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六】潮打空城

人,

不可能给两个人同一种梦;

也不可能给同一个人两种梦!

【登幽州台歌】(唐.陈子昂)

前不见古人,

后不见来者;

念天地之悠悠,

独怆然而涕下。

【孤寂】

驾车的车夫与随行的汉子,留在山脚村落里,不愿上山了。他们早就听说秋冬之交,这山是飓风的天下,当地人管它叫“食人风”,吃人不吐骨头的。

旅路中,遇着他们,随兴做了伴。我本是意随路走,不确定上哪儿畅怀、寄情,往往五天四夜露宿在外,不见一个人一只牲口,只见忽隐忽明的泥草路上偶有辙痕,有的是今岁的,有的约莫前朝了。

他们算是半个游民,本乡欠粮,年岁不好时,千里迢迢到异乡讨活儿做,卖点营生,看看一年将罄,开始往回走。他们的身上仍有一条红尘丝线,系得紧紧地,总要带点银两、时兴吃食,回老乡过年。不管那条红丝在风吹雨打中染了多少悲哀故事,他们每到秋冬之交,就会被丝线牵引,回老家去团圆,一切吃苦都为了团圆。

这地方离他们二人的本乡还有段路,算是最后一驿了。奇风异俗也是他们说给我的,那鬼风到底多凌厉,他们没亲身体验过,传说这么教,他们这么信。所以,虽然翻过这山是最轻省的路,他们死也不走,甘愿在平野上绕个大圈,回山后的家。我看他们脸上齐布那种死也不干的神情时,心里头是艳羡与敬重的,一个人死也不干某件事时,往往代表内心里有一个比他自己的生命还重要的人藏着,他得为那人活得毫发不伤,他得去跟他团圆。

他们暂时留在村里歇歇牲口,恢复脚力。我与他们订了约,若回得来,两天一夜后自会找上他们,若过了期限没见到人,不用等了,尽管揣着干粮赶路去,把我那份吃了。

这地方枫林甚老,千年百代没人动它,吃了秋霜,一片红海。造化真是弄人,美的都是不能吃的,难怪村童少妇都土瘦。造化也戏人,美景总是布局在险崖上,仿佛,绝美里头蕴涵一道千古不改的宿命,必须以身相殉。

大江南北半遭,酷雪、暴雨、烫沙都在衣上了,倒是没尝过鬼风扼喉的滋味。我一条命飘泊在外,既无乡可归,也无饭说团圆,早是个活着的孤魂野鬼,行到此处,既然鬼风中有红枫,我焉有不去会合的道理。

村子人,听说我要上山,或掩柴扉避听,或呵小儿不让他们听下文,仿佛我是个邪物。

歇一宿,寅时独自上山,他二人仍呼噜着。这时令,开天较迟,眼前身后皆是浓雾,到了山腰,回身已摸不清村落在哪儿了。看来,这雾是锁人肉眼的,故意弄瞎对凡尘世间的依赖,要人孤茕茕地一无所靠,回复七窍未凿的混沌,才把绝美盛到眼前。

风,果然愈来愈厉,起先如游魂,后来露了厉鬼本性。这山不算高拔,没人来动,乔木各自据土为霸,仰不见云天了,倒像一百零八条英雄好汉齐聚梁山泊,群龙无首,全凭鬼风作主。根性强悍的,不服风的旨令,发动六军出征,半空中厮杀甚烈;道行浅的,攲立,倒塌,含冤九泉之貌。

自此上山,寸步难移;肉胎比不上一棵树坚强,风势乱窜,凄厉刺耳,若我此时松开抓住莽草的手,必定腾空,如一片落叶。

人在山川天象的怒吼中,是爬行的、沉默的,连呐喊的意念都灭了。

人在世间的破碎中,却常尖声呐喊;可见人对世间终究有一份预先的信任,也认为可以信任,所以遭难时的呐喊,乃在呼唤那份信任,控诉那份信任,希冀世间不要抛弃他。

而在自然的暴怒里,人自知与野兽、林树、岩石无异,故噤声。呐喊乃为了给另一个人听,期望获救,既然众人皆与林、石无异,喊也是空喊。在狂怒的天象中,一头僵冷的兽、一块裂岩、一具英年壮汉的尸首,与一片枯叶有什么不同呢?

有什么不同呢?

魔风稍歇,我快步转上,往另一座峰前进,风似乎回复游魂,不像适才欲将我五马分尸;虽然仍有扯发裂衫之虑,因为历了前者,反而觉得此时是微风拂脸了。

人常觉得自己所遭逢的是最悲哀的,因为他还没见识那更悲哀的。

我把自己绑在一棵千年大树上,暂时与它合体,待转身,面向山间空谷,奋力张眼,满空红潮,人世有多少生灵,这儿便有多少霜枫,自成空中海域,在风的魔掌中,滚涛,怒舞。忽而如群龙飞天,又如六宫粉黛,一起飘袂嬉游。

美,才是真正的帝王;天、地不过是左右大将军。

在我之前,谁殉于此;在我之后,谁将埋骨于此?

独自面对绝美,才明白,不是鬼风食人,是绝美叫人刎颈。

而像我一样,又拎着肉体凡胎回到世间的,便注定接受绝美诅咒,永远被孤寂缠身了。美,才是内心最严重的相思病。

每当行过春阳高照的市集,或客店不眠的雨夜,或雪季的火盆旁,孤寂总叫我偷偷抹泪,仿佛,我是唯一背叛红潮的那片霜叶。

【黄鹤楼】(唐.崔颢)

昔人已乘黄鹤去,此地空余黄鹤楼。

黄鹤一去不复返,白云千载空悠悠。

晴川历历汉阳树,芳草萋萋鹦鹉洲。

日暮乡关何处是,烟波江上使人愁。

【眼中人】

时光,重叠在一棵树上。

旧枝叶团团如盖,新条从其上引申。时光在树上写史,上古的颜色才读毕,忽然看到当代。总奇怪,嶙峋的老枝怎会抽出嫩条,而又相安无事。

我们隔了一段距离,观赏树的新旧问题,既承认旧枝叶盘出的姿态之美,又欢喜新条带来生机与绿意。则在观赏者眼里,旧与新,往昔与现在,并不是敌对状态时,它们在时光行程中互相辨证,以美为最后依归。

欣赏之所以可能,因为有了适当的距离,以及主、客体分明。距离太近,失其全貌;过远,流于肌理模糊。而主、客不能分,则容易泛滥私情,陷于自伤。

我们能清楚明白地鉴赏一棵树,一座高峰,体贴其旧史、新页;我们能否以同等清楚明白鉴赏自己呢?

能在自身之外拉出另一个自身,以此为主,以彼为客,隔一段距离,白发人看白发,眼中人说眼中事?

在时间的推移中,过去的确永远过去,无法倒提回到人面桃花初相逢之时;可是在人的记忆中,过去的风韵或余伤,却常常回澜拍岸,使现在成为过去风韵或余伤的延长,更行更远还生。

如果,生命是一册事先装帧、编好页码的空白书,过往情事对人的打扰,好比撰写某页时笔力太重,墨痕渗透到后几页,无法磨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