穷人,富人(第2/3页)

前些日子在一本杂志上看到了一位作者给“贵族”二字所下的讽刺性定义,说:什么叫“贵族”?“贵族”就是那些上辈子是乞丐,或者自己的上半辈子是乞丐的人。这句话听起来虽然有些刻薄,但对某些“穷人乍富”的爆发户心理,也是入木三分的描绘。

两百多年前,法国的一七八九年大革命,就已经把皇室连同贵族扔进了历史的垃圾堆。在我国,推翻了封建帝制的辛亥革命,也已经成功了将近一百年。九十几年前,“五四”新文化运动的一代宗师们,就高高地举起了“民主”和“科学”的两面大旗。可是,今天,有的人仍然把“贵族”二字当作自己追逐的对象。这种现象不仅我国存在,其他国家也存在。一位常住发达国家的中国青年学者曾经撰文指出,同样是女性,同样是“名人”,逝世的时间也相近,媒体对她们的关注程度却大不相同——对把一生都贡献给了穷苦大众的特丽莎修女兴趣不大,虽然她获得了诺贝尔和平奖;而对享尽了荣华富贵的戴安娜王妃却兴致盎然,连篇累牍地报道仍嫌不够,总想借题发挥。

当然,在我国,在世界上,都生活着一些令我钦佩的人。

他们(或她们)耐得住寂寞。社会生活中的浮躁氛围影响不了他们,动摇不了他们。他们一心一意地埋头书中,钻研着自己热爱的专业。心态平和,轻松,坦然,远离市井的喧嚣,与一切负面的东西不搭界,过着平静而充实的日子。对物质生活没有过高的要求,吃得饱,穿得暖,有间房子住,就很知足了。

我很喜欢“宏志班”的孩子,虽然我与他们素不相识。他们的家境都很贫寒,可是他们个个有志气,自尊自强。我更敬重他们的老师和学校,把培养这样的学生当作自己的责任。艰苦的生活环境可以锻炼出坚强的意志,若干年后,他们就是社会的栋粱,你能够因为他们现在的“穷”,就浅薄地讥笑他们吗?

其实,很多杰出的人物,都曾经是个苦孩子。

著名记者、作家、翻译家萧乾先生,就有一个贫困的童年,他是遗腹子,母亲做过女佣,常常寄人篱下,他从不回避这段经历,相反,他在自己的散文和小说里,还经常叙述与描写过去的“穷”和“苦”。

鲁迅先生在少年时代也曾经饱尝过苦楚与苦闷的滋味,他的那句名言:“有谁从小康人家而堕入困顿的么,我以为在这途路中,大概可以看见世人的真面目。”真是对社会的透视。

俄国作家高尔基,也是一个苦到家了的人,如果他本人不在自己的自传三部曲中如此这般地写出他童年、少年、青年时代的窘迫和痛苦,外国读者如我等,又怎么会知道他呢?

然而这些有过苦难历史的人物,又个个具有慈悲的心肠,他们对穷人,对青年,都表现出了真诚的爱心。

有时我还会想起俄国作家列夫·托尔斯泰,他是封建制度下的世袭伯爵,可是在他的作品里,贵族们大都虚伪无耻,而农奴和穷人们却个个淳朴善良。这位真正的贵族,在他晚年的时候,毅然决然地放弃了自己的“伯爵”头衔。我曾经拜谒过他宣布放弃头衔的故居,那是位于距莫斯科市中心不远处的一所房子,那所房子所在的街,今天就叫托尔斯泰街,他在这里完成了长篇小说《复活》。他的行为,令千千万万个读者敬仰,但是那些梦寐以求钻入“贵族”营垒的人,能够理解他吗?

每一个国家,都是它的人民大众的国家。地球,是全人类的共有家园。古希腊的伟大政治家伯里克利早在两千五百年前就说过:“人人都享有法律所保障的普遍平等”。让所有的人都富裕,才是高尚的人追求的目标。

我从媒体上看到了不少案例,有些在过去拼命地追求权力的人,现在转而追求金钱了。权钱交易,钱权互动。他们学着因为腐败而倒了台的历史上的贪官,把人民大众的血汗钱据为己有,吃喝嫖赌,有的甚至把赃款转出国门,让子女成为寄生虫。

杜甫的名句“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已经传诵了千余年。“智取生辰纲”的《水浒》好汉们吟咏的“农夫心内如汤煮,公子王孙把扇摇”,甚至唱到了今天的电视屏幕上。方志敏烈士,为了穷人能够过上好日子,牺牲了自己的性命。“民族魂”鲁迅先生,决不屈从于权势者和“钱”势者,而对待青年人和贫穷的人,却慈祥如父。

中外古今的许多人道主义作家,都悲天悯人,在自己的作品中,描写过贫苦大众的生活惨状。

富裕起来的人,应该帮助穷人和无助的人。这不仅是个道德问题,更是一个法律问题。不是要与国际接轨吗?世界首富比尔·盖茨,这位哈佛大学的辍学生,用科学发明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积累了大量的财富,成为世界上最有钱的人。他常常拿出大笔资金,资助各种各样的科学研究项目,他还成立了一个专门救助非洲穷人的基金会,请他的律师父亲担任这个基金会的主席,为此,这位年逾古稀的主席,不得不时常坐着飞机跨越美洲和非洲。比尔·盖茨本人没有花天酒地,没有“包二奶”,没有去赌场狂赌,而是把相当大的一笔财产拿了出来,回报世界。他的这种行为,说明了他有仁慈与高尚的品格,但是同时也说明了他的聪明与智慧。因为他的回馈社会的行为,有大部分原因是法律促成的。美国是个法制国家,它的法律多如牛毛。只谈有关税收的,在美国,收入愈多,纳税的比例愈高,收入少的,年薪在多少美元以下的,就不用交税。在个人所得税的项目中,收税最高的,要数遗产税,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遗产税要收百分之五十至六十。对偷税漏税的惩罚是非常严厉的,要么让你破产,要么让你坐牢。因此,没有什么人敢于和税务部门捉迷藏。每一个人,包括居住在美国的外国人,只要有收入,都很自觉地乖乖地在规定的时间内去交纳税款,不敢耍滑头。善于敛财的富翁们都很精明,他把应该交税的大量金钱捐献出来(捐款至一定数量就可免税),既可以不再纳税,又可以赢得“慈善家”的美名,何乐而不为呢?

也是从媒体上得知,我国“大款”们偷税漏税的行为严重。他们也非常害怕上“富人榜”,因为有人的致富原因非常可疑。还有一发了财,就沾染上恶习的。老百姓里不是早就流传着一句顺口溜吗:“男人一有钱就变坏,女人一变坏就有钱”?用法律约束富人的行为,缩小贫富的差距,这应该是我国向发达国家借鉴的重要一条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