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服饰 四 时尚问题(第3/4页)

因此又有第二条原则,叫做“不为天下先”。

所谓“不为天下先”,不但是“不为戎首”“不为祸始”,而且也“不为福先”。也就是什么事都不要走在前面。坏事固然不能带头干,好处也不能得在前面,因为那会遭人嫉妒。一两个人嫉妒问题还不大,如遭众人嫉妒,那就要倒霉了。最好是“随大流”。既不用担风险,又不用费脑筋。就算错了也没关系,反正“首恶必办”,“胁从”则可以“不问”。冲在最前面的人牺牲倒下之后,胜利的果实岂非正由中下游者享用?

这正是群体意识的体现。在一种“群体至上”的文化中,个人总是渺小的,群体才是伟大的。群体强,个人弱;群体力量大,个人能耐小;群体代表着正确方面,个人则难免要犯错误。所以,一个人,只有融入群体才“吃得开”,被称为“分子”的则往往“吃不开”,比如“地主分子”、“右派分子”、“******分子”。因此有人戏言,说中国知识分子之所以又“穷”又“臭”,就在于不幸而为“分子”之故。总之,变也好,不变也好,快变也好,慢变也好,都不是问题的关键。关键是既要“随机应变”,又要“随波逐流”。反正只要“合群”,就不会有什么错误。如果居然“敢为天下先”,成了“分子”,那麻烦可就大了。

从上与从众

的确,“合群”才是最重要的。

什么是“群”?“兽三为群,人三为众”。兽为群(如羊群),人为众(如民众),合起来就叫“群众”,也就是像羊一样跟着“牧羊人”(君)、跟着大家一起走的“人众”。于是,中国人的变通趋时,又有两条原则。一是“从上”,二是“从众”,——一个人跟着另一个人,最后变成三个人。

其实,时髦几乎从来就是“从上”的。“上有所好,下必从焉”,历来如此。“楚王好细腰,宫中多饿死;吴王好剑术,国人多伤疤”,审美风尚的形成往往源于上流社会的好恶与倡导。“一丛高鬓绿云光,宫样轻轻淡淡黄,为看九天公主贵,外边争学内家装。”(王涯《宫词》)宫廷、豪门、都市,从来就是形成时尚、领导潮流的“头羊”。

这是有例的。比如“长冠”(又叫“斋冠”),是一种竹皮冠,相传是刘邦发迹之前发明的,所以又叫“刘氏冠”。刘邦发迹之前,不过是个混混。虽然谋了个“泗水亭长”的差事,也不过是个试用的吏员。他头顶上的那个竹皮冠,又能怎么样?只因为它是高祖早年所造,后来竟被定为官员的祭服,而且爵非公乘以上,还没资格戴。又比如“花钿”(又称“额黄”),是一种两眉之间的装饰。它的缘起,据说是南北朝时,南朝宋武帝之女寿阳公主一日仰卧檐下,一朵梅花正好落在额上眉间,染成颜色,拂之不去。宫女们见之奇异美观,便竞相效仿,蔚为风气。李商隐《蝶》诗云:“寿阳公主嫁时妆,八字宫眉捧额黄”,说的就是它。最可笑的是“点痣”,原本是天子后宫嫔妃,月事来临时,不便奉承龙恩,又不便言说,便以朱砂点面为标记,传到宫外,竞也成为一种装饰了。

显然,“从上”就是“崇上”,而“崇上”也就是“崇尚”。一个社会崇尚什么不崇尚什么,谁说了算?难道是老百姓不成?当然是“上面”说一不二。何况“跟着上面走”,大家也心甘情愿。下层社会对上流社会总是盲目崇拜的,再说也“保险”。因为一方面,惩罚总是“自上而下”的;另方面,也“刑不上大夫”。这样,从上,就可以避免承担始作俑者的风险,即便错了,也不会被视为奇装异服而受到追究。更何况,在中国古代社会,无论饮食起居、服饰装扮,宫廷较之民间,都市较之乡村,上层较之下层,总是更豪华、更排场、更精美、更先进。跟着上面走,就既保险,又可“得风气之先”,何乐而不为呢?

“从众”的心理也如此。中国人做事,对错先不论,只要是“大家”都这样做了,便先有了三分“合理因素”和“保险系数”。即便果真错了,也毋庸忧虑会受惩罚。因为“法不治众”,惩罚总是针对少数人的。要打击和能打击的,只是“极少数”、“极个别”胆敢出头的“分子”。至于“群众”,则只是教育问题,顶多问个“盲从”之罪。但“盲从”其实是无罪的。因为既然是“盲”,当然也就“看不清”。看不清就不知道,不知者不为罪。何况看不清的,又不止一个两个,可见不容易看清。是非本不易看清,咱们又有点盲目,哪能不犯错误呢?话说到这份上,你就是想追究,也追究不下去了。

中国人喜欢“从众”,还因为依照群体意识,每个人的价值都要由群体来确证。这样一来,群体和他人,便成了鉴定衡量自己言行是非对错的标准。群体和他人可以做的,自己也可以这样做;群体和他人都不做的,我们自己就做不得。比如阿Q欺负小尼姑,明明是“非礼”,阿Q也要强词夺理地说:“和尚摸得,我摸不得?”其实和尚何曾摸过?又有谁说和尚摸得?没有。可见是胡说。但阿Q却非得假定和尚摸过摸得不可。因为只有如此假设,他的非礼才是“从众”,也才合理合法,心安理得。

既然说话办事,都是跟着别人跑,用别人的眼睛看事物,用别人的脑袋想问题,按照别人的发生做事情,则一旦犯了错误,亦往往不假思索地便把责任都推到别人的身上,委过或迁怒于别人。比如阿Q,捉不到可以咬得很响的大虱子,便迁怒于王胡;挨了王胡的打,又迁怒于假洋鬼子;挨了假洋鬼子的打,则又迁怒于小尼姑,并把所有的账,都算到最后才见到的小尼姑身上:“我不知道我今天为什么这样晦气,原来就因为见到了你!”可惜阿Q早生了几年,又没有文化,否则他的“调戏”吴妈,完全可以委过于读了当代某作家的书。然而阿Q也不幸,只好怪小尼姑的脸上,不该“有一点滑腻的东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