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章 春暮(第2/3页)

我甩甩脑袋,停止这些无谓的设想。生命只是一条单行线,不能退回重来,也没有假设。事实就是,我和招弟小姐一起度过了我的大半生,她是我猫生中最重要的人,我也是她人生中最重要的猫,这是我们命中注定的,我只能为我们可以共同度过那么多日子感到幸福。

招弟小姐的复查结果终于出来了。

现在想来,当时我并没有听到“胰腺转移”这个陌生而冰冷的字眼,更无从知道这是此类病症中最无望的一种情形,但我却感受到了骤然凝固起来的空气,看到了一家人灰败的脸色,我顿时明白我的预感——那个朦朦胧胧地潜藏在我意识中、我不愿正视、却始终无法摆脱的预感——终于变成了现实。

检查结果让一家人陷入了长久的沉默,但他们似乎并不十分震惊,甚至脸上还或多或少显出些了然之色。的确,事实上,连我都没有多么惊诧,作为一个有思维的生命体,我们对于生死都有着本能的感知,在这一点上,猫族和人类是相通的。

“爸,妈……”过了许久,招弟小姐打破了沉默,她的语气挺温和,“要不,咱们回老家吧?这会儿暖和了,我想去海边看看,吹吹海风……再去咱果园转转,苹果花大概快谢光了,小梨头得有手指头肚大了……”

招弟妈妈迟疑了一下,似乎不忍心拒绝,打商量似的看看招弟爸爸,招弟爸爸却只是低着头闷不做声,脸上刀刻般的皱纹像突然加深了很多。

招弟妈妈擦了把眼睛,狠心道:“招弟,咱还是去住院,医生不是说,这回不用动手术,只做个什么介入就行吗……等你好点了,能吃饭了,再让大志把咱们拉回去耍耍。”

招弟小姐看看妈妈,脸上露出了一丝微笑,“……行,就听妈的。”

第二天,弟弟大志赶来了京城,为招弟小姐办理住院手续。

自从招弟小姐生病后,招弟父母对大志的依赖日益明显,两位在农村生活了大半辈子的老人,显然对在大城市里求医问药心存怯意,而会讲普通话、会开车,还认识一些外国字的大志,自然就成了全家的主心骨。

招弟小姐歉然道:“秀娟怀着孩子,你本该在家照顾她的……”

“她不用照顾,才两三个月,又没啥反应。再说,家里人多呢。”

招弟小姐笑了说:“真好,这下咱家总算有后了……”

大志看了姐姐一眼,没有吭声。这几个月来,他比以前骤然沉稳了许多,国字脸上有棱有角的,竟显出了几分成年男人的模样。

“大志……”招弟小姐欲言又止,似乎在斟酌着措辞。

大志忽然脱口道:“姐,你别说了!”

他大概觉得自己的态度太冲,忙缓和了一下语气,“姐……我知道你想说什么。你放心,如果……我会照顾好爸妈,我能吃干的,就不会让他们喝稀的。”

他飞快地说完这几句话,低下头不再看招弟小姐,也不再做声。

招弟小姐点点头,半晌,轻轻地说:“……让你受累了。”

这天晚上,招弟小姐打开书桌最下面的抽屉,拿出我那个圆圆的橡胶按摩梳来。

很早以前,我和公子小白共用一个方方的针梳,公子小白特别喜欢那梳子,每次招弟小姐一拿出来,他就自动躺倒,呼噜打得震天响,并且配合着梳毛的进程,又仰脖子又抬腿,翻来覆去地把全身每个角落都梳遍才算完。而那梳子似乎也和公子小白对劲,每次都能梳下好几把又细又长的浮毛,令招弟小姐十分有成就感。可我就觉得那梳子扎得慌,并不怎么喜欢,而招弟小姐按着我梳上半天,只有稀稀拉拉的几根碎毛落下,她也就渐渐不乐意向我提供服务了。

蘅蘅小姐搬到Y大后,特意给我搜寻了这个按摩梳来,橡胶的梳齿大而柔韧,感觉很舒服,而且可以吸下一圈浮毛,使我也渐渐喜欢上了梳毛。

由于有一阵子没梳了,加上又是春天的褪毛季节,这次我掉了好几圈浮毛下来,顿时有种轻松感。

招弟小姐把毛从梳子上清理下来,那是一大团我后背上的黑毛,在灯下发出乌油油的光亮。

她端详了我一会儿,“其实,我们阿赳很漂亮的,黑白分明,身材又健美……”

弄干净梳子后,招弟小姐却没有把它放回抽屉,而是装到了一个旅行包里。然后,她打开壁橱,把我没吃完的罐头和妙鲜包也装进去,又拿出我的玩具篮来,翻了翻里面我许久不曾碰过的玩具和项圈,寻思了一下,最终还是把篮子放了回去。

她大概有些疲劳,直起身喘了口气,视线和我的碰到一起,似乎愣了一下。

“阿赳……”她坐到我身边,“你干吗这样看我,怪吓人的……我怎么觉得,你好像什么都明白呢。”

她看着我的眼睛,我也直盯着她的。

过了一会儿,她移开视线,深深叹了口气。

“阿赳,不知不觉地,咱们都在一起九年了,时间过得真快呀……“以前我还想,等我到了四十岁,你就十八岁了,恐怕要呜呼,那我岂不是会很难过。可没想到,现在是你要难过了。

“其实……我一点儿也不希望你为我难过。虽然说,如果你很快就忘了我,你大概觉得未免有点不够意思,但就算你老是想着我,我也不会知道,对你的生活更没有一丁点好处。”

她摸摸我的背,“所以,阿赳,随和一点,跟蘅蘅一起过,好吗?高高兴兴地,再活上九年……”

蘅蘅小姐是在第二天傍晚来接我的。

这天春风和煦,阳光照在身上十分温暖,我们走过楼前的方砖小路,来到转角处的小花园,那两株海棠树花儿已经谢了大半,粉粉白白的花瓣铺满了树下的石凳和圆桌,微风拂过,兀自有数片飞花悠然飘落。

蘅蘅小姐停了下来,“招弟,不要再送了,别累着了。”

“出来走动走动,倒是舒服些。”招弟小姐仰起头看看绿肥红瘦的海棠枝条,“这几年,海棠开花的时候,咱们都会在这里坐坐,今年一不小心,竟把花期错过去了。”

“不过,还有好多别的花呢。等你这回出院了,咱们去中山公园看牡丹,去圆明园看荷花……”

招弟小姐笑了笑。

停了停,她深吸了口气,“以前海棠盛开的时候,我并不记得这花儿怎么香,可现在都谢了,倒觉得有股淡淡的清香,可比药味儿舒服多了。”

“那当然。”蘅蘅小姐说,“就是青草、泥土,慢慢闻起来,也很让人舒服呢。”

招弟小姐忽然道:“其实,以前我一直不太喜欢海棠花——不是它不好看,而是它被捧得太厉害了。当然,牡丹啊荷花更受赞美,可那些花我小时候没见过,没有什么异样的感受,海棠花就不同了,它和苹果花实在是太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