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 9(第4/8页)

“见到了,小姐。”

“你觉得她行吗?”

“行什么,小姐?”

“做我的贴身女仆。”

她晃了晃头:“看那做派不像体面人家出来的,不过,说是去过法国还不知什么地方多少次,生怕英克先生不知道。”

“嗯。我们得待她好些。人家从伦敦来,这里怕会闷着她。”玛格丽特不说话,“你通知斯泰尔斯太太,吃完早饭立即带她来见我好吗?”

之前那夜,她近在咫尺而面目未明,这困扰着我,使我时醒时眠。我必须在见我舅舅之前见她,否则,我怕会感到不适。终于,大约在七时半,我听到从佣人楼梯上传来的陌生脚步,还有斯泰尔斯太太的低语“到了”。然后是敲门声。我该如何站立?我站在壁炉边。我应门时,声音是否怪异?她有否察觉?她有否屏住呼吸?我知道我有;我已感觉脸红了,我努力使涌起的血从脸上退下。门开了。斯泰尔斯太太先进来,片刻迟疑后,她站在了我面前:苏珊——苏珊·史密斯——桃小苏——那个傻妞,她将接替我的生活,给予我自由。

比期待来得更强烈的,是沮丧。我原以为她会与我貌似,我原以为她会俊俏,但她竟是那么个瘦小,羸弱,满是瑕疵,发色如尘灰的小东西!她下颏尖削,眼珠的褐色比我的深。她的目光时而直白,时而狡诈。她看了我一眼,那一眼,把我从头打量到脚:我的裙子,我的手套,我的鞋,我袜上的花纹。然后她眨了眨眼——我想,是记起了才学的礼数功课——向我行了一个屈膝礼。她颇为满意那个礼,我看得出。她也满意我。她认为我是个傻瓜。这念头令我出乎意料地恼怒。我想,你是来布莱尔毁灭我的。我走上前,握了她的手。你为何不脸红,或颤抖,或低眉顺眼?她却回望着我,她的手指——指甲被咬过——凉,硬,在我的手中非常沉稳。

斯泰尔斯太太在旁看着我俩。她的神色毫无遮拦,似乎在说,“这就是你从伦敦找来的小姑娘,依我看,配你也足够了。”

“你不需要等候了,斯泰尔斯太太,”我说。然后,当她转身要走,“但我知道,你一定会待史密斯小姐好的。”我转眼看着苏珊,“你也许听说了,苏珊,我是个孤儿,和你一样。我自小来到布莱尔——年纪幼小,无依无靠。从那时起,是斯太太教我明白,究竟什么是慈母的关怀……”

我微笑着说出这话。欺侮舅舅的女管家我已驾轻就熟,不以为意了。我要的是苏珊。斯泰尔斯太太紫涨了脸,抽搐着脸退出后,我走过去,拉着苏珊的手,带她去炉边。她行走,她坐下。她身体温暖,手脚伶俐。我触到她的手臂,她的手臂和阿格尼丝的一样纤细,却比她的结实。我闻到她呼吸带来的啤酒味。她开口说话,声音完全不是我梦里的模样。她声音尖细跳跃,虽然她想使它甜美。她跟我说起从伦敦搭火车来的旅途——当她说出伦敦这个名字,好像有点不自在。我想,她尚不习惯说这名字,不习惯把它当作归宿,或念想之地。一个弱小如她,卑微如她的姑娘,得以生长于伦敦,而我的光阴却在布莱尔消磨,这念头折磨着我,也安慰着我——如果她能在伦敦出头,天赋才能如我者,岂不是能做得更好?

我一边如此这般想着,一边吩咐着她的日常工作。我再次注意到,她在看着我的裙子,我的鞋。发现她眼里的怜悯和轻蔑,我想,我涨红了脸。我说,“你的上个主人家,肯定是位端庄体面的小姐吧。她要是见了我,一定会笑话我了!”

我的声音不太稳,但即使我语带尖酸,她也觉察不出。她说,“噢,不会的,小姐,她是位仁慈和气的女士,不会那样。而且,她常说,再华丽的衣裳也不值钱,衣裳易得,真心难求。”

她看起来如此认真——她认真地被自己的想象感动了——如此单纯,无奸无诈——我静坐了一刻,沉默地看她。然后我拉起她的手说,“我觉得,你是个好姑娘,苏珊。”她微笑,面带谦虚。她的手指在我手里动了动。

“艾丽斯小姐也总是这么说,小姐。”她说。

“是吗?”

“是的,小姐。”

然后她想起了一件事。她抽出手,伸进口袋,掏出一封信。信折着,封了蜡,地址是用那种做作的女式字体写的,当然,是理查德写的。我犹疑了一下,接了过来。我站起身,走开两步,在她的视线之外,拆开了信。

知名不具!你知道我是谁。这就是那个使我们发财的女孩,那个初出茅庐的小扒手。我以前试过她的手艺,我能支使她。她正看着我写这封信。噢对了,她的无知真是绝妙透顶。我都能想象她现在正望着你的样子。她可比我幸运啊,我还要再等两个讨厌的礼拜才能享到那福——阅后即焚,行不?

我曾以为我能像他一般冷静。但我不是,我不是。我感觉着她的目光——正如他所写——我感到恐慌。我手拿着信站在那里,忽然意识到,我已经站得太久。万一她看见了——!我把信笺折起来,一折,两折,三折——折到不能再折。那时我还不知道,她不能读写,除了她自己的名字。当我得知,我大笑,我感到一种难受的宽慰。但我不能完全相信。“不识字?”我说,“一个字都不识?半个字都不识?”——我递给她一本书。她不想接。她接过之后,揭开封面,翻着内页,吃力地看着那些文字——那种看的方式是错的,带着难言的紧张,但无疑是错的,那种细微的错,无法伪装——最后,她的脸红了。

然后我收回了书。“真是遗憾。”我说。可我不遗憾,我只感到惊奇。不识字!对我来说,这简直是一种美妙的缺憾——就像烈士或圣人,丧失了疼痛感。

八点钟敲响,我要去见我舅舅。在门边我停了一下,毕竟,我还是应该提起理查德,红一红脸什么的。我说了我该说的,她的神色,也如计划的一般,突然变得狡诈,然后明朗。她对我说他是如何的好。她说着——像刚才那样——仿佛相信那是真的。也许她真的相信,也许,在她的世界里,衡量好坏另有一套标准。我感觉到裙内衣袋里那折起的信纸的边缘与尖角。那封他写的信,通过她的手,传递给了我。

我不在时,她一个人在我房里做什么,我无从得知。但我想象她用手触摸我衣裙的丝质,试穿我的靴子,试戴我的手套,试系我的缎带。她有没有用放大镜查看我的首饰?或许她已在计划,有朝一日首饰归了她,她将如何处置:这枚胸针自留,那件首饰上的宝石撬了卖钱,我父亲那枚金戒指,她要送给她的小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