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情慾孤独(6)

对生命的怀疑

我出版过一些书,谈了美学、谈过诗,写了一些小说和散文,我想我最终的着作应该是一本懺悔录。我相信,最好的文学是一本最诚实的自传,目前我还没有勇气把它写出来,但已经在酝酿,我也知道这会是我最重要的功课。我是要跳回去做一个和稀泥的人,去掩饰跳墙、记过的事件,还是要做阮籍或嵇康?

这就是我的选择了。

我想,台湾应该是一个可以有距离的去对抗儒家文化传统的地方,奈何我们既隔离在外,却又以儒家正统文化自居,因為我们认為对岸破坏了儒家传统,所以我们必须去承接,事实上我们所背负的包皮袱比对岸更重。所以我到上海时便发现,大陆在改革开放后,孤独感一下子就跑出来了,特立独行的个人也出现了……好像,台湾要发动在内心深层处的孤独感革命更难了……

家庭、伦理的束缚之巨大,远超於我们的想像。包皮括我自己,儘管说得冠冕堂皇,只要在八十四岁的妈妈面前,我又变回了小孩子,哪敢谈什麼自我?谈什麼情慾孤独?她照样站在门口和邻居聊我小时候尿床的糗事,讲得我无地自容,她只是若无其事地说:「这有什麼不能说的?」

其实,我母亲和许多母亲一样,手上一直握有一把剪刀,专门剪孩子的头发,比中学时代教官手中那一把更厉害,这一把看不见的剪

刀叫做「爱」或是「关心」。因為这把剪刀,母亲成為我走向孤独的最后一道关卡。

在我们的文化中,以「爱」、「关心」或是「孝」之名,其所做的任何决定都是对的,不允许相对的讨论、怀疑——而没有怀疑就无法萌生孤独感,因為孤独感就是生命对生命本身採取怀疑的态度。

我们活着真的有价值吗?我不敢说。我也不敢说杀生一定成仁,捨身一定取义,鲁迅写的秋瑾杀生、捨身之后,其鲜血只是沾染了一颗馒头,让一个得肺癆的小孩食用,她甚至救不了他。这个了不起的文学家颠覆了儒家成仁、取义的观念。

生命的意义

生命真的有意义吗?儒家文化一定强调生命是有意义的,但对存在主义而言,存在是一种状态,本质是存在以后慢慢找到的,没有人可以决定你的本质,除了你自己。所以存在主义说「存在先於本质」,必须先意识到存在的孤独感,才能找到生命的本质。

在七○年代,我上大学的时候,存在主义是台湾非常风行的哲学,不管是透过戏剧、透过文学。例如当时有一部戏剧是贝克特的《等待果陀》,两个人坐在荒原上,等待着一个叫做Godot(中文译為果陀,Godot是从God演变而来,意指救世主)的人,等着等着,到戏剧结束都没有等到。生命就是在荒芜之中度过,神不会来,救世主

不会来,生命的意义与价值也没有来。我们当时看了,都感动得不得了。

从小到大,我们都以為生命是有意义的,父母、老师等所有的大人都在告诉我们这件事,包皮括我自己在当了老师之后,都必须传递这个讯息,我不能反问学生说:「如果生命没有意义,值得活吗?」但我相信,我如果这麼问,我和这个学生的关系就不会是师生,而是朋友,我们会有很多话可以讲。

如果你问我:「生命没有意义,你还要活吗?」我不敢回答。文学裡常常会呈现一个无意义的人,但是他活着;卡夫卡的《蜕变》用一个变成甲虫的人,反问我们:如果有一天我们变成一隻昆虫,或是如鲁迅〈狂人日记〉所说人就是昆虫,那麼这个生命有没有意义?我想,有没有可能生命的意义就是在寻找意义的过程,你以為找到了反而失去意义,当你开始寻找时,那个状态才是意义。现代的文学颠覆了过去「生下来就有意义」的想法,开始无止尽地寻找,很多人提出不同的看法,都不是最终的答案,直到现在人们还是没有找到真正的答案。

陈凯歌的《黄土地》裡,那群生活在一个荒凉的土地上,像土一样,甚至一辈子连名字都没有的人,他们努力地活着,努力地相信活着是有意义的,或许就是另一种形式的生命意义。然而,不管生命的意义為何,如果强把自己的意义加在别人身上,那是非常恐怖的事。我相信,意义一定要自己去寻找。

如果婴儿出世后,尚未接触到母亲前,就被注射一支针,结束了生命。那麼,他的生命有意义吗?存在主义的小说家卡繆(AlbertCamus)有过同样的疑惑,他在小说裡提出,如果婴儿立刻死掉,他会上天堂还是下地狱?他问的是生命非常底层的问题。

那个年代我们读到这些书时,感到非常震撼,群体文化不会问出这样的问题,因為会很痛,你看到所有的报导都是那麼荒谬,是谁恶意為之的吗?不是,所以群体文化无法讨论「荒谬」这个问题,而存在主义则把它视為重要的命题。

拋开结局的束缚

卡繆的《异乡人》(Létranger)中,讲述的是在法国发生的真实事件,Létranger这个字中文译為「异乡人」,其实就是孤独者的意思。故事叙述法国青年对一个阿拉伯人开了六槍,被当成谋杀犯送进监牢,但所有的审判都与他开这六槍无关,而是举证他在為母亲守丧时没有掉泪,在母亲的丧礼上,他未依礼俗反而打了一个花俏的领带,以及在母亲丧礼后,他便带女朋友到海边度假,并发生性关系。诸此种种便成為他获判死刑的罪证。

行刑前,神父来了,告诉他要做最后的祷告和懺悔,灵魂还有机会上天堂。这个青年骂了一句粗话,说:「我就是开了这六槍,不要说那麼多了!」

如果大家有机会再去翻这本得过诺贝尔文学奖的小说,就会发现最后一章写得真是漂亮。青年的囚车在黎明时出发,看见天上的星辰,他说他从未感觉到生命是如此饱满,他忽然变成整部小说歌颂的英雄——从儒家和群体文化的角度来看,实在很难去认同杀人犯变成英雄的故事,这部小说在国外会得奖,但若是在国内,可能直至今日都无法获得肯定,因為它的内容违背世俗的标準。

在国内不会有人以陈进兴為主角,最后还把他写成英雄,然而,小说的好或坏,不是结局的问题,而是生命形式的问题。这个形式裡的孤独感、所有特立独行的部分,会让人性感到惊恐,应该有个小说家用文字去呈现他生命裡的点点滴滴。然而,我们不敢面对,我们甚至觉得知道太多生命的孤独面,人会变坏。

有没有这样的印象?大人会说:「这本小说不能看,看了会变坏。」我认為,对人性的无知才是使人变坏的肇因,因為他不懂得悲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