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章 大院子弟(第2/3页)

她上了车后座,脸色有些沉,看来并不太愿意出来。

“这是我铮子哥,你叫陆哥吧。”王耀祖笑着说。

女孩儿不吱声,王耀祖立时眼睛一翻,“下我面子是吧?那你以后可别怪我了。”

女孩儿咬了咬嘴唇,低声道:“陆哥。”声音特别清婉动听。

陆铮笑着点点头,看到了女孩儿瞥向自己时眼中的厌恶,显然,觉得自己是王耀祖的猪朋狗友了。

王耀祖笑道:“这还差不多,哥,她是咱军区政治部战友文工团的演员,叫汤雪,别看年纪不大,才十七,已经担任独唱了,唱歌特别好听,我第一次听就迷上了,这不追了有半年嘛,手都没拉过,这哪像搞对象啊?”

陆铮无奈,也不知道说什么好,心说你这叫追求人么?看情形,要不是因为你的身份,人家搭理都不搭理你,现在,只是怕你罢了。

王耀祖又打火起车,絮叨叨的和汤雪聊天,但他说两句,汤雪也就回一句,王耀祖好像习惯了,还贴在陆铮耳边说:“有名的冰山美人,唉。”

陆铮揉揉鼻子,无言以对。

越野车东拐西拐,陆铮看着,应该是在四元桥附近刚刚建成的北四环路,随后,便往下一扎,驶入了一处别墅区,停在一座欧式别墅前,王耀祖慢慢熄火,笑道:“哥,没别人,就我一朋友,也是咱大院出去的,正经人,叫小东,在军政歌舞团工作,作曲,这房子是他的,一个人住,我就是琢磨来这里唱唱歌,你看看这环境,要觉得不行,咱就撤。”

陆铮微微点头:“可以吧。”

王耀祖如释重负,笑道:“行,那咱下车吧。”

别墅客厅里,却是有三人,一男二女,男的便是刘小东,大披肩发,果然是搞艺术创作的,两个女孩子,也都年轻漂亮,一个是刘小东的女朋友,一个则是其女朋友的好友,姓杨,两个女孩儿,都是军政歌舞团的伴唱。

刘小东看来对王耀祖有点巴结,见王耀祖介绍陆铮为“陆哥”更对陆铮很尊重,便对陆铮加倍恭敬起来,而王耀祖拍着他肩膀笑着说:“一会儿叫你女朋友陪陆哥唱情歌。”他也笑着说好。

大家坐下后,姓杨的那个女孩儿便坐在了陆铮身边,娇声娇气的问陆铮:“哥,你在哪儿工作?叔叔也是大院的吗?”就差没直接问是不是高干子弟了。

陆铮笑着点了点头,知道这又是一个准备钓高干子弟都想疯了的金丝雀。

女孩儿又向陆铮身边靠了靠,陆铮笑道:“小杨同志,你帮我拿罐饮料。”刚刚介绍认识时陆铮也没太上心,一时想不起她名字,就记得她姓杨。

小东立时便笑了起来,说:“哥,你怎么老气横秋的,跟我们领导一样。”他的女朋友和小杨就都笑。

王耀祖皱皱眉:“笑什么笑?!疯啦?”

笑声戛然而止,小东和两个女孩面面相觑,不明所以。

王耀祖又说:“别和陆哥乱开玩笑,陆哥的玩笑是你们能开的?就好好陪陆哥唱歌就行了!”说着话,从茶几上拿起一罐啤酒,啪的打开,说:“点歌点歌,杨晨晨,你陪陆哥先唱首?”

王耀祖拿起啤酒刚刚抿了一小口,陆铮说:“耀祖,回去还得开车,别喝了。”刚才在自己家王耀祖喝了一罐啤酒,也不算多,见他开车就没说什么,但现在要是开喝的话,可不知道要喝多少了。

小东笑道:“耀祖手里代驾一把一把的,打电话叫就行了。”

王耀祖道:“找什么代驾?肯定我把铮子哥送回去啊!”说着话,就把啤酒放在了茶几上,转而抓起了一罐饮料。

小东等人都怔住,从来没见王耀祖这个混世魔王这么听话过,感觉王司令员来了一般。

汤雪更是诧异的连看了陆铮几眼。

杨晨晨磨着陆铮唱歌,陆铮只是笑着说不会,令杨晨晨也没有办法,而且,她渐渐感觉到了,这个年青人,好像和王耀祖、刘小东并不是一个路子,实在难以亲近。

大家说笑聊天,陆铮话也很少,在他们唱歌时则礼貌性的鼓掌,刘小东的女朋友和杨晨晨确实唱的很好听,不愧是专业歌者。

“汤雪,唱一首,快点!”王耀祖催了几次,汤雪无奈,这才起身,拿起话筒,点了一首英文歌曲。

“Are you going to Scarborough Fair?”第一句,便技惊四座,其凄美的嗓音令全场立时鸦雀无声。

汤雪是唱高音的,驾驭这首歌游刃有余,清婉的嗓音极具穿透力和感染力,凄美无比,略带淡淡的伤感,当真是宛如天籁,绕梁三日。

汤雪歌毕,好半天,场内还是没有声音,大家都沉浸在她歌曲带来的震撼中,终于陆铮轻轻鼓掌,说:“好,好一首斯卡保罗集市,不愧是国家级文工团的独唱,要不是年纪关系,我看你上首唱没问题,只是这歌太伤感了。歌里第二句唱到了四种花,芫荽、鼠尾草、迷迭香和百里香,据说分别代表爱情的甜蜜,力量,忠诚和勇气,也有说这四种花都代表‘死亡’,暗示远在天涯的爱人早已逝去。你小小年纪,这般多愁善感做什么?”

汤雪清澈如水的眼眸略带雾气,深深看了陆铮一眼,说:“原来你懂。”

王耀祖突然大叫一声:“哥,我想喝酒。”

冷不丁大家都被吓了一跳,陆铮笑问:“怎么了?”

王耀祖用力挠挠头,说:“不知道不知道,我也不知道汤雪唱的什么,但我就是觉得心里难受,想喝酒。”

陆铮笑道:“行,喝吧,我叫小川来接咱们。”拿起手机,给罗川打了个电话,现在罗川、杜小虎等,都配上了摩赛亚8900。

接下来,刘小东的女朋友和杨晨晨再唱歌时虽然仍然动听,但有珠玉在前,未免令人觉得索然无味。

一会儿工夫,王耀祖已经咕咚咕咚灌了几罐啤酒,又喝了两杯红酒,这时便闹道:“哥,你唱首,不然成什么了,就来听我们唱歌?我王耀祖面子也太大了?要被我们家老头子知道非抽我不可。”

陆铮笑道:“能听汤小姐一曲天籁之音,这趟就没白来。”

王耀祖连连摇头,说:“不行不行,不是那么个事,汤雪的歌你爱听,等我们俩结婚了,我天天叫她唱给你听。”

汤雪听到王耀祖这话,俏脸立时苍白。

王耀祖站起身,摇摇晃晃走过来,将话筒塞到了陆铮手里。连声说:“哥,唱首吧,我就不信,你比我唱的还难听。”

陆铮无奈,只好说:“行,不过我就会一首,血染的风采。”

刘小东等人面面相觑,显然觉得这种场合唱这首歌,未免不伦不类,却不知陆铮和他们在一起,那就必然各种冷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