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祖国、十字架(第2/3页)

1960年4月,金和他的同伴们鼓动大学生成立自己的非暴力组织,并向他们提供卓越的领导力量。 1963年4月,在金的带领下,黑人向“美国种族隔离最厉害的城市”一一伯明翰市集中发动强大的和平攻势,在实行种族隔离的快餐馆里进行连续不断的静坐,接着联合抵制商人和进军市政厅。正当黑人勇敢地行进时,一个州法院颁布禁止进军的命令,金被捕了。他在监狱中写信指出:“道义上有责任不服从不公正的法律”。他警告说,如果非暴力抗议失败,后果将是可怕的。

八天以后,金被释放出来,立即恢复了对运动的领导。对抗开始升级。警方动用警犬和救火水管,进行大规模逮捕,监狱里一共关押了两千多名抗议者。后来,又接连爆炸金及其兄弟的住宅和黑人领袖总部的小旅馆,通过教育局使一千多名参加示威的学生停学或被开除。官方的暴力行为,不但没有把金吓倒,反而增进他的斗争决心。在著名的“童子军游行”之后,金又挥动臂膀指挥了一场更加宏伟的战斗:“向华盛顿进军” !

所有的黑人大组织都支持这次新的进军。8月28日,共有25万和平示威者一一其中有6万名白人一一集合在全国的首都。他们游行、唱歌、高呼口号,凝聚到林肯纪念堂听金的演说。金说,他有一个梦想:“有一天,这个国家会站立起来,真正实现其信条的真谛:‘我们认为这些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人生而平等’”。他接着说:“怀着这个信念,我们一定能在一起工作,一起祷告,一起斗争,一起坐牢,一起坚持自由,因为我们知道,总有一天我们会自由的。”

次年,金被授予诺贝尔和平奖。这个题作《我有一个梦想》的演讲,至今仍然激动着世界人民的心。

自由,始终是同平等连结在一起的,自由和平等,都是对个人权利一致性的维护。自由的梦想,属于金,属于朋霍费尔,它属于所有反专制、反歧视、反奴役的战士。只要梦想存在一天,自由的战斗就不会消亡。

同朋霍费尔不同的是,金不是孤身奋战,他的背后站着联邦政府和千千万万弱势的人们,所以有力量使狂轮受阻,而且出现逆转。1968年春,金又开始t协J下一次向华盛顿的大进军。这次进军是在全国穷人中进行动员的,包括黑人,也包括白人。他的梦想广大到要打破种族的界限,而扩至不同的阶级中去。自由的真正目标终归要到达底层。可是,意外的是,这只伟大的螳螂,怀着他的梦想突然死去了。

4月4日,金去孟菲斯支援罢工的垃圾工人,在一家小旅馆的阳台上,遭到一个白人狙击手的射杀。

国家是国家,祖国是祖国

朋霍费尔和马丁·路德·金,两个基督徒,两个牧师,两只力阻狂轮的螳螂,连死亡也如此相似。可是,他们生前斗争的手段极不相同,死法也不同,连死后在世间的反应也有着很大的差异。

与其说是因为他们生活在不同的时代里,无宁说是生活在不同的国度里。

有意味的是,朋霍费尔同金一样,最先也是甘地的追随者,曾经一度打算亲自到印度访问甘地,取非暴力斗争的真经。“登山宝训”作为基督教原始团契的基本原则,不但为甘地所崇奉,也是被朋霍费尔当作座右铭,在生活中努力践行的。 1934年,他在丹麦召开的普世教会会议上,有一个瑞典人问他:“如果战争爆发,你将怎么办?”他回答是:“我将祈求基督给我力量不拿起武器。”显然,开始时,他取的是一种和平主义者的态度,可是最后发现:没有武器无法保卫公义。是国家把公义推上了囚车,国家本身具有犯罪的特质。

马丁·路德·金幸运的地方,就在于他生活在另一个国家,一个不同性质的国家:美国。

《独立宣言》声明必须解除强加于人民的政治棚锁,承认世上所有人的包括生命、自由和对幸福追求的权利,其中还包括革命的权利。这个人民主权的原则,确保人民获得法律和实际政治的可靠保证,由拥有国家的人民治理国家,而不是由哪一个集团自称为人民的“代表”来治理国家。“美国,你拥有比我们旧大陆优越的条件,没有破坏的宫殿和玄武岩。你展现的是有活力的时代,不受无用的回忆和徒劳的争论所困扰。”歌德如此写道。美国作为“自由独立的合众国”,政治体制采取首创的联邦制,一种植根于自组织的具有高度自治能力的多中心秩序体制,完全不同于自上而下的中央集权的控制体制。在行政机构内部,实行分权与制衡原则;在政府外部,存在着大量的民间组织。秩序和对抗共存于一个富有活力的体制中,它规定了政府仅只在有限的意义上实行统治,而人民在国家事务管理上起到决定性的作用。

对于美国,托克维尔这样论说道:“美国人最大的优势是,他们无需经历一场民主革命就实现了一种民主形态;他们生来就是平等的,而非后来才变成平等的。”美国的这种民主政制及其观念,根源于圣经传统的圣约思想。所以,马丁·路德·金领导的民权运动,与这个国家的建国原则并没有根本性冲突;非暴力斗争能够节节获胜,也是因为有着这样的政治土壤。金的斗争得到肯尼迪总统和做司法部长的弟弟的支持,当金在伯明翰被关押时,兄弟二人中总有一个人打电话给地方当局,为他说话,以确保监禁不致于太苛暴。当在电视上看到金领导十万人向华盛顿进军时,总统不禁对助手赞叹说:“他太棒了!”当权者对反对派如此欣赏,在世界历史上如果不是绝无仅有,也是极少见的。

朋霍费尔所在的德国,就不是这种情形了。

这个由纳粹党统治的国家,实行的是国家社会主义体制,它的惯常形态是极权主义的,最终目标在于鼓励个人属于国家,实际上为党和领袖所控制。《纳粹德国》一书的作者克劳斯·费舍尔把当时的德国比作一个等边三角形,希特勒处在三角形的顶端;党和国家则构成三角形的等边,两部分官员多是重叠的、性质相似的。这个政权的最大特点就是意识形态和暴力,本质是种族主义,反基督教和反人道主义。它对人民进行监视,对舆论进行控制,社会没有独立的工会和其他压力集团的存在;不需要法律程序,随时随地,就可以把敢于批评党和政府的人送进监狱或是集中营。在这样一个专制、恐怖,全社会不知自由、人权为何物的国家里,朋霍费尔能做什么呢?他能和平地改变政府,并通过这样的政府去改革社会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