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 暴力孤独(3)

暴力不是单纯的动作

西方很多国家开始探讨死刑废除的问题。这让我想到一部电影,就是波兰大导演克里斯朵夫.奇士劳斯基(KrzysztofKieslowski)的《十戒》(Decalogue),《十戒》包皮括十部短片,也就是西方基督教裡十件不可以做的事。其中很重要的一件就是不可杀人。

「不可杀人」,很短的一个句子。

影片一开始讲一个小男孩和妹妹感情很好,后来妹妹意外被卡车司机压死。之后,他随身带着妹妹的照片,和一个没有办法解释的心结:他恨所有的司机。这个心结变成他积压暴力的来源,在他十八、九岁时,有一天,他无缘无故地坐上计程车,然后在荒郊野外,把司机杀了。

看到这裡,我们会觉得这个司机很无辜,他不是压死妹妹的司机呀!但暴力本来就不是有对象性的,当潜在的某一个对生命愤怒的东西一下无法遏止时,就会爆发出来。这是电影的前半段,一个人杀死另一个人的暴力,后来男孩被逮捕了,接下来的处理更為惊人,所有的人都说他十恶不赦,说他很坏,最后他被处死。处死的过程中,在法官的监视下,一个人去替刑具加油滑润,试试看够不够力量,察看底下接粪便的盘子有没有弄乾净,整个拍摄的过程让你看到一个合理的谋杀竟比非法暴力更加恐怖。

这是奇士劳斯基在电影裡面一个非常哲学性的探讨,其实「不可杀人」不特指合理的杀人或是非法的杀人,不可杀人就是所有的杀人行為都是不可以的,不应该有差别,当这个孩子杀了司机,是杀人,当这个孩子被判刑,也是杀人,奇士劳斯基要揭露的是所有合理的法律背后,与暴力有关的东西。

暴力往往不是一个单纯的动作,暴力本质呈现的是人性复杂的思考,所以欧洲有很多的案件会作非常深入的探讨,才做出判决,甚至可能很长一段时间悬而未决。

文明社会裡的暴力

在兰屿為核废料抗争的那段期间,有朋友传真连署书给我,要我签字。我想到不只是核废料的问题,还有台湾本岛两千多万人对少数达悟族的一个暴力。这个暴力让我们理所当然地把核废料放在兰屿,电是我们在用,兰屿还没有电的时候,发电的核废料就放在他们的土地上。这是暴力,可是我们觉得这是合法暴力,没有人会去抗争,直到达悟族人自觉了,要抗争了,力量还是非常小,甚至可能沦為政治利用,让人產生同情,到底还是一种暴力--在文明的社会裡,暴力看起来不像暴力,却又确确实实地使人受害。

我们看到美国每一次的出兵,都说是联合国的决议,他在争取暴力的合法性,他是為联合国出兵,不是為自己。暴力在迈入文明社会后转化形态,找到合理的位置,这是奇士劳斯基在电影裡所要抨击的,不论在法律上如何為自己辩护,暴力还是暴力,你必须承认这是一个暴力。

在核废料的抗争中,我期待着眾人暴力能被提出检讨,却没有发生。有人提出另一个方案,说核废料若是迁离兰屿,那就迁到本岛吧,选出的六个本岛地方裡,有五个是原住民的村子。如果我是原住民,我会意识到这是暴力,可是我不是原住民,我不容易觉察到自己正在施予一种暴力--当你强势到某一个程度时,你不会意识到强势到了某个程度,不管是阶级、国家,或是族群,本身就会构成暴力。但要產生这些自觉,并不是那麼容易。

我今天如果买一张飞机票到兰屿,我不会察觉到那个地方所受到的暴力压迫究竟是什麼?但当一个族群发展到最后,连姓氏都不见了,怎麼能说不是暴力的受害者?兰屿有一个好作家,叫夏曼.蓝波安,他找到自己的名字,可是我去兰屿的时候,很多人告诉我,他自己姓谢,我问為什麼都姓谢?他们说因為报户口的人姓谢,所以他们都姓谢了。

夏曼.蓝波女对我说,他现在叫作夏曼.蓝波安,可是很难写在身分证上,因為格子不够长。强势是一种暴力,儘管达悟族人数那麼少,少数要服从多数,所以让他们放弃他们所拥有的特质亦不為过。如果有一天这个族群发展出一个巨大的暴力,是不是也能这样对我们?

我在一本小说集《新传说》裡,写了一个发生在台湾的真实故事,关於一个阿里山邹族的小孩子汤英生(这当然也是汉族的名字),他离开他的族群,下山到台北一家洗衣店打工。后来他要赶回家参加族裡的丰年祭,老闆不答应,扣着他的身分证不给,两个人发生衝突,最后他杀了老闆和他的孩子。表面上这是末满十九岁男孩汤英生的暴力事件,可是当时有很多作家连署,希望把这件事作為一个族群的议题进行讨论,因為族群有仇恨,因為邹族人一直在读吴凤的故事。

吴凤接触的原住民就是邹族,那个出草后来被感动到痛哭流涕的族群。但歷史证明,吴凤是汉族编造出来,推行王化政策的人物,歷史上没有吴凤这个人,可是这个故事却还是在流传。出草是一种暴力,但编造吴凤的故事何尝不是?我认识的一些邹族朋友说,每次他们在嘉义上课,读到这个故事时,就会故意缺席不要上课,因為他们

就是割下吴凤头的人,嘉义到处都是吴凤的塑像。我的意思是,暴力有两种:一种是一看即知的暴力,另一种是看不出来的暴力。出草、汤英生杀人是属於前者,而吴凤的故事、法律的死刑则是后者。

强势与弱势文化

经由教育、文化、媒体,不断去压抑另外一个人或一个族群,就是暴力。在美国,印地安人的保护区,也是一种暴力。小时候我很喜欢看西部片,看着懦弱的警长和很厉害的抢匪杀来杀去,当然满足暴力的癮。可是这裡面还有一个很有趣的情节,就是一定会有一个娇弱的白女人,突然被红番抢走了,红番抢人当然是一种暴力。於是,白人追追追,然后用蒙太奇的手法,用交错的镜头,让白人在女人快被红番强姦的那一刻及时出现,把红番杀了,女人获救。在我们的意识形态中,这些原住民跟红番是应该死的,我们满足了暴力的合法化。

你把所有暴力影片连结在一起的时候,会隐约感觉到这是在教育我们,让我们在不知不觉中,形成了所谓强势和弱势文化之间的某一种关联。

如果我是印地安人,我怎麼去看待原本是祖先居住的土地,而今变成白种人行使优越感的地方,而它即使被保护,也是像在动物园裡的动物那样地屈辱--原本应该在山野裡奔跑的豹,而今被栅栏围住,所有野性的东西都无法发展。这裡面牵涉到的暴力本质是对生命的征服,在文明世界裡面变成荒谬了,就像最后一匹被列為环保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