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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春有两个任务,第一是说说笑话,活跃气氛,第二是告诉其中的一位,大兵惦记着她,准备与之相好,我想小春一定是没有全部完成大兵交待的任务,因为事后据小春讲,两个姑娘全都爱上了他,而他只喜欢其中的一个,正好把另一个介绍给我,这样,据小春说,借用大兵的术语,这个班的姑娘终于可以被全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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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我那点可怜的人生常识所知,很多卑鄙下流的大事业往往起源于高尚的大念头,比如,列宁要把俄国人民从可恶的沙皇的魔爪之下解放出来,结果却使人民置于更加可恶的斯大林的魔爪之下,沙皇不过把一些他看不上眼的人弄到西伯利亚流放,而斯大林却把那些人直接送进地狱,由于斯大林更加干脆利落,因此苏联人民也就更加倒霉。当然,在这方面攀比起来也很困难,因为历史上还有更多令人遗憾的大念头导致过更坏的结果。教训是,理想主义者是害人精,所谓伟大的理想主义者特别可怕,他们改变世界的念头往往很大,而大念头总是会导致大灾难,受害人多,波及面广,而小念头再可恶也不过是小灾小难,涉及人数还少,我有时想,如果在沙皇治下,如果斯大林只是个恶少,他就是从一出生就很酷地自己咬断脐带,拎着机枪跳下床,冲上大街,沿街狂扫,见人一灭一个,一直不受惩罚地干到死,大概所犯的错误也不会比他在现实中更不可原谅,人们还可以用他的大名来吓唬小孩子,小孩子一闹,便恶声说:斯大林来了!

但是,但是――

言归正传。)

我对于像小春那样的小念头总是能够接受,他只是想干掉一个处女,而且,不想造成什么太坏的后果,我知道,小春兜里经常要装一盒避孕套,以免姑娘们遭受更大的损失,因此,我跟着他去了,老实说,我当时一心想搞创作,与他一起去,只不过是为散散心,根本没真想去嗅什么姑娘,当然,这其中另有一重原因是,小春找的姑娘的长相都毫无例外的欠佳,不符合我爱美的天性,因此,与他出去多半是白费劲。

按照惯例,出发前,我与小春商量了一通,小春讲了两个姑娘的长相,特点,在没有征得姑娘同意的情况下,我们开始私下瓜分,他一口咬定,他喜欢那个白的胖的,而我只能喜欢那个黑的瘦的,我与他讨价还价了一会儿,最终答应了他的要求,于是,我们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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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地下室,小春把我带到一间又小又潮的小屋里,屋里有三张床,各躺一个姑娘,其中两个又矮又白又瘦又小,像是用信纸和细铁丝糊起来的,还有一个又高又黑又瘦又小,像是用写满字的信纸和细铁丝糊起来的,也许,我想,她就是小春说的嗡嗡,我往这个小房间里看了一眼,便开始后悔跟他来。小春自己却走了出去,原来他想找的菲菲在另一间屋里,小春去找她,我只好坐在原地,和三个姑娘看电视,不时跟她们搭几句话,姑娘们显然对我没兴趣,爱搭不理的,令我感到十分没劲。

不久,小春慌慌张张回来了,说菲菲她爸从大连过来看她,他不想在那种场合里久留,于是溜到这边等菲菲。我和他就坐在床边,小春点上一支烟,抽了起来,电视里放的是一个武打片,我注意到,斜对面床上躺着的姑娘,对电视节目十分熟悉,另外两个姑娘想看的电视剧在几点几点,她都能以专家般的自信随口说出,绝不犹豫,她的小脑袋从被子里伸出,像个被刨出地面的土豆,而且她还十分害羞,绝不多对我们说一句话,另外两个姑娘倒是随和得多,有一个叫娜娜的还抽烟,我对着小春的耳朵小声问:"斜对面那个不爱跟咱们说话的就是嗡嗡吧?"小春看了我一眼,笑了:"没错。"

这时,门开了,菲菲走了进来,手里拿着三个苹果,一把小刀,进门便削,给嗡嗡一个,小春一个,自己一个,我没有,在边上干坐着。

菲菲对小春说:"我爸总算走了,你刚才走的时候,他还对我说,你以后可不许交这样的男朋友啊!"大家都笑了。

然后,小春与菲菲说了几句话,我们便走了,走前约两个姑娘出去玩,菲菲答应了,嗡嗡说,再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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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在小春的车里回家,我如释重负,小春对我说:“下次我一定把嗡嗡也给约出来,怎么也得一人一个呀!”

我说:"不用,真的不用。"小春说:"哥们儿说话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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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春说话果真算数,两天后,他便开车把两个姑娘接到东高地一个歌厅里,又把我叫来,我们4个人一起唱卡拉OK,小春会唱歌,在大学时便抱着一把吉它给姑娘唱,现在他是拿着话筒唱,菲菲和嗡嗡都喜欢唱,那个小歌厅又脏又破又黑,4个人花100块钱便能泡上一个小时,顶上一个粘着碎玻璃的旋转顶灯晃得我睁不开眼睛,我只记得嗡嗡唱了一首《明天我要嫁给你啦》,我喝了两筒可乐。

然后,我们4个人来到我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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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春有个问题,就是没房子,他一直住朋友家,我也是他的朋友之一,幸亏他朋友多,因此一个月也轮不上我几天,小春认为,我那里有个书架,里面有很多书,看起来不像个粗人的住处,我又有很多录像带,可以放给姑娘看,而且,我不怕得罪邻居,闹到多晚都可以,还有,我会做饭,半夜不用开着车四处找饭馆,因此,就认定我家适合嗅蜜,凡新认识的姑娘必往我那里带,当他带一个姑娘来的时候,往往面露歉疚,十分不安,而带两个来,便面露得意之色,极热情地把其中更难看的那个拼命介绍给我。

小春是我的大学同学,一直住东高地,我从城里搬过来后与他在一个饭馆相遇,他大喜,与我叙旧之后便一见如故,我在东高地不认识什么人,见到他自然十分高兴。东高地位于北京城正南10公里处,非常偏僻,很多北京人都不知道这个地方,这里是航天运载火箭研究院所在地,美其名曰:航天城。我父亲在这里工作,因此分下一套住房,空着没人住,我便沾光搬过来,这样,城里的朋友找我十分不便,我出去混,半夜回来连出租车也找不着,因此,很难外出,极适合强迫写作。我搬来时决心很大,想写完一个长篇再说,不料才过一个月便觉失算,因为独自一人的后果往往是,我每天睡10个小时觉,在醒着的14个小时里,打4个小时电话,做5个小时饭,发5个小时的呆。

小说的进展极缓慢。

我可以这么总结这件事:决心就是决心,与决心的对象没什么关系,仅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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