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博科夫

1899-1977

弗·纳博科夫,美国小说家,生于俄国圣彼得堡一个富有的俄国人家庭。1919年离开俄国,先后在英国、德国和法国居住了二十畲年,1940年去美国教书,1945年加入美国国籍,晚年直到逝世,住在瑞士,他是一位同时能操俄、英两个语种写作的作家。

关于《洛莉塔》

在我模仿书中的人物之一,和蔼的约翰·雷为《洛莉塔》写完引言时,那些直接来源于我的评论也许会打动什么人——事实上也许会打动我自己——像是模仿弗拉基米尔·纳博科夫在谈论他自己的书一样。然而,有几个问题仍必须予以讨论,因为自传体的叙述会使原型与临摹之间变得混然难分。

文学教师们喜欢思考这类问题,如你“作者的目的何在?”或者更甚一步“这家伙想说些什么?”现在,我刚好成了这类作者,他在开始写一部书时的唯一目的就是想摆脱掉这部书,当他被要求解释该书的缘起与写作过程时,不得不借助诸如“灵感的内在感应和结构合成”这样古老的题目。我承认,这一切听起来就像是一个魔术师用一个戏法去解释另一个一样。

最早萌生写作《洛莉塔》的冲动是在一九三九年末或一九四O年初,那时我正苦于严重的脉间神经痛而卧在巴黎的病榻之上,我记得灵感的最初内动多少受到了报上一篇故事的启发,它讲的是“绿色公园”中的一只类人猿在一个科学家的精心调驯下,创作了一幅动物界前所未有的炭笔画;这幅素描照亮了可怜的兽笼。我记下的这些冲动与此后的思绪没有更直接的联系,然而,它却成就了我目前这部小说的前身,一个三十页左右的短篇小说。我是用俄语写成那个短篇的,从一九二四年以来我一直用这种语言创作小说(其中最好的作品尚未译成英文,而且它们在俄国国内也由于政治原因而统统被查禁)。男主角是个欧洲中部人,那个无名的宁芙是法国人,地点是巴黎和普罗旺斯。我让那男人娶了小姑娘病入膏肓不久即死的母亲。在一家旅馆的房间里,他想对孤儿图谋不轨。事情败露后,亚瑟(这是他的名字)把自己送进了一辆卡车的轮下。在一个忧郁恐怖的战时之夜里我把这故事读给了一群朋友听——他们是马克·阿尔达诺夫、两个社会革命党人、一位女大夫,不过我并不喜欢它。一九四O年我到达美国后不久就把它毁掉了。

大约在一九四九年,在纽约州北部的伊萨卡,那从未消失的写作冲动又开始折磨起我,一种新的兴趣注入到了灵感之中,使我对这个题目有了新的看法。这次我用的是英语——我最早使用这种语言写作大概是一九O三年在圣·彼德堡的理查德小姐家里。这次的宁芙掺入了爱尔兰血统,同样是个娇小玲珑的小女。那个基本的“娶母”情节仍保留了下来,但其他部分都是全新的,而且不知不觉中七伸八长成了一部长篇小说。

书写得很慢,中间不时被打断和搁置。创造俄国和西欧花了我大约四十年光景,现在我面临的任务是创造一个美国。获得这种地域色彩也许会使我能够把少许平凡的“真实”(这是少数几个不加引文就毫无意义的词之一)注入到个人想象力的酿造器中。和我在欧洲的年轻时代时接受力与记忆力都处于最佳状态的情况相比,五十岁的年纪从事这一切实在是一个十分艰巨的工作。因为还有其他几本书介于其间,有一两次我几乎要把这未完成的手稿付之一炬,并拿着它走到了那块纯洁的草坪上倾斜的焚烧炉的阴影之下,这时我突然停了下来,因为我意识到这本夭折之书的魂灵将会无休无止地纠缠住我的余生。

每年夏天我都和妻子一道去捕捉蝴蝶,标本被存放在一些科研机构,如哈佛的比较动物学博物馆或康奈尔大学的收藏馆。发现地点的标签用别针钉在这些蝴蝶身下,以方便那些有着深奥难解的传记兴趣的二十一世纪的学者。在我们捕蝶所到的特鲁里达、科罗拉多、阿夫顿、维俄明、波塔尔、阿里佐纳、阿什兰德和奥莱根,每逢夜晚和阴天,我又重新精力充沛地投入到《洛莉塔》的写作中。一九五四年春天,我在长岛抄完了全部手稿,随即就开始为它寻找出版商。

开始,在一个谨小慎微的老朋友的忠告下,我有些缺乏勇气,曾想匿名出版此书。但当我意识到这样的伪装很可能是违背了我自己的目标时,我想我马上就后悔了,于是,我决定在《洛莉塔》上署上我的名字。四家美国出版商——W、X、Y、Z,依次得到了本书的打印稿,他们也找人浏览了此书。而《洛莉塔》给他们带来的震惊程度甚至连我那位谨小慎微的老朋友F·P也始料未及。

的的确确,在古代欧洲,直到十八世纪(明显的例子可以举出法国),在喜剧,生机贯注的讽刺文学,甚至一个优秀诗人在俏皮嬉戏的心情下表现出的神韵与气势中,故意的淫荡内容也并非是一种离题的虚饰;同样,现代社会中,“色情描写”也确实包含着平庸陈腐,拜金主义以及叙述的某些严格的法则。淫秽猥亵必然与平庸无奇相伴,因为任何审美愉悦必然完全被简单的性欲刺激所取代,而后者要求用最传统的词汇向读者描述那些动作。那些陈旧刻板的法则必然为色情文学家所继承,以使他的主顾们感到同样满足的安逸。比如说,就像那些侦探小说所迷惑人的那样,如果你不读完小说就弄不清凶手的身分,这些小说迷就会厌恶这种艺术的独创(试想想谁会读一篇不含任何对话的侦探小说?)因此,在色情小说中,动作必然只限于那些陈词滥调的交媾;风格、结构和意象永远不应该去分散读者那温吞水似的淫欲。小说中必须包含有性场面的交替,其中间的段落要尽力压缩,只需保证有感觉的连缀、最简单设计的逻辑桥梁、主要的阐述与解释即可,以便读者能跳过这些而同时又明白大致的情况,这样他们就不会有被耍弄的感觉(一种源于儿童时代千篇一律的“真正的”动人故事而形成的心理)。此外,书中的色情场面还必须循序渐进,逐级增强,并配以新的变化,新的组合,新的性内容,参与者的人数也要稳步增加(在一场塞德游戏中他们引进了一个园丁),这样一来,到书的结尾时,形形色色的淫邪经验已经比前几章要充实了许多。

《洛莉塔》开头部分的某些技巧(比如汉勃特的日记)把我最初的一些读者引入了歧途,使他们误以为这将会是一部色情小说。他们渴望不断出现那些撩人情欲的场景,当这些断绝时,阅读也就中止了。他们感到厌烦,遂把书扔到了一边。我想这也是那四家出版公司都没把我的打印稿看完的原因之一。他们是否认为此书应当归入色情之列我并不感兴趣,他们拒绝买我的书并非基于我对待题材的方法,而是针对这题材本身。那时,至少有三个题材对大多数美国出版商来说还是完全的禁区,另外两个是:黑人和白人相互通婚,并且和谐美满、子孙满堂;彻底的无神论者生活幸福充实,活满一百零六岁后才安然逝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