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夜我不会遇见你(第2/15页)

“你没有错。”我忙着把电脑上几个拼错的词改掉,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全身涌上来一种海浪一样的悲凉,蛮不讲理地冲上眼眶。“这样吧,我过两天马上和你一起去签房子。这样你也有个理由拒绝他。”

西雅图的天光越来越暗了,树木,低矮的小房子,都在黄昏里变成了一束束的剪影。我在房间的画板上涂着漫无边际的色彩,我得快一点把瑶瑶从火坑里救出来。我一边想,一边往画纸上涂上越来越浓郁鲜艳的色彩,一开始是中药带着苦味儿的海藻绿,就像生活本身的琐碎,烦躁一样,接着是明黄金黄锈红血红,冒着咕嘟嘟的泡,像是一锅太阳煮的汤,马上要烧起来。

我说过了,我来自中国北方,我没有去过农村,可是我的审美就一直停在那里,蓝天,荒野,一望无边彻彻底底的荒凉,你站在万里晴空下面,听着云轰轰烈烈地滚过去,原野都收获过了,被烧焦了,这么一站就过了几百年,金戈铁马慷慨悲歌忽然都烟消云散了——

“苏鹿,”顾惊云撞开我的房门,横冲直撞的走进来,“——”我想他是看到了我的画纸,竟然震惊的退了两步,然后在门口呆住了。“这颜色用的。”他摇着头,说不清是赞叹还是指责。

我转过身去,挡在画作前面,就在那一瞬间我看见他的眼睛被一种说不清的东西点亮了,好像是道连·格雷发现了自己的肖像,这种震惊让我有种从心底里的欣喜,“苏鹿你知道吗?”他吸了吸鼻子,“你这幅画让我吓了一跳,我不懂艺术,但我知道能让人吓了一跳的画肯定是好画。”

“哈哈哈——”我夸张地大笑起来,我向来都喜欢我自己的这种笑,能让屋子里的每一个小小的分子都染上莫名的喜悦,顾惊云也跟着我笑起来,“走吧,林家鸿在楼下等着呢,今天带你们吃火锅去。”

火锅总是个好东西,当你谁都不信任了你至少还可以信任火锅。那么热气腾腾的,把牛羊肉,粉丝,菜,豆腐,海鲜,那么多水火不相容的东西全都用一锅红彤彤的水煮得生机勃勃,一团和气,它对谁都没有差别,每个人吃的时候都被辣得舌尖发麻龇牙咧嘴,被热气把脸上的妆容糟蹋得一塌糊涂——但我喜欢这种感觉,好像融化在了太阳里。

“苏鹿,我好像跟你说过了吧——”顾惊云在下楼梯的时候忽然回过头来问我,“下周徐庆春就要走了。”

“哈哈,你难不成要千里送京娘啦?”我心不在焉地和他打趣着,其实我已经注意到了,四周慢慢地被庄严的气氛笼罩起来,因为这种庄严和即将到来的火锅我心里有那么点愉快,阶梯好像变成了一截截的弹簧,卡门序曲的前奏响起来了,我的脚步踩着节奏的鼓点,几乎就要欢快的唱起歌。

我一直不懂为什么顾惊云要执着地和徐庆春在一起,我明明可以看到他们对视的时候,他的眼睛里一点也没有关于爱情的东西了,就连残留的一丝都没有了,他们在一起的时候好像是一种笨拙的妥协,一种苟且偷生。不过我那个时候只是单纯地为了顾惊云高兴,他终于可以不用忍受徐庆春每隔几个小时就爆发出来的,歇斯底里的尖叫,终于可以给自己放个假,给我们的神经也放个假。

“千里送京娘那是人家赵匡胤搭救无辜民女,”顾惊云拉开门,门外残留的雪气热热闹闹地向我扑过来,“本来以为你是一文化人,没想到是一假冒的。”

我现在想起来,他的脸上时常会浮现出那种表情,欢乐的永远不彻底,最热闹的时候也会不经意地流露出一种刻骨的哀伤来,我想他的过去是一地的玻璃碎片,一直洒在地上突兀地闪亮着,不一定什么时候心脏就会被割出血。

他的车眨了眨眼睛,愉悦地鸣叫起来,我拉开车门,毫不犹豫地钻进后车厢,林家鸿就坐在那里,推了推眼镜,非常礼貌地和我挥挥手。顾惊云上车的时候愣了一下,然后把车座扶正,“去哪吃?”

“等一下,”我忽然想起一件事情,在背包里翻找着我的手机,“我得叫上思瑶。”

“叫她干吗?”顾惊云把车顶灯打开,到处找着他的烟盒,“这小妞太吵了,我可受不了。”话是这么说,他还是把窗户打开了,气定神闲地点了一根烟,给我一个打电话的时间。“瑶瑶你在哪儿——”我听着她背景里嘈杂的音乐声,这肯定不是在她家,“我在林梦溪家,”她的声音被电话线拉得走形了,“等下这里说话听不清楚,我去洗手间和你讲。”

“出来吃火锅吗?”我徒劳地问她,其实知道她早就已经吃完了饭。

“不去了吧,林梦溪刚刚煮好了饭,正准备招待我们呢,”这句话说完,她忽然压低了声线,“徐欣也在我们家,苏鹿你们两个是怎么啦——”

“我们俩没怎么啊。”我笑了,“这两天我都没见过他。”

“不是这么回事,”思瑶的声音很着急,“我刚才,就刚才还听见他和林梦溪抱怨,他讲得那个可怜,就像没爹没娘的小白菜似的,你知道吗?林梦溪差点都发怒了,差点到你家去找你——”

“和林梦溪说我坏话?”我皱起眉头,阴凉的树木苦味儿和风一起吹到我脸上。“你放心吧,她不可能到我家来找我的。”我紧紧地攥住了手机,“好了宝贝,没事的话你就先吃饭吧。我挂了。”

【林家鸿】,2013

从我跟着苏鹿和顾惊云参加他们那些纸醉金迷的宴会开始,苏鹿就开始慢慢蜕变,散发出让她后来举世闻名的那种耀眼的光芒来。她好像是天生为了宴会,欢笑,为了那些香气四溢的佳酿而活着的,我有的时候,看着他们的聚会,都会不自觉地心惊胆战,那种聚会和颓废无关,它早在1000多年前就被李白写进《将进酒》里,是一种“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的生机勃勃的挥霍。再看着在人群里神采飞扬的苏鹿,我觉得她简直就像是那个用灵魂换取永恒的欢乐的浮士德——当然,是个迷人的浮士德。

“你说你干吗要这么活着呢——”这常常是宾客都醉倒在她家的地毯上之后,我对她说的一句话,她那时在楼上的房间里仰面躺着,妆也不卸,手中拿着半瓶没喝完的酒。“你看楼下的那些人,他们平时都是一本正经的,他们忍耐了多久才能把今天晚上的话全都说出来,比起他们平时的模样,我就更喜欢看——”她朝我微笑,“更喜欢看他们现在的样子。

我到后来才懂苏鹿说的是什么意思,夜店,宴会,歌舞升平,历朝历代无论是盛世还是乱世,闭关锁国还是漂洋过海,人们总需要个这样的场所,来替他们延伸开白天永远要藏起来的那些爱,恨,笑,泪,隐忍的痛苦,阅尽世事的疲惫,你可以把功名利禄都无比潇洒地踩在脚下,可以借着酒挥斥方遒对着月亮讲话写下一大堆流传千古的诗,可以破口大骂看你不顺眼的那个教授,也可以和你喜欢了很久的人在昏暗的灯光下拥吻——每个人都是场上的主角,灯光和酒精制造出了一种迷乱的柔情似水,让所有人都可以堂堂正正地放纵,反正明天一早起来谁也不会再记得,反正狂欢的尽头就是永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