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回 人世几回伤往事,山形依旧枕寒流(第3/3页)

所以这时候的李娃在见到郑元和的悲惨境遇之后,人性中善的一面被迅速而又全面的激发了出来。她面对老鸨要把郑生赶出去的要求,“敛容却睇曰”,就是非常严肃、非常认真地说:“此良家子也。当昔驱高车,持金装,至某之室,不逾期而荡尽。且互设诡计,舍而逐之,殆非人。”就是说,郑生本来就是个好人,当初为了我,不惜倾其所有,落到今天这步田地,而这一切都是我们用诡计害他造成的,现在再不管他,把他赶出去,那就不是人干的事了。然后,李娃揣摩到老鸨的心理,以“生亲戚满朝”为由,也就是郑家朝中当官的亲戚很多,你这样对他,难免会招来祸患,以此来逼老鸨就范。最后,她亮出底牌:“愿计二十年衣食之用以赎身,当与此子别卜所诣。”也就是愿意把自己二十年的积蓄拿出来交给老鸨,换自己与郑生另寻他处而居。老鸨听了这话,心里盘算:反正你也年纪大了,赚钱也不如以前,又肯拿出二十年的积蓄来,又可以躲避荥阳郑家的报复,何乐而不为呢?就让李娃和郑生搬走了。

说李娃另花钱找一处房子租下,先帮郑元和养伤,养了半年,身上的疮完全治好,肤色也恢复了正常;养了整整一年,郑生“平愈如初”。然后,李娃开始帮助郑生安排他的后半生。她先是到书店买来各种各样的“高考复习资料”,然后每天陪着郑生一起温习复读,郑元和不仅苦去甘来,红袖添香夜读书,而且生活上一切由李娃照料,无任何后顾之忧,所以郑元和得以潜心攻读,当年荒废的学业不仅都拾了回来,水平还更上层楼。

两年后,郑元和对李娃说“我觉得我可以去参加科举考试了。”结果李娃说,还不到精熟,我们再忍一年,务求要一战成功。我觉得从这个细节也可以看出来,李娃是个很有主见,也有很有才干的女人。

果然,不出她所料,第三年,郑元和参加高考,一举考中,而且名震天下。

这时候,李娃又高瞻远瞩地指出“子行秽迹鄙,不侔于他士。当砻淬利器,以求再捷。方可以连衡多士,争霸群英。”也就是说,你前面的那些经历毕竟是人生的污点,这一点比其他的士子们要差,你如果不更努力,不真正做到宝剑锋从磨砺出,你是不会彻底摆脱过去黑暗生活的阴影的。从这段话就可以看出,李娃就不只是有才干了,那简直就是有智慧,这也可以看出这个时候她对郑生绝对是一片深情了。郑生在李娃的激励下,为了不让李娃失望,也为了给自己争气,继续发奋苦读,终于在殿试拔得头筹,事后,被授官成都府参军,朝中三公九卿大家都争着结识这个杰出的人才。

可以说,是李娃亲手毁了他,又亲手再造了他;是李娃用那双送他下地狱的手,又送他上了天堂。

但我不禁想问,真的是地李娃毁了郑生,并送他下地狱的吗?其实至少老鸨与郑生的父亲荥阳公的责任比李娃要更大一些。尤其是郑元和的父亲荥阳公,我自己也是一个父亲,我至死都不能理解不论有什么社会背景、时代因素,一个父亲怎么可以残忍到这样?所以,故事的结尾写,郑生到四川赴任,结果荥阳公也正好由常州刺史改派成都尹。荥阳公又一次面对以为儿子死掉、结果又活过来的现实,说这一次他看到儿子有出息了,就说“吾与尔父子如初”。就这么简单的一句话,父子俩就像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就和好如初了。

说实话,我觉得就文学创作而言,这无疑是个败笔,所以后来宋话本、元杂剧对这个地方改编都很大,把父子间的这种矛盾还有充分的演绎。

但我有时候又想,是不是白行简故意到这里“行简”一笔呢?就这么简单的一句话,才更可以看出这位荥阳公的麻木不仁、装腔作势,才更可以看出这个既是高官又是父亲的人,他心底的那种天性的凉薄。

最后,在彻底帮助完郑生之后,李娃想要抽身而退,这时候郑元和又表现出他天性里的那种痴情来了。还记得我们上一回讲霍小玉的时候说“痴情女子负心汉”,在《李娃传》里,这个郑生才是个真正的“痴情男子”。他“勤请弥恳”,就是死活不让李娃再次在自己的身边消失,大概也是让那次在姨妈家的突然消失给弄怕了。反正李娃走到哪儿,他要跟到哪儿。后来,在郑元和父亲的同意下,郑生与李娃结为夫妻。再后来,郑生官越做越大,李娃也最终被封为汧国夫人。

鲁迅在《中国小说史略》里说“李娃事近情而耸听,故缠绵可观。”也就是说鲁迅也认为这真是一个“缠绵可观”的好故事,为什么呢?因为李娃,这个人物,既奇特,但她的表现又合乎真实的人性。正是人类的这种真实、丰富,而又迭宕起伏的情感,才是人之为人的最根本的理由啊!

说到情感的丰富、细腻、摇摆和起伏,大概没有比恋爱中男女的表现更让人叹为观止的了。前一分钟还冷如冰,后一分钟可能就热如火。所以爱情,一半是海水,一半是火焰。

请看下回:《莺莺传》的故事——“崔莺莺待月西厢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