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远的五月(第4/7页)

他的确是一个精于品味的人,是能把没滋味品出滋味,把苦滋味品出甜滋味的人。他能准确地尝出这道菜没放葱,另—道菜的黄酒又放得太多。对别人来说某个汤放不放胡椒粉或香菜的区别是好吃不好吃的问题,对他来说就变成了能吃不能吃的问题。吃鸡只吃头和爪子,当然他也知道翅膀是好东西,因为有太多的人喜欢吃他总是割爱。白菜馅的饺子醋里一定要加蒜,韭菜馅的饺子一定要有芥末。如果用油炒而不是用盐和花椒煮,虾则不再是虾,花生米则不再是花生米。讲究的不是吃什么,而是怎么吃,和谁一块吃。

他喜欢吃香椿,史铁生也喜欢吃香椿,每年香椿发芽的时候,他都要从自家的香椿树上摘了最嫩的送给他,后来香椿好买了还是这样。对于他来说那成了一种仪式,躺在病床上每年到了这个季节,他都为不能再和铁生一起吃香椿面而遗憾得大发感慨。最后一年,他母亲为他做了一瓶煮花生米拌香椿,他省下一半让我带给史铁生。他当然知道如今香椿已是满街满巷都有得卖,制作“专利”他也早已在朋友中广而告之,而我当时又忙得不可开交,可他仍然催着我去送,还一再叮嘱我,当天送不了一定别忘了放在冰箱里。香椿在他的思维里不再是香椿,已被演化成一种象征——友爱;吃在他思维里不再是吃,已被抽象成一个概念——与我爱的人和爱我的人共享之所爱。他自己之所以爱吃香椿也出于同一个逻辑。本来他是不吃香椿的,当年还没和姐姐结婚的姐夫到家里作客,他爱姐姐也喜欢姐夫,硬着头皮吃姐夫满腔热情推荐给他的拌香椿,由喜欢变为酷爱,直至一发而不可收。对苦瓜的偏爱也如出一辙。有趣的是,只能接受最初接受的那一种形式,香椿只能拌着吃,炒鸡蛋他绝对不碰;苦瓜就用小干鱼炒,肉炒就坚决反对。他追求情调和趣味到了教条的程度。

对人又何尝不是如此。文章写得好与不好,学问有还是没有,名气大还是不大,社会地位高还是不高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感觉和氛围。他有各式各样三教九流的朋友,小韩是开车的,老四是理发的,马子是临时工,都是北京胡同里的苦孩子,没什么文化但个个都很仗义,个个都敬他服他,总是一口一个大哥地叫,照顾他的那份周到没人能够相比。物价不断上涨,他也知道不能只节流应该开源,人们纷纷下海做生意,他也跃跃欲试地试图挣钱,但是无论如何都进入不了角色,在生意场上他找不到他所喜欢的感觉和习惯了的氛围。

因此他特别看重朋友间没有任何事务性内容和实际利益的聚会。每当朋友聚会,他会一改不苟言笑的常态,因为瘦,我常说他笑起来满脸大括号。尽兴时,他唱京剧、平剧、越剧,唱民歌洋歌,只要地道他都喜欢,唱得最动情的是河北民歌《小白菜》:小白菜呀,地里黄呀,两三岁呀,没了娘啊……他的嗓子不好,声音小而颤,但唱这首歌恰到好处。

我很情愿买酒做菜,也习惯于操持这样的聚会。我不知道是不是所有的妻子都像我一样,反正我是这样,我愿意这样。这种时候,我感到幸福,也许是我对幸福的理解太浅要求太低,或者就是我孤陋寡闻,我觉得这是一个女人真正的幸福,这是我真正的幸福。现在他的照片挂在我的房间,挂在我的床头,独自一人时我凝视着他,首先想到的是他在朋友中间的形象,他笑,他唱,他侃侃而谈,他自言自语,他高兴起来笑出来的“大括号”,他激动起来神经质的嘴唇……他指着我对大家说:“这是我老婆……这是我老婆腌的雪里红,我老婆做的鱼头汤,看家的本领,在别处肯定你吃不着……”这时我会想,如果时间可以倒流,我愿意用二十八岁的热情加四十岁的理智重新理解他、爱他,即使他生病时间再长,我也甘愿留在这个位置上,做我该做的,做我能做的……我真的常常这样想,不管别人相信不相信,我常常想,如果时间可以倒流……

其实他不是一个喜欢热闹的人,由于身体不好,他非常好静,特别是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末以后,他变得更加沉默。没有客人时,他经常长时间一言不发。回到家,他做的第一件事是打开音响,他只听古典音乐,勃拉姆斯、比才、柴可夫斯基,也听贝多芬、肖斯塔科维奇。三年多住院生活,真正陪伴他的是我弟弟送的激光唱盘单放机、立体声单放机、收录两用机。只要身体允许,他会找个棋友下围棋,尽管棋艺不高长进不大,还是当个事儿似的买来不少围棋书,并且以会下围棋为荣。他可以长时间地阅读,而且读书的速度很快,阅读的面也很广,令我这个中文系毕业的望尘莫及。住院期间朋友们来看他,唯一的要求是要书看,紧着找还总是供不应求。他喜欢独处,即使是在人多的场合他也总是沉默,沉默是他自卫和进攻的武器,便利而有效。在一次对峙性的谈话中,他曾经三个小时一言不发,真正的一言不发,对方也真正地奈何他不得。他生病之后我为他整理过早年的情书,寄自南方,出自同—个女性的手笔,一个小有名气的业余作家,信写得浪漫而深情。我把几十封信排列起来,发现从头到尾都在抱怨他不回信。我理解一个恋爱中的女人得不到一封回信、一句回答时的无奈和无助。结婚之前,我们曾有过一次几乎导致分手的冲突,和大多数试图与情人重归于好的男人不同,他始终苍白着脸,紧咬着牙,不求不劝不哄不说一句好话,单单执著地到我单位门口去等,而且回避着不让我看见,我的矜持最终扛不过他的沉默。结婚以后,对于他的“铁嘴钢牙”我有了更多的领教,只要他不愿说话,任你怎样地软硬兼施都无济于事,用不理他的办法和他睹气算是上了他的当,如果你能坚持十天不和他说话,他一定会坚持二十天来回敬你。对朋友他可以一味地违背自己宽容无边,对我则是苛刻到底。

说来好笑,我们婚后第一次吵架是因为一个不足一两的面团。包完饺子剩了几个皮儿,我做成了面条,连续两天都没机会煮了吃,天气热面发酵了变黑了,我扔进了垃圾筒,他指责我浪费粮食,我认为他小题大作,结果吵得不亦乐乎。他的节俭常常到了让我无法忍受的地步,最使我觉得不可理喻的是他病倒后的一件事。

他得的病叫作肠瘘,肠子黏在肚皮上,溃疡后在肚皮上穿了一个洞,任何食物吃进去后等不到被吸收几分钟就流出来。看着他一天天衰弱,生命一天天地从他的体内流走,我急得满城求医问药,终于在301医院得知某部队医院新近发明了一种口服营养液。炎热的六月,我独自一人站在医院的院子里,拿着医生开的介绍信,眼泪簌簌地往下流。药属于自费,但只要能治病在那种情况下谁会在乎花多少钱呢。第二天一大早,我骑车、坐地铁、走路,一个人跑到西郊买了三箱药,生平第一次自费打了辆出租车兴冲冲地赶回医院。我瞒着他不让他知道花了多少钱,可还是被别人说漏了嘴,他嫌我大手大脚死活不吃,我伤心得一个人在楼道里落泪。与此同时,他却拒不接受一个朋友送到医院还给他的一大笔钱,当时大家以为他这样做是不愿意让我插手男人之间的经济来往,后来他解释拒绝接受的唯一理由是,那个朋友还钱不是已经有钱,而是因为他生病凑了一笔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