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狗的人(第4/5页)

他要的是一种像毒品一样有成瘾性的特定场面。

秋天里,公司来了个客人,长发飘逸,须撒前胸,十分有仙风道骨,看样子就知道是个画家。这人开了辆破桑塔纳,车里坐着条怪狗,一开始陈恳看见那狗,没看明白它怎么待着呢。因为公司到处堆放着画布,不让带狗进去,画家下了车,把狗留在了车里,窗户留了一道缝给它换气。

画家走了以后,陈恳凑近了车窗,透过玻璃看那条怪狗。

天哪,这是一条无可名状的狗。这竟然是一条哈士奇和腊肠的串儿。

这条狗的体型很像长二捆火箭。这么说还是不够形象,但陈恳自己也想不出别的词儿来形容它了。它的脑袋是小一号的哈士奇脑袋,三火蓝眼,褐色鼻子粉舌头。身上短毛如鼠,光滑似锦,末梢一条欠揍的小尾巴,跟猪尾巴有几分相似,摇来摇去。陈恳看傻了。

“这他妈的,”他叹道,“真是艺术家的杰作。”

他趴在车窗上跟狗说话,一边说,一边想象着那位仙风道骨的画家是怎样精心培育出这么一条怪胎,并全身心地爱着它的。其场面大概是:画家一手持试管,一手持烧瓶,将一些粉红色黏稠液体混合后,摇一摇,倒进一个咕嘟咕嘟冒着泡的沥青锅里,很快就有一条狗低吼着从里面挂着满身的黏液爬出来了。

陈恳转而又想到他最常想的场面上去——这狗如果丢了,艺术家得多着急!接着,本侦探一个箭步赶上前去,拍拍他的肩,潇洒地说道:“不要慌,狗我已经帮你找到了。”然后再附上一句“辫子很帅”。想着想着,陈恳觉得这些事情好像已经发生了,又好像没有发生。他进入了一种精神游离状态。

在这种状态的支配下,他用一把钢尺打开了车门锁,抱起怪狗放在自行车筐里,回家了。

讲到这里,我们可以认为,陈恳已经完成了一次从普通人向神经病的飞跃。他最初偶然遇到一只狗,并用自己的努力和智慧帮助它回到了主人身边。接着他又偶然遇到了一张寻狗启事,再次用自己的努力和智慧帮助狗回到了主人身边。严格来说,他真正目睹的那种热泪盈眶的重逢场面,只有这两次,其他的九千九百九十八次,都是他想象出来的。然而在这种不断地做白日梦、自我洗脑的过程中,他蜕变成了一个神经病,最后干出这种荒唐事来。

他竟然偷了一条狗,在自己的公司门口,从公司的客户车里。

有关这件事我们还需要补充一点,就是从讲故事的技术层面来看,这个故事里的很多内容都超出了我的叙述视角。这是因为陈恳自己把这一切都讲了一遍,但不是给我,而是给我的一个朋友讲的。我的那个朋友后来自然又给我讲了,我如获至宝,逢人便讲,没想到阴差阳错竟然漏掉了黄士奇老师,枉费她的名字跟这个故事这么有渊源。

故事当然还没完,之所以补充上面这一点,是因为接下来要讲到我的那个朋友,即把陈恳的故事讲给我的那个人。这人是个兽医,兼浑蛋,作恶多端,干过很多突破底线的事情。比方说下面这件事。

这天傍晚,秋风送爽,银杏铺路,我的这位朋友在村头的铁道边散步。他家就住在附近,家里养了数量惊人的狗,品种各异,大小俱全,全是他从自己开的动物诊所里收养的遗弃狗。他沿着铁道边走边遛狗,走着走着,看见一个瘦小的身影蹲在地上,跟一条狗说话,手里拿着一根火腿肠。那条狗半卧半坐,举着一只爪子,呼哧呼哧喘气。

我这个朋友于是就走过去了。他人虽然浑,但却是一个罕见的传奇兽医,尤其擅长看狗。他从远处一看,就发现这狗身上有两个疑点。第一个疑点是,狗一直举着一只爪子。他走到近前,蹲下身来捏起狗爪子看了看,把陈恳吓了一跳。他扭头向陈恳笑了笑,笑得爽朗宽厚,打消了陈恳的疑虑。陈恳说:

“它刚才突然从自行车筐里跳出来了,一落地,这条腿就不好使了。”

我那朋友便说:“骨折了,好使就见鬼了。”

陈恳问:“那咋整?”

朋友说:“看情况。这是你的狗?”

陈恳眼神一飘,马上被我这个机智的朋友发现了。当然他发现的还有别的。例如,疑点二:这条狗酷似他医院里来过的一条病狗,也是哈士奇腊肠串,由一位画家带来,开了刀。这是因为它偷吃了画家的一枚颜料,囫囵生吞的。所以他一看见这条狗,心里就起了疑。

他站起来,夕阳把他巨大的影子压在陈恳身上。我这个朋友生得十分高大威武,很会打架。

“我问你呢,”他压着嗓子说,“这是你的狗吗?”

陈恳也站了起来,把火腿肠一扔,在裤子上蹭了蹭手心的汗,有点慌,没说出话来。

“这狗我认识。”兽医说,“这是我们村一个画家的狗。我给它做过手术,肚子上还有刀口。”

说着他蹲下身,冲狗肚子一推,狗应声而倒,四脚朝天,露出肚皮来。上面果然有一道很长的刀疤。

陈恳一看,颓然坐倒。此刻,他已经忘了什么狗和主人重逢的画面了。他想起的是另一组画面,里面有个侦探,还有几个笨警察,在侦探的帮助下,经过缜密的推理,刚刚识破了凶手,那个凶手就是自己。凶手坐倒在地,低下头,开始一段烦人的自白。这段自白通常以“十年前”开头,以“所以,我就杀了他”结束。具体到陈恳的场合,内容自然有些不同。比如,他会说:

“所以,只有经历过那种重逢的人,才能体会到那是一种多么触动灵魂的场面!啊,只要经过一次就会上瘾的,所有人都会的。现在我带走了他的狗,养上几天就会还给他。他正急得冒烟哩!狗突然就被送回来了。肯定高兴坏了!一定会跟狗抱头痛哭的。末了,还要好好谢我一番。只要我不说,谁也不知道狗是我带走的。

“客观上讲,这对于那个画家来说,难道不是莫大的快乐吗?而他最终实际上没有任何损失。至于爪子骨折的事情,我可以讲,也可以不讲。这是个意外。

“你有没有在电影里看到过那种家族式的血腥屠杀,或是火灾、地震一样的大灾难后,一家人中幸存的几个人重逢时喜极而泣的画面?你能说他们不高兴吗?当然不能!但你又不能说屠杀和灾难是好的。人们不会为了屠杀和灾难高兴,但却能为幸存和重逢感到无比地幸福,这种幸福,不经历灾难,是永远体会不到的。多么宝贵啊!而我,却可以带给他们这种幸福,并且没有任何损害和风险。这样做有什么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