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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发表文论的领域里,只要没有禁止匿名这回事,那所有诚实、正直的作者就要联合起来对付匿名的行径,要时刻和公开地对这种行为表示出极度鄙视,给这样的行为烙上耻辱的印记。他们应以各种方式让人们认识到:匿名抛出评论文字的行为是卑贱、不光彩的。谁要是匿名撰文和匿名投入笔战,那就当然可以假定这个人在试图欺骗读者,或者在不冒任何风险地损害别人的声誉。这样,我们在谈论起某一位匿名评论者时,尽管只是无意中谈起这个人,并且没有要责备他的意思,我们也应该用上这样的字眼:“这个或者那个匿名的无赖”、“那本期刊上的戴着面具、不敢见人的流氓”,等等。说起这等人的时候,这样的口吻的确是合适和正确的。这样才可以使他们对如此造假失去兴致。这是因为只有在一个人露出自己的面目,让我们知道我们面对的人是谁的时候,他才可以要求得到敬重;而蒙上面罩蹑手蹑脚活动的人却没有资格得到我们的重视。相反,这种人以其行为本身剥夺了自己的公民权,是属于“无名氏”,而每一个人都可以指责说,这一无名先生就是一个流氓。所以,我们应该马上把匿名评论者称作是痞子、下流坯,尤其是在反批评的时候就更应这样对付他们,而不要像某些作者那样,尽管名誉受到那些无赖的玷污,但由于懦弱的缘故仍称他们为“尊敬的评论者”。“不敢说出自己名字的下流坯”——所有正直的人都应该这样称呼他们。当某一谩骂传到我们的耳朵里,在怒气首次爆发之中通常都会提出这一问题:“这是谁说的话?”但匿名人却不会给予回答。

这种匿名评论家尤其可笑和尤其不要脸的做法,就是采用皇帝老子才用的“我们”这一代词,但其实他们不但应该只用单数的“我”,而且还要用缩小词,并且在使用的时候要态度谦卑。例如,他们应该说“渺小和可怜的我”、“由于懦弱而耍出小狡猾的我”、“由于无能而不得不隐藏起来的本人”,等等。对于那些隐藏身份的骗子、那些从某一文艺小报的昏暗一角发出咝咝声响的瞎虫来说,这样称呼自己是合适的,他们的作恶最终将遭到制止。发表文章而又不署上真实姓名,等同于在日常生活中物质上的欺骗。我们必须向那些人吼道,“要么报上名来,要么就给我住嘴!你这个无赖!”这是我们的口号。每一篇不署真名的批评文字我们都可以马上加上“欺骗”两个字。匿名的做法可以带来金钱,但肯定不会带来荣耀。在匿名发出攻击的时候,假名先生、无名氏就只是无赖先生。我们可以一百对一地打赌:拒绝公开自己的名字就是想要欺骗读者大众。只有在评论匿名作品的时候采用匿名的方式才是合理的。总的来说,随着禁止匿名发表文章,文坛上无赖行为的百分之九十九就会销声匿迹。直到这一匿名行当被取缔之前,我们一有机会就要让操控这些事情的人为他们的雇工所犯下的罪过直接负上责任;并且要用上对这种人理应采用的口吻和语气。而我自己呢,我宁愿开一个赌档或者妓寮,也不会办这样的匿名书评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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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1] 意为“按日领取工钱的雇工”。——译者注

叔本华的原注:伟大作家和艺术家的特征,亦即他们的共同之处,就是他们对其写作或者表现的主题相当执着和认真。其他人则除了自己的好处和利益以外,对一切都是无所用心的。

如果一个作者由于发自内在的冲动而写出了作品,并以此获得了名声,但在这之后,却恃着这一名声而成为多产作者,那他就是为了区区的金钱而贱卖了自己的名声。一旦一个作家是为了谋取利益而写作,那他就不会写出什么好东西。

只有在这一世纪,我们才有了职业写作者。在此之前,却只有因使命感而成就的作家。

[2] 安提诺斯:绝色美女,是罗马国王哈德里安的情人,其塑像收藏在那不勒斯国家博物馆里。——译者注

[3] 佛朗索瓦·毕夏(1771—1802):法国解剖学家、生理学家。——译者注

[4] 为了确保长久吸引读者的这一兴趣,我们必须要么写出具永恒价值的东西,要么就得不断搞出新的花样——而恰恰因为这样,这些新的花样就越搞越差。

[5] 汉斯·奥斯特(1777—1851):丹麦物理学家。——译者注

[6] 约翰·斯各图斯(约810—877):神学家。——译者注

[7] 退尔·欧伦斯皮格尔:4世纪德国机智的农夫,他的幽默和玩笑成为无数民间故事的来源。——译者注

[8] 尼古拉·布瓦洛(636—1711):法国文学家。——译者注

[9] 生动的字词、独创的成语和巧妙的表达就像衣服一样:在新的时候,这些令人眼前一亮,造成很好的效果。但随后,人们就一窝蜂仿效它们。这样,很短的时间以后,这些词句就被用滥了,到最后,变得完全失效了。

[10] 平庸之人写出的东西就像是用模板压印而成,也就是说,纯粹由正当流行的现成词语和短句所组成。作者不曾以这些词语想到任何东西就把它们写了下来。具高超思想的人却组合特定的字词以形容每一专门的情景。

[11] 戴维·加力克(1716—1779):英国著名演员。——译者注

[12] 意为“僵硬的文体”——译者注

[13] 马可斯·昆提里安(约33—96):罗马演说家、雄辩家。一译者注

[14] 德语在当代受到了种种骇人听闻的损害,但最厉害的则是消除完成时,以未完成时取而代之,因为这种做法直接破坏了言语的逻辑,混乱了言语的含意,把个中的根本差别一举消除了,并使说出的话表达了与说话人本意不一样的意思。在德语里,处理未完成时和完成时的规矩是和拉丁语一样的,因为在这两种语言里,主导原则是一样的:把仍在继续的未完成动作与已经完成、完全已成过去的动作区别开来。

[15] 伏维纳古侯爵(1715—1747):法国道德作家。——译者注

[16] 英国人、法国人、意大利人的这种严格态度并不是书呆子的咬文嚼字,而是一种小心、谨慎的行为:它不允许肆意玩弄文字的无赖妄动民族的圣物——语言,而这却是现在正发生的情形。

[17] 赫洛斯特拉图斯:为求出名,不惜把世界七大奇迹之一的希腊阿特米斯神庙焚毁的疯子。——译者注

[18] 我相当正确地把这三种语言并列在一起。在此,我想提请各位注意法国人的那种已达至顶点的可笑的民族虚荣心——自数个世纪以来,这种民族虚荣心已为整个欧洲提供了不少笑料。在1857年,一本供大学作教材之用的书籍发行了第5版,书名是《比较语法的基本概念——学习三大古典语言的辅助教材,受公众教育部委托而编撰》,这里所说的第3种“古典语言”是——法语!法语这一不堪的土话;这一至为恶劣地扭曲、肢解了拉丁语词的语言;这一语言本应以敬畏的眼光仰视比法语更古老、更高贵的兄弟语言——意大利语;这一语言的唯一特性就是令人恶心的“en”“on”“un”鼻音,还有那打嗝似的令人说不出讨厌的把重音放在最后一个音节,而所有其他语言都把重音放在倒数第二的音节,以使效果更温柔、更平和;这一没有韵律,只有韵脚,甚至只是依靠“e”和“on”的结尾构成诗的形式——正是这一蹩脚的语言,却被这本书列为与希腊语和拉丁语并排的“langue classique”(法语,“古典语言”的意思——译者)!我请全欧洲一起来嘲笑和羞辱这些最无耻的傻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