灾梨祸枣涂注乙

要说出书,除了作者得写好书以外,第一道工序就得算编辑了。编辑很重要,改错、删去冗文、起标题……诸如此类。这里想说的是编辑符号,比如删除,就得把需要删掉的字或句圈上,再标个删除符,但为啥不直接涂掉呢?

这就得说到古人写文校文的历史了。古人在文章中改错,有个名目,叫“涂注乙”。所谓涂,就是直接涂掉,表示删了;所谓注,就是加文字注解;所谓乙,就是标个乙字,表示颠倒顺序(古文是竖排的)。这些东西,最早的记载出现在晋朝。干宝的《搜神记》就说,有个神仙看见某人寿数只有十九岁,就拿了他的生死文书,“乃取笔挑上”,说:“行了,你能活到九十岁了。”这个“挑”,就是画了个“乙”,把“十九”俩字掉了个儿,变成“九十”了。

唐太宗让魏征写《四部群书》的时候,专门设置了二十名雠正官负责校对,这就是最早的专业编辑了。后来,唐高宗用散官代替雠正官,试了一段,可能觉得不妥,重新设立这一职位,改称详正学士。看,多好的名字啊。

唐宋时期,编写文章时都要在末尾写上本文改了多少字。《茶香室续钞》中说,唐朝韩愈看完某篇文章后就写道:“为之正三十有五字、乙者三、减者二十有二、注者十有二。”那就是改动注解了七十二处。宋朝的进士们写试卷,也要在后面写上:“涂注乙共计若干字。”这是规矩。到了元朝,考试卷子上涂乙超过五十个了,对不起,回家吧您。清代稍微放松了一点,试卷作废的底线是一百个。

那什么时候“涂”变成了圈呢?也是在宋朝。陆游《老学庵笔记》里说,有些校对史书的史官,经常偷懒,不好好校对,想歪门邪道。比如一本书草草看完,没看出错来,硬要显得自己认真校对了,咋办呢?就把人家没写错的字涂掉,显得自己改过了。例如有“臣僚上言”,就把“上”给涂了,变成“臣僚言”。还有的把“依”字涂了,在旁边改个“从之”。这就是糊弄事儿呢。

这还不是最过分的,最过分的在沈括《梦溪笔谈》里。沈括说,有好多校书官,不好好干活,拿了书随便用墨涂掉一个字,再在旁边把那个字又写一遍,造成自己校对过的假象。

为了打击这种弄虚作假的行为,朝廷特别设立了校书局,要求校书时遇到错字一律用朱笔圈出来再改,还要写上校对者的名字。大概就是从这时候起,编辑校对们就不能直接涂了。

刻字排版是古代出版的另一道重要工序。直到明清两代,木刻还是主要的出版手段。那么,刻字工人能挣多少钱呢?明朝太监刘若愚写了本《酌中志》,其中谈到万历年间破获“妖书”《国本攸关》时,刻字工徐承惠的供述:每刻一百个字,时价四分银。由于刻这本书风险大,得找个僻静处,所以每百字加银五厘。徐承惠刻了这本八百余字的“妖书”,犯了这么大的案子,总共只挣到了约三钱四分银子。

读书的人都知道,同样一本书,有的版本好,有的版本就差一些。在古代,就更讲究版本了。宋朝的叶梦得在《石林燕语》里讲了个段子,说的是有个考官出题:《易经》里说,乾为金,坤为金,为啥乾坤都是金啊?这道题把考生们问得莫名其妙,《易经》里有这说法吗?后来一查,原来所谓的“坤为金”的“金”,实际上是“釜”字。考官看的是福建出版的《易经》,刻字的时候,把上面的两个点漏掉了,所以才有了这道题。图书错漏真是害人不浅啊。

对于宋版书,《石林燕语》有着详尽分析:天下印书,以杭州为上,蜀本次之,福建最下。京师(汴梁)的版本不次于杭州,但用纸稍微差一些。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四川和福建的书商追求书刻得快、出版得快、卖得快,所以多采用软木刻版,这样一来,出现各种疏漏,在所难免。可惜,劣币淘汰良币,正因为出版速度快,福建的书,遍行天下了。

福建所出宋版书,最出名的是“麻沙版”。麻沙是福建一个地名,出的宋版书特别多。明朝宣德年间,衍圣公孔彦缙提议礼部收集麻沙版图书,礼部转奏皇帝,答复是不仅搜集,还要摹印;弘治年间,有旨要求福建官员对麻沙版图书进行校正;嘉靖年间,福建官员还特别设立机构,任命负责人,专门校对麻沙版书籍。

为啥麻沙版这么有名啊?因为种类多,这里曾经是宋朝的出版印刷中心,到了清代,这一带还有书坊村的地名。还因为错误多,萝卜快了不洗泥,所以要特别用心校正。

在校正宋版书的过程中,明朝人还发现了一个特别有趣的现象,那就是很多宋版书用官府文件的背面印刷。有人发现《治平类篇》四十卷,用的都是元符和崇宁年间的公文背面。“其纸极厚,背面光泽如一,故可两用,若今之纸不能尔也。”

这算是节约纸张的环保措施吗?

说到图书的装帧,有记载说,宋版书有一种蝴蝶装,就是将印好的书页从中对折,再把它们粘到书脊上。书一打开,仿佛无数蝴蝶的翅膀。

注意,有考证这种蝴蝶装是不用线订的,类似于今天的胶订,却更加简洁。这样的书页容易脱落吗?不会。明朝看到的宋版书,蝴蝶装历经数百年不脱落。原因就在于它使用的胶,是用楮树汁、飞面、白芨末调和而成的,黏合性很强。后人还有人讲到装订有“旋风页”,清代学者俞樾认为,旋风页也许就是蝴蝶装。

说到书商,古代比较有名的一位书商,是南宋时期钱塘人陈思。很多书中都提到他。他做了一套二十卷的《宝刻丛编》,讲金石文字的,收录了不少前人著作。其中欧阳修的《集古录》,原书缺少收录金石作品的时间顺序,再比如李清照丈夫赵明诚的《金石录》,时间倒是很详尽,缺少的是产地,等等。这位陈思在卖书的过程中顺便搞了个大博览,等汇集成丛编,以上种种缺陷都被他补充得差不多了。做书商做成了学问家,俞樾说,他也是一个“异人”。不过,也有人对他有不同看法。宋末元初的文学家戴表元就认为,原书有存疑,出版商为了通顺,按照自己的猜测率意而改,属于“书之一厄”。

最后说说出版界的终端——书店。在古代,书店不叫书店,有自己的名字——文字铺,或者文籍铺。《梦粱录》里就提到杭州有尹家文字铺、张官人诸史子文籍铺。也许那时候卖书的,都是小书店、街边摊。到了明清时代,才有了书坊一说,规模比较大了。现在卖书的地方,叫书店,甚至叫书城,有的规模超大,就是读书的人不多。2011年,国民阅读调查显示,我国每年人均读书4.35本。而以色列60本,日本40本,法国20本……我们这个文明古国,图书行业出现得那么早,斯文败落,数据真有点说不过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