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谋攻第三(第3/9页)

所以攻城是非常惨烈的,是下策的下策的下下策。

孙子的思想,一贯是赢不赢先别说,关键自己先别输。胜了敌人不等于赢了,关键你自己是变得更强了,还是更弱了。别得不偿失,别草菅人命。

攻城不拨的典型案例,是北魏太武帝拓跋焘攻盱眙。或许是少数民族兄弟比较豪放,他去攻人的城,倒玩潇洒,先派使者进城找刘宋守将臧直要酒喝。臧直也不客气,拿几个瓦罐来,叫大家伙尿几泡尿给他送去。

拓跋焘大怒,即刻下令攻城,士兵轮番攀登,退后者杀!结果呢?攻了一个月,士兵尸体堆到城墙那么高,死者过半,还杀了自己的先锋官高梁王,城还是没攻下来。拓跋焘见伤兵满营,疾疫甚众,又怕被人断了退路,只得饮恨解围而去。

民国名将傅作义,以北平和平解放而闻名。事实上,他的将名,是中国守城第一将,最能守城。成名作是涿州之战。

直奉大战,奉军得胜,但他率一支孤军坚守涿州城,内无粮草,外援断绝,就是不投降。奉军五万人攻他几千人,攻了两个月,攻城总指挥张学良,飞机大炮燃烧弹各种狂轰滥炸,恨不得把涿州城都轰平了,傅作义还在打!久攻不下让奉军首领张作霖不胜其忿——这不科学!他可没有下令蚁附之,他要给傅作义整点高科技。张作霖给城内轰进去五百发毒气弹。

毒气之后奉军再攻上去,傅作义还在打,还是把他们打退了。

张作霖也服了,跟张学良说:“这小子不投降,咱们也别打了,围起来,把他饿死!”

这时候阎锡山看也没什么打的必要了,给傅作义指示,要他议和。傅作义得了领导指示,这才和张学良签了和议,接受整编。

后来林彪打长春,就用了张作霖的饿字诀,围而不打,把国军饿投降了。

以失败为假设前提来思考,是兵法智慧的根本

原文

故善用兵者,屈人之兵而非战也,拔人之城而非攻也,毁人之国而非久也。必以全争于天下,故兵不顿而利可全,此谋攻之法也。

华杉详解

孙子这里总结“谋攻”,谋攻就是谋全,全利原则,自己不损失,敌方资产也不破坏,全取其利。要全取其利,就要“三非”:非战,非攻,非久。不战而屈人之兵,不攻而拔人之城,不久战而毁人之国。

孙子的思想,做任何事之前,一是先考虑风险,二是考虑代价,第三才考虑利益。

有两样东西最能驱使人犯错,一是利益诱惑,二是焦虑。

人们常说见利忘义,其实更普遍的情况是“见利忘害”,见到利益,就难免“人为财死,鸟为食亡”,见小利而亡命。

焦虑也害人出错,为什么呢,人一焦虑,就想有所动作。你要他非战、非攻,要他等待,要他忍耐,他怎么能等,怎么能忍呢?战场上的统帅,生死存亡之间,没有一刻不焦虑,这就特别容易出错。

如何避免呢?就是以失败为假设前提来考虑问题。我们习惯的思维方式是以成功为假设前提,因为我做一件事,是为了把它干成。那我思考、分析、判断、谋划、决策,都是围绕如何能成功,这不很自然吗?不教我们这个,那还叫兵法吗?

《孙子兵法》的出发点则不是这样,他是处处以失败为假设前提,首先假定这事会失败,其思考、分析、判断、谋划、决策,都是围绕避免失败,减少代价,立于不败之地,然后用计、等待,等待一战而定。

经营也是一样,为什么有的人能专注,坚持,默默无闻,二十年磨一剑,最终成为行业领袖。而另一些人东一头,西一头,今天干这,明天干那,始终过着波澜壮阔的创业人生。其根本都是“思维性格”的差异,前者不一定是特别大智慧,而是一个“失败前提思考者”。你跟他说什么,他都觉得是风险,他首先假设干不成,只有他已经干成的那件事,他才认为能继续干成,最后他就成了集大成。后一种人呢,他是“成功前提思考者”,听到什么都觉得是机会,是大机会,是不能错过的机会,最后他就成了终身创业者。

李嘉诚说:“做任何事情先考虑失败。”这就是兵法智慧的根本。什么叫大师,大师就是知道自己跟别人一样,上手去干,多半是大败亏输,所以特别谨慎。吹嘘自己战无不胜,那不是大师,是大“失”,大失所望。

“非战”“非攻”最后还强调一个“非久”。什么意思?是动作要少,关键时候,就来那么一下,最忌讳天天研究,频频动作,反复折腾,做多错多。

“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

原文

故用兵之法:十则围之,五则攻之,倍则分之,敌则能战之,少则能逃之,不若则能避之,故小敌之坚,大敌之擒也。

华杉详解

孙子是非常强调兵力原则的,有绝对优势兵力才打,十倍优势才打包围战,五倍优势才进攻。毛泽东的“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就是这意思。

没有绝对优势,比如只有两倍优势,那就要“倍则分之”,调动敌人,让他分兵,分割他,形成我方更大优势再打。这就是毛泽东的运动战:依托较大的作战空间来换取时间移动兵力包围敌方,以优势兵力速战速决,毛泽东总结为“避敌主力,诱敌深入,集中优势兵力,各个击破”。

敌则能战之,少则能逃之,不若则能避之。

兵力相当,两军遭遇,敌得住,就战之。敌不住,就逃之夭夭。这就是毛泽东说的:“打得赢就打,打不赢就跑。”

不跑会怎样?“小敌之坚,大敌之擒也”,你坚守不跑,就会被敌人擒了。

分兵作战法

原文

十则围之,五则攻之,倍则分之。

华杉详解

“十则围之”。有十倍于敌人的兵力,就可以包围他。逼他投降,或全歼敌军。

“一女乘城,可敌十夫”。《尉缭子》说:“守法:一而当十,十而当百,百而当千,千而当万。”

守的人能以一当十,攻的人当然至少要以十攻一了。

杜牧注解说,“围”,是四面垒合,不仅是要战胜敌人,而且不能让他逃跑。凡四面围合,必须去敌城稍远,占地既广,守备严密。所以如果兵不够多,就有缺漏。

“五则攻之”。有五倍于敌人的兵力,就可以进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