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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春在吧台边找到我,说他们跳累了,问我还想去哪儿玩,我说不知道,两个姑娘也没主意,最后,小春说:"去你那儿看录像吧!"

于是,我们一行人来到我们家,小春要看那盘老掉牙的《美国往事》,我便给他放上,不幸的是,小春听不懂英文,我的英文也不好,但由于我陪很多人看过,每句台词都听过无数遍,因此,大概能听出是什么意思,由于这点本事,我便被强拉硬扯,担任翻译――这样干的结果是,小春不断地对我问这问那,看得津津有味,两个姑娘却一言不发,昏昏欲睡,兴味索然。

顺便提一句,小春有个特点,就是喜欢看所谓的艺术电影,看着看着,便可达到忘我境地,因此,有一段时间,他总是把我塞进他的汽车,逼着我东跑西颠,借来艺术电影供其欣赏,直至搞得我对这类电影彻底失去兴趣方才罢休。

不久,黄黄站起来,说她看累了,进入外屋,顺手把我也叫了出去,看来,菲菲一定事先嘱咐过她什么,于是,我到外屋与黄黄聊天,小春从艺术中蓦然惊醒,他出来上了趟厕所,回去时顺手把门给关上了,因此,在我那套两居室中,就出现了十分理想的情况,我与小春各自与一个姑娘单独相处,他的条件更为有利,因为看录像,早把灯关了,而我虽然与黄黄坐在一片光明中,但也可施展手段。不幸的是,我与黄黄聊了两句方才发现,她是个不太爱说话的姑娘,并且十分严肃,这是我最怕遇到的一种姑娘,因为我讨姑娘喜欢就那么几招,开玩笑啦,贫嘴啦,最早还玩过深沉,可是玩深沉到高中以后就不灵了――于是,面对黄黄这类姑娘,我便会像黔驴一样感到技穷,因为她根本不吃我这一套,所以我的本事(什么好玩的事儿啦,荤笑话啦)就根本派不上用场,我想她听得惯的话是诸如:"咱俩交个朋友吧――你嫁给我吧――我一定永远好好待你"之类,而我又实在拉不下脸来说这些厚颜无耻的谎话,因此,我和黄黄说过几句便干耗上了,但我们俩都没感到有什么别扭,相反,我们倒一齐竖起耳朵,仔细谛听里面的动静,那意思分明是说,我们俩真够高尚的,给小春和菲菲创造了那么好的条件――但是,他们在里面究竟干什么呢?门关得严严的,一切都无从得知,我们两个牺牲品由于注意力不在对方身上,竟没有察觉出这样一言不发地干坐着有多无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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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无聊!当我一个人在星际漫步的时候,可能会遇到这种无聊的情况,解脱的办法是,把地球想象成一颗蓝宝石戴在手指上,无聊的时候,我就猜测宇宙间的黑暗是什么?我会被何种东西化为乌有?另一个我是谁?他是否存在?我的灵魂何时学会舞蹈,并轻轻伸出一只脚?――我放上一张唱片,音乐为我描绘出一个世界,千奇百怪的音乐,热情的,冷漠的,紧张的,随意的,音乐与心有关,心是什么?巫婆手里的水晶球?一颗果核?一团呼啸而过的粒子?心,我有吗?一颗心,在这黑沉沉的暗夜,在一个姑娘的身边,在灯下,我与她一起听音乐,我听我的音乐,她听她的,一段音乐,便把我与她分成两个事物,她的音乐,她的趣味,她的情感,我指尖冰凉,她面无表情,我们在等待着一件与我们无关的事物,彼此默默无言,黄黄的脸冲向一边,我冲向另一边,我们坐着,听着我刚刚播放的唱片――海顿的大提琴协奏曲,听完第1首,再听第2首,没有第3首,第4首,第5首,海顿只有两首大提琴协奏曲流传下来,这是200多年前的音乐,比起现代音乐来,在无聊方面完全可称得上棋逢对手,一个中板乐章之后,再跟上一个慢板乐章,罗斯特罗波维奇在很多年前,对着录音话筒,用他的大提琴奏出一堆一堆的音符,而在很多年后,通过两个HARBETH牌喇叭,我听到这些音符,旁边还坐着一位姑娘,这件事情说起来令人眼花缭乱,但事实上,试图把一个场面或一种状态交待清楚就会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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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开了,小春出来了,后边跟着菲菲,两人一副关心我与黄黄的样子,对我们问长问短,就像刚才关上门这段时间里,我与黄黄之间出了什么事儿似的,事实上,如果我们能说出一件事,比如上厕所之类,就准能成为4个人中的一条新闻,然而就连这么一件事也发生在我们4人都在场的情况下――奇怪的是,除我之外,他们三个像约好了似的,分别钻进厕所又出来,最后我不得不也进去了一趟,不是因为我也要小便,而是他们无法关严抽水马桶后面的水箱,作为房主,我不得不进去亲自动手制止那哗哗的水响。

随后,小春送两个姑娘回去,我送他们三人出门,这次活动彻底结束,结束前,我还把地扫了一遍,从录像机里拿出小春没看完的录像带,收好,据说,他过两天还要来看。

他们走后,我打开电脑,打开电脑上方的台灯,又把茶壶里的剩茶倒在一个不知谁喝过的玻璃杯里,再点上一支烟,于是一切就绪,我认为,我完全可以开始写作了,我坐在电脑边上,开始创作,我深知,只要我一动手,一本书就将在我手下诞生,它很有可能成为一本流传千古的名著,在我看来,成为名著并不难,难的是运气,运气的意思是,只要有那么一帮子人同意,我的书就能成为名著,当然,这件事和我完全没有任何关系,问题的关键是,我必须得写出一本书来,这件事就像参加摇奖一样,你首先得把你的彩票儿填好,然后等着开奖,开奖人会宣布,下面一本世界名著是――我到时只需带上耳朵去听就行了,显然,我就是丢三落四也不要紧,甚至听不听也无所谓,因为这个消息不止是讲给我一个人听的,很多人都会知道,这就够了,说到底,一本书成为名著和鱼香肉丝成为名菜是一回事儿,难道其中有什么区别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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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补充两句关于名著的话题,不然认真的读者就会以为我在这里扬扬得意地大放厥词,我想,我有必要在这里解释一下我对世上名著的看法,在我看来,名著里有价值的实在太少,以至于如果把名著定义为欺世盗名的作品倒是更加贴切,对于这个问题,我在后面仍会谈论,因为这与我的写作有关。

因为我的写作,才有了这本书,可以这样说,我的书是我的写作的一部分,我的写作还涉及更多东西,我的生活,我在人世间所见所闻所想等等,我认为,这是一本正经书应该交待的东西,这话是说给那些不是专看故事的读者听的,事实上,写作对于我意味着对一种生活方式的研究,而生活方式是人类的存在方式之一,通过写作,我面对人的存在这一问题,不怕读者笑话,我一直在试图弄清存在的真相,这是我在人世间的最后一点好奇心,为了满足我的好奇心,可以说,我的存在是我写作的起点,为了弄清我的存在,我才写作,我不祥地预感到,我前景黯淡,我没有希望,但我也因此而看不上那些无能或缺乏勇气的别的写作者,在我眼里,他们对于我的话题毫无价值,因此,我根本不屑于提到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