肆 天寒露重,望君保重(第3/6页)

老人和父亲生长在不同背景的同一个年代,他们在颠沛流离的大时代里,只是渺小而微不足道的人,可能只有那破了皮的红心番薯才能记录他们心里的颜色。那颜色如清晨的番薯花,在晨曦掩映的云彩中,曾经欣欣地茂盛过,曾经以卑微的累累球根互相拥抱、互相温暖,他们之所以能卑微地活过人世的烽火,是因为在心底的深处有着故乡的骄傲。

站在阳台上,我看到父亲去年给我的红心番薯,我任意种在花盆中,放在阳台的花架上,如今,它的绿叶已经长到磨石子地上,有的甚至伸出阳台的栏杆,仿佛在找寻什么。每一丛红心番薯的小叶下都长出根的触须,在石地板上久了,有点萎缩而干枯。那小小的红心番薯是在找寻它熟悉的土地吧!因为土地,我想起父亲在田中耕种的背影,那背影的远处,是他从芦苇丛中远远走来,到很近的地方,花白的发冒出了苇芒。为什么番薯的心还红着,父亲的发竟白了?

在我十岁那年,父亲首次带我到都市来,我们行经一片被拆除公寓的工地,工地堆满了砖块和沙石。父亲在堆置的砖块缝中一眼就辨认出几片番薯叶子,我们循着叶子的茎络,终于找到一株几乎被完全掩埋的根,父亲说:“你看看这番薯,根上只要有土,它就可以长出来。”然后他没有再说什么,执起我的手,走路去饭店参加堂哥的隆重婚礼。如今我细想起来,那一株被埋在建筑工地的番薯是有着逃难的身世的,由于它的脚在泥土上,苦难无法掩埋它。比起这些种在花盆中的番薯,它有着另外的命运和不同的幸福,就像我们远离了百年的战乱,住在看起来隐秘而安全的大楼里,却多了失去泥土的悲哀——伊娘咧!你竟住在无土的所在。

星空夜静,我站在阳台上仔细端凝盆中的红心番薯,发现它吸收了夜的露水,在细瘦的叶片上,片片冒出了水珠,每一片叶都沉默地小心地呼吸着。那时,我几乎听到了一个有泥土的大时代,上一代人的狂歌与低吟都埋在那小小的花盆中,只有静夜的敏感才能听见。

怀君与怀珠

在清冷的秋天夜里,我穿过山中的麻竹林,偶尔抬头看见了金黄色的星星,一首韦应物的短诗突然从我的心头流过:

怀君属秋夜,散步咏凉天。空山松子落,幽人应未眠。

我很为这瞬间浮起的诗句而感到一丝震动,因为我到竹林,并不是为了散步,而是到一间寺院的后山游玩。不觉间天色就晚了(秋日的夜有时来得出奇早),我就赶着回家的路,步履是有点匆忙的。并且,四周也没有幽静到能听见松子的落声,根本是没有一株松树的,耳朵里所听见的是秋风飒飒的竹叶(夜里有风的竹林还不断发出咿咿歪歪的声音)——为什么这首诗会这样自然地从心田里升了出来?

也许是我走得太急切了,心境突然陷于空茫,少年时期特别钟爱的诗就映现出来。

我想起了上一次这首诗流出心田的时空,那是前年秋天我到金门去,夜里住在招待所里,庭院外种了许多松树,金门的松树到秋冬之际会结出许多硕大的松子。那一天,我洗了热乎乎的澡,正坐在窗前擦拭湿了的发,忽然听见院子里传来噼噼剥剥的声音。我披衣走到庭中,发现原来是松子落在泥地的声音。“呀!原来松子落下的声音是如此巨大!”我心里轻轻地惊叹着。

捡起了松子捧在手上,韦应物的诗就跑出来了。

于是,我真的在院子里独自散步。虽然不在空山,却想起了从前的、远方的朋友,那些朋友有许多已经多年不见了,有一些也失去了消息,可是在那一刻仿佛全在时光里会聚。一张张脸孔,清晰而明亮。我的少年时代是极平凡的,几乎没有什么可歌可泣的事迹,但是在静夜里想到曾经一起成长的朋友,却觉得生活是可歌可泣的。

我们在人生里,随着岁月的流逝而感觉到自己的成长(其实是一种老去),会发现每一个阶段都拥有不同的朋友,友谊虽不至于散失,聚散却随因缘流转,常常转到我们一回首感到惊心的地步。比较可悲的是,那些特别相知的朋友往往远在天际,泛泛之交却近在眼前,因此,生活经常令我们陷入一种人生寂寥的境地。“会者必离”,“当门相送”,真能令人感受到朋友的可贵。朋友不在身边的时候,感觉到能相与共话的,只有手里的松子,或者只有林中正在落下的松子!

在金门散步的秋夜,我还想到《菜根谭》里的几句话:“风来疏竹,风过而竹不留声;雁渡寒潭,雁去而潭不留影。故君子事来而心始现,事去而心随空。”朋友的相聚,情侣的和合,有时心境正是如此,好像风吹过了竹林,互相有了声音的震颤,又仿佛雁飞过静止的潭面,互相有了影子的照映,但是当风吹过,雁飞离,声音与影子并不会留下来。可惜我们做不到那么清明一如君子,可以“事来而心始现,事去而心随空”,却留下了满怀的惆怅、思念与惘然。

空山松子落幽人应未眠

平凡人总有平凡人的悲哀,这种悲哀乃是寸缕缠绵,在撕裂的地方、分离的处所,留下了丝丝的穗子。不过,平凡人也有平凡人的欢喜,这种欢喜是能感受到风的声音与雁的影子,在吹过飞离之后,还能记住一些锥心的怀念与无声的誓言。悲哀有如橄榄,甘甜后总有涩味;欢喜则如梅子,辛酸里总有回味。

那远去的记忆是自己,现在面对的还是自己,将来不得不生活的也是自己,为什么在自己里还有另一个自己呢?站在时空之流的我,是白马还是芦花?是银碗或者是雪呢?

我感觉怀抱着怀念生活的人,有时像白马走入了芦花的林子,是白茫茫的一片,有时又像银碗里盛着新落的雪片,里外都晶莹剔透。

在想起往事的时候,我常惭愧于做不到佛家的境界,能对境而心不起。我时常有的是对于逝去的时空有一些残存的爱与留恋,那种心情是很难言说的,就好像我会珍惜不小心碰破口的茶杯,或者留下那些笔尖磨平的钢笔,明知道茶杯与钢笔都已经不能再使用了,也无法追回它们如新的样子。但因为这只茶杯曾在无数的冬夜里带来了清香和温暖,而那支钢笔则陪伴我度过许多思想的险峰,记录了许多过往的历史,我不舍得丢弃它们。

人也是一样,对那些曾经有恩于我的人,那些曾经爱过我的朋友,或者那些曾经在一次偶然的会面启发过我的人,甚至那些曾践踏我的情感、背弃我的友谊的人,我都有一种不忘的本能。有时不免会苦痛地想,把这一切都忘得干净吧!让我每天都有全新的自己!可是又觉得人生的一切如果都被我们忘却,包括一切的忧欢,那么生活里还有什么情趣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