怪物蜡像博物馆(第2/2页)

整场展览最让观众趋之若鹜的部分(现在依旧如此)无疑是“怪胎馆”。其中有约翰·奇福特(John Chiffort)的阳具仿制蜡像,“他生于兰开夏郡,蜡像制作于他20岁的年纪;他有三条腿和两个阳具,而且都具备生殖能力”。要不是中间那条已然萎缩的腿太过碍眼,这两个阳具还是颇为对称,且自然优雅,让人以为男人本该如此。

托奇兄弟则与他恰恰相反,他们于1877年出生在撒丁岛上,有着各自的头颅、双肩和臂膀,但是从腰部以下就变成了一个人,只有一个肚子和一双腿。他们的蜡像(当然也出现在展览海报上)制作于他们约莫9、10岁的时候,光看脸庞是两个非常清秀、活泼的孩子,所以也分外令人为之惋惜。“现如今,两人身体健康,在欧洲各国首都巡回展览。毫无疑问,他们这副模样当真是世所罕见。”老手册在这段介绍词后面紧跟着一段补充文字:“发财之后,托奇兄弟在1897年和一对姐妹结了婚,隐居到威尼斯城附近,他们在1940年过世,享年63岁。”

可问题在于,手册里的这段话就没几句是真话。我之所以如此肯定,是因为就在最近几日,我读到了莱斯利·菲德勒(Leslie Fiedler)的新书《怪胎》(Freaks),除了侏儒、巨人、长胡子的女人和阴阳人之外,他还专门辟出约三十页的篇幅,为我们介绍了这对“暹罗双胞胎”的故事。从中我们得知,乔瓦尼·巴蒂斯塔·托奇(Giovanni Battista Tocci)和贾科莫·托奇(Giacomo Tocci)尽管以各自的身份受洗,但他们从第七根肋骨往下就是同一个人了,此外他们还有严重的残疾:他们共用的双腿不足以支撑两人的重量,因而也没有行走的能力。(实际上,施皮茨纳博物馆里的蜡像也靠在栏杆上。)行动力的缺失严重限制了他们到欧洲各地展示“生命奇迹”的可能性,因此在一次短暂而艰辛的国际巡回展出后,他们不得不放弃这种生涯,隐居到意大利,并且在悲惨的命运中死去(我找不到具体日期,但他们很有可能早夭)。

与两姐妹结婚的消息很可能源自另一个真实的故事(这是唯一一个拥有“幸福结局”的“暹罗双胞胎”故事):即“暹罗双胞胎”之鼻祖的故事(也就是说,正是由于他们的声名远播,才使得他们之后的连体双胞胎都被叫作“暹罗双胞胎”)。“昌”(Chang)和“恩”(Eng)于1811年出生在暹罗一个穷苦的中国人家庭,并于1874年在美国逝世。不择手段的马戏团老板很快就将他们弄到手,运到美国,以为可以像摆布自己的私人财产一样操控他们,但是昌和恩想方设法,在1839年逃脱了贪婪的马戏团老板巴纳姆的魔爪,得以自力更生。

昌和恩的故事展现了中国人的精明和美国人的信念可以联手战胜逆境和偏见:他们最终隐居到北卡罗来纳州的乡间,在这个封闭的世界里赢得了白人农民的尊重,甚至娶到了浸礼会教堂牧师(也是一位有钱的地主)的一双女儿。他们各自同妻子生下了十二个和十个子女,每一个都很健康,如今他们的后代已经有约一千人了。

海报上托奇兄弟点燃了马克·吐温的想象力,让他找到了故事的灵感,而昌和恩的故事也给他另外一个故事提供了素材。(“双重性”是他的作品中反复出现的主题。)菲德勒的作品(副标题是“隐秘自我的神话与图像”)将史实与文学和电影的虚构,以及神话原型的重现结合在一起。书中最有意思的部分都是真实发生过的故事,这些生活在马戏团里的“生命奇迹”,几乎都以悲惨的结局收尾。

然而促使菲德勒写作这本书的出发点,却是对文化命运不断变化的“怪胎”一词的思考,它曾经意指恐怖的事物,现在却变成了“生理上完全正常但离经叛道的年轻人自我标榜的口号,诸如此类的口号还有‘嬉皮士’、‘披头士’等”(莱斯利·菲德勒,《怪胎:隐秘自我的神话与图像》,纽约:西蒙与舒斯特出版公司,1978年,第14页)。菲德勒正是抱持着这一前提,探寻了在不同文化中生理“异常”形式所具有的价值,由此探讨了界定人类生存的边界和意义。从这一视角出发,施皮茨纳博士的蜡像博物馆无疑可以为进一步的思考提供些许养料。

198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