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的终结(第2/2页)

曾在某展览会上见到刘半农的一个卷子,我以前没见过刘半农墨迹,即使不是刘半农写的,也是个好卷子。以前读他同时期人文章,说他轻浅,而这一幅墨迹却古奥敦厚,还能感到他是个大好人,故录下款识,以为纪念:

中华民国廿二年八月廿二日为三弟北茂书离骚一卷都二千四百七十三字余今日以前所书卷子此为最长矣高丽旧卷笺则为五年前魏建功掌教京城大学时所购赠半农

沈尹默和台静农,一个是五四时期最早的几个新诗人之一,一个是五四时期著名的“乡土小说”作家之一,后来都成书法家,“法”大于“书”,这里不论。有则轶事倒是好玩,沈尹默用毛笔录了首自己的诗,请朋友两正,不知道怎么被陈独秀看到了,陈独秀说,诗写得很好,字写得不好。沈尹默闻讯,从此丢下诗笔扛起毛笔。我觉得好玩的是陈独秀对沈尹默墨迹的评判所持的是什么标准?看来还是传统的书法标准,否则沈尹默不会在帖学里猛下功夫。这也可以把它看作另一个不十分到位的象征,五四时期的新文化人并不能忘情传统,他们对传统普遍的批评怀疑是因为着眼于民族的未来,是他们的理想,而在生活中,实际上还脱不了旧文人的日常性,写写毛笔字,是他们在潜意识中流露出的用以平衡自己狂飚般情感的姿势,正是这个姿势,使他们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

鲁迅墨迹,论者芸芸,我也就不说了。说五四必说鲁迅,这也是“法”了。我是说“书”。“说书”一词在吴方言里有“信口开河”之意,就此打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