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2005年10月30日马萨诸塞州剑桥 纽约的秋日(第2/3页)

我寓居的公寓位于哈佛广场附近,徒步便可以到大学的办公室,就便利性而言无可挑剔。碰巧撞上了大规模改装工程,是我运气欠佳,不能一味地发牢骚。积下了许多非做不可的工作,马拉松也迫在眉睫了。

至少,膝盖的麻烦似乎平息了下去。怎么说也是个好消息。要尽可能地将目光投向好的一面。还有一个好消息。

十月六日麻省理工学院的朗读会十分成功,也许当说过于成功。学校为我准备了一个可以容纳四百五十人的大教室,却涌来了大约一千七百人,无奈只得请大多数人回去。甚至连大学警卫都得出动,负责维持秩序。由于这一混乱,开始时刻被推迟,加之空调装置失灵,而那天热得让人想起了盛夏,座无虚席的教室里,人人大汗淋漓。

“谢谢诸位特意赶来听我的朗读。早知道会来这么多人,干脆借用奋威公园得了。”我以这样的开场白开始了发言。因为暑热和故障,大家都焦躁不安,有必要逗大家笑一笑。我脱去了上衣,穿了件T恤衫发言。听众几乎全是学生,反应非常之好。我也罢他们也罢,自始至终心情舒畅地将话题演绎下来。如此多的年轻人关注我的小说,真是一件令人高兴的事。

还有一个。司各特·菲茨杰拉德的《了不起的盖茨比》的翻泽也进展顺利。第一稿已告完成,正在着手第二稿,即对第一稿进行细微修改。一行一行细心地重新审读,加以修改,译文渐渐变得流畅起来,可以感觉到菲茨杰拉德文章的原汁原味,正在更加自然地被置换为日语。如今还煞有介事地说这种话,颇让我难为情:这真是一部精彩的小说,百读不厌,满溢着文学的深厚滋养,每次阅读都有新的发现,都有新的感动之处。一个年仅二十九岁的作家,怎么能够如此锐利、公正、温情地看透这个世界的实相呢?这样的事情怎么可能呢?越是思考,越是阅读,越觉得不可思议。

十月二十日,由于下雨和腿部的不适而停跑了四天,这天重新开跑。下午,待到气温稍稍上升,我穿得暖暖的,试着在外边慢慢跑了四十来分钟。值得庆幸的是膝盖未感到异常。一开始我徐徐地轻跑了几步,一面观察情况,一面缓慢地提升速度。没关系。脚部、膝盖还有脚后跟,眼下都活动自如,没有问题。我松了一口气。不管怎样,能够出场参赛、跑完全程,比什么都重要。坚持跑到终点,中途不停下来步行,再就是享受比赛。这三者,依照顺序,便是我的目标。

晴朗的日子持续了三天,托其福,屋顶的防水工程终于宣告完结。担任监工的达维德,一位来自瑞士的高个儿青年,曾经仰望着天空,表情忧郁地叹道:“有个三天好天气,防水工程就能完成啦……”晴天刚好持续了三天。这下无须担心漏雨了。供水锅炉也修理完毕,热水顺畅地流淌出来。终于洗上热水澡了。地下室因锅炉施工而被封闭的状况也得以消除,洗衣机烘干机都可以使用了。从明天起,室内暖气也将恢复供应。曾经狼狈不堪的H子,似乎事事都在朝好的方向转化,包括膝盖的状态。

十月二十七日。今天终于能够毫无不适地使出八分力气跑步。昨天还残存一缕不祥之感,而今晨就能同平常一样练习了。我跑了五十来分钟,最后十分钟还放开手脚冲刺了一番。我想象这就是正式比赛,而我跑进了中央公园,终点就近在眼前,假想着这样的场景加速猛跑。没有任何问题。双脚奋力蹬踏路面,膝盖伸得笔直。危机大概已经安然度过。

四周变得相当寒冷。满街堆着万圣节用的南瓜。清晨,沿河的道路洒满了五彩斑斓的落叶。晨跑时,手套已经成了必需品。

十月二十九H,赛事一周之前。自早晨开始,星星点点地飘舞起小雪,正午过后,正式变成了一场大雪。不久之前还仿佛夏天一般呢!我暗自惊叹。站在大学办公室的窗前,我眺望湿漉漉的雪片漫天飞舞。身体状况不赖。练得疲劳不堪时,双腿沉重,连走起路来都东倒西歪,而最近跑步时却感觉步态轻盈。我明白自己大约巧妙地摆脱了疲劳。奔跑时,也会生出“还想再跑下去”的心情。

尽管如此,不安还是不肯遁去。那曾在眼前一闪而过的阴影,莫非烟消雾散了么?它不会仍然潜伏在我的体内,静静地等待出击的时机么,就像一个躲藏在看不到的地方屏息缩肩、等待着人睡熟的高明盗贼一样?我凝神注目,试着窥视身体内部,企图看清存在于彼的东西是什么形态。然而如同我们好似迷宫的意识,我们的身体也是一个迷宫,处处是黑暗,处处有死角,处处有着无言的启示,处处有两意性在等候着我们。

我手中所持的,仅仅是经验和本能。经验教给我:“该做的都做了,怎么胡思乱想也于事无补,只有坐待那一天的到来。”本能告诉我的只有一句话:“想象!”我闭起眼睛,想象自己从布鲁克林,从哈林区到中央街区,和几万名跑者一起跑过纽约街头的情形;自己越过好几座巨大的钢铁吊桥的景象;沿着热闹的中央公园南端,边跑边接近终点时的心情;跑完比赛之后去就餐的、宾馆附近那家古色古香的牛排店。我不再凝神注视黑暗的颜色,不再侧耳倾听沉默的声音了。

兰登公司负责我的书的丽丝,给我发来了一份Email,说她也将参加纽约城市马拉松赛跑。这是她首次跑全程马拉松。我回复道:“享受赛跑!”(Have a good time!)是的,马拉松赛跑,只有享受它才有意义。如若不是一种享受,何以有好几万人来跑这四十二公里的赛程呢?

我再度确认了中央公园南端宾馆的预约,预购了波士顿至纽约的机票,将穿惯的运动衫裤和穿熟了的慢跑鞋塞进健身袋。接下来唯有好好养息身体,静静地等待比赛当日了。一心祈祷那天是好天气,是个出奇美丽的秋日。

每次去跑纽约城市马拉松而造访那座城市(这次好像是第四次吧),我脑中都会晌起那支瓦农·杜克(Vernon Duke)作曲的洒脱而美丽的歌谣——《纽约的秋日》(Autumn in New York)。两手空空的梦想家们,注定为这奇异的土地叹息。这便是纽约的秋日,我喜爱再次生活在这里。Dreamers with empty hands,May sigh for exotic landsIt’S autumn in New York,It’S good to live again.

十一月的纽约实在是一个魅力十足的城市。空气仿佛打定了主意,澄静而晴朗。中央公园的树木开始染成金黄色。天空高不可测,高楼大厦的玻璃奢华地反射着阳光。从一个街区到另一个街区,似乎可以无穷无尽地一直走到永远。伯格道夫·古德曼百货店的橱窗里,展示着高雅的羊绒大衣。街角飘漾着烤椒盐卷饼的香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