衣,给他编织了一条毛裤,托法警给他穿上了。嫂子在法庭上依旧坚持,他们没有奸情,他只是心疼她而去劝架,出于年幼激愤动手的。动手之后丈夫要夺刀,他完全不是丈夫的对手,为了自救而乱刀杀人。

其实,我相信所有的法官都会在内心认定,这一对叔嫂之间肯定是有爱情的。罗小毛的律师也试图从这个角度,站在人性的立场辩护,以便打动法官,尽量给一个死缓。因为罗小毛此前的供述已经交代了全部细节,这是他这个年龄的孩子,绝对编造不出来的两性画面。但是不懂法律的他,完全不理解他嫂子为什么要拒绝承认。真正对他打击的是这个,他被善良嫂子的谎言惊得一时瞠目结舌,他觉得嫂子背叛了他们的爱。

对他而言,死不足畏,但是如果怀疑他的爱,否定他和嫂子的真情,那才是对他最大的惩罚。没有机会串供的他们,在庭上自说自话;一个说有爱,一个说没有爱,场面一时极端残酷,彼此内心的情爱使得他们互相不敢看对方一眼。

不知法官是故意,还是别有深意,最后问了他一个致命的问题——你说你们有爱情,发生过关系,那你有什么证据呢?事关隐私,事关爱人,在他看来更事关他的生死,十八岁的他柔肠寸断,艰难选择,最后还是愚蠢而胆怯地低语——嫂子的那里有一颗痣。

他一说完,公诉人和法官们露出了下作的笑,而他的嫂子则顿时面色惨淡,泪如雨下,几乎晕厥在审判台上。对这些法官来说,判决早已成竹在胸,根本是无须鉴定他的指证的。他们在被分别带走之时,他看见了他嫂子的泪眼,眼中含有一丝幽怨,更有无限的怜惜。他突然后悔他庭上的辩白,他不该说出他和嫂子的隐秘欢乐和悲伤。但是,他已经没有机会再见他的嫂子了,从此幽冥长阻,他们只能隔着忘川相望梦魂了。

我们知道,罗小毛和我们在一起的日子已经不多了,春节就在眼前。也就是说,狱警再来提他的时候,开门就会说把被子带着,意思是要换到死囚号子去了。所谓二庭,就是直接宣读判决死刑。读完之后,犯人并非马上就杀,而是要转移到更加严密的单人囚室羁押。从这时开始,犯人就更加不是人了。死囚会被戴上脚镣,然后平躺着将四肢锁在一个硬板床上。每天有专门的轻刑犯来帮你吃喝拉撒,等待你的上诉期结束。

上诉期是十天,如果十天后你不上诉,那就可以择日执行了。如果你上诉,那就要等省高院的终审判决。只要终审没有下来,你就得一直被钉在这个床板上。有的人案情复杂,终审时间很长,也有偶尔改判死缓的;那这整个阶段,你就得饱受困卧之苦。这个刑具在普通人看来不就是终日睡觉吗?但所有过来人皆知道,三天之内就会让你生不如死。

在警方看来,这种手段是防止死囚自杀,但其中的不人道,实在残忍难言。我不知道今天的看守所,是不是还保留着这样的做法,因为在今天终审权收归最高法院之后,回复的时间会更加漫长,即使有冤屈的人,也愿意放弃生机而选择速死。

罗小毛似乎还是不相信他会被判死刑,时而高兴时而悲伤。而我们都已经看见了他的结局,看见他有时还在幻想服刑之后去向嫂子道歉,我们都感到恻然。那时的号子不许犯人有任何娱乐,无聊的犯人便自己找乐,他们称之为“死亡演习”。我也觉得这种残酷的临终关怀,未必是一件坏事,因此也参与他们的游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