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约社会”的脆弱(第2/2页)

一日到临清闸上,这韩道国正在船头站立,忽见街坊严四郎,从上流坐船而来,往临江接官去。看见韩道国,举手说:“韩西桥,你家老爹从正月间没了。”说毕,船行得快,就过去了。这韩道国听了此言,遂安心在怀,瞒着来保不说。

这段文字之所以让人惊心动魄,除了事件本身的出人意表之外,还与叙事速度的突然加快有很大的关系。韩道国在外多日,对家中的情况一无所知,西门庆年纪轻轻,素无疾病,正值官运亨通、生意兴隆的黄金年代,他的突然暴亡,韩道国闻讯想必也会魂飞魄散吧。如此重大的消息,通过严四郎的船与韩道国的货船在临清闸交错而过的一刹那而道出,无疑增强了它的突然性。“说毕,船行得快,就过去了”几个字,可谓字字珠玑。而韩道国一闻此言,遂“安心在怀”,说明韩道国的背叛歹念,几乎是出于一种本能,从一刹那中陡然生出,恐怕就连韩道国本人也会吓一跳吧。

值得注意的是,韩道国的下意识背叛,之所以让读者感到可怕,是因为他临时起意,决计拐卖西门庆的钱财,事先并无任何深思熟虑,而是“先拐了再说”。这种人物心理在刹那间的变化,其实已经超越了道德范畴,让我们看到的是人心的深邃、诡异与难测。韩道国发卖了西门庆的部分货物,拐了一千两银子跑回家,当然是瞒着来保。来保后来终于明白过来了,也马上见样学样,偷了西门庆八百两货物,装上大车运回家中。

既然建立在亲情宗法关系之上的商业伦理不足恃,那么,明代“契约社会”的运行,能否在法律系统的层面上获得支撑呢?

从前面提到的蒋竹山被打一节中,我们似乎可以看出某些端倪。即便蒋竹山的借票是真实的,蒋竹山与张胜、鲁华之间的纠纷也仅仅是一桩民事或经济纠纷。但张胜、鲁华痛打蒋竹山在先,然后又砸了人家的铺子,地方保甲却不分青红皂白,将被害人蒋竹山拴了去见官。可见当时的法律实践,是典型的民、刑不分。一干人等到了提刑院开庭,审判官夏提刑对蒋竹山拍案大怒,不问情由即选大板痛打三十,打得蒋竹山皮开肉绽,鲜血淋漓。夏提刑打人的理由,竟然是:“看这厮咬文嚼字的模样,就像个赖债的。”整个审判过程没有任何司法程序可言,审判者个人的意志占了很大比重,案情的真伪无人追查,也不容申辩,“契约社会”赖以立足的法律公正更是无从谈起。

司法体系的腐败、草率和贪渎是《金瓶梅》的重要内容之一,但作品中所反映的明代司法状况,其实还要复杂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