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第2/3页)

“试着不要当彻头彻尾的傻瓜。”龙君说,我当时跟在他后面,回到了实验室,他打开一个小皮箱,让我给他拿这个瓶儿那个瓶儿。我闷闷不乐地遵命,特别小心地执行。“奇麦拉是邪恶魔法的产物,但这并不意味着它没有生命,它也有自己的天性。它们算是蛇类的后裔,大致吧,因为它们是从蛋里孵出来的,属于冷血动物。冬天里,它们通常会静卧不动,尽可能多晒太阳。夏天才到处飞翔。”

“那么,这只为什么现在出现呢?”我问,努力追上他的思路。

“很可能它根本就没来,楼下那个气喘吁吁的乡巴佬自己吓自己,不知看到了什么其他怪东西。”龙君说。但是,我觉得那个气喘吁吁的乡巴佬一点儿都不像傻子,也不像懦夫,而且我觉得,龙君本人也不太相信自己的话。“不是,不是红色那瓶,傻丫头,那是火焰之心;奇麦拉要是得到机会,能喝掉一加仑,然后就变成了真正的巨龙的近亲。我要紫红色那瓶,往里,隔两瓶。”在我看来,这两瓶都是紫红色。但我还是调换药瓶,给了他想要的那种。“好了,”他说着,关上皮箱,“不要读任何一本书,不要碰这个房间里的任何东西,要是你能忍住,最好不要碰任何房间的任何东西,要是你做不到前面几条,至少争取不要在我回来之前把这里夷为平地。”

我到这时才意识到,他要把我留在这里,我不满地看着他。“我一个人待在这里能做什么呢?”我说,“我就不能——跟你一起去吗?你要多久回来?”

“一星期,一个月,或者一去不回,如果我有其他事儿,做了特别蠢的事,或者被奇麦拉撕成两片儿的话。”他冷冷回答道,“也就是说:答案是不行,你不能去。而且你要尽最大可能,绝对不做任何事情。”

他风风火火地走了。我跑到书房,从窗口向外看:他走下台阶的同时,大门轰然关闭。使者跳起来跟上。“我骑你的马。”我听见龙君说,“你跟在我后面走到奥尔申卡;我会把马留在那里等你,自己另换一匹。”他翻身上马,不耐烦地挥了一下手,念念有词:一团小火球在他面前冰雪覆盖的路面上空点亮,像球一样滚动开去,在路中间为他融开一条道路。他马上就催马疾驰,尽管那马儿耳朵贴紧身体,很紧张的样子。我猜,那个让他能跳到德文尼克村再回来的魔法,并不能覆盖这么远的距离,也可能他只会在自己的领地用那种魔法。

我站在书房,一直目送他消失。他在的时候,其实也没能让我有过什么好心情,但他一走,这座石塔变得更加冷清。我试着把他不在的时间当休假来过,但我平时就没那么累。我无精打采地缝了一会儿被子,然后就呆呆坐在窗前,看整个山谷:我曾喜爱的田野、村庄和树林。我遥望成群的牛羊去河边喝水,大路上偶尔行驶的木柴车和孤独的骑手,不连贯的片片积雪,最后,我靠在窗框上睡着了。突然醒来时已经是深夜,在黑暗中,我看见那一长串号火在远处燃烧,几乎贯穿整条山谷。

我愣愣地看着它们,睡意未消,满脑子混乱。有一会儿,我以为是有人再次点燃了蜡烛树。我这辈子只见过德文尼克村的号火点燃过三次:绿瘟的夏天;我九岁那年的雪马之灾,怪物从黑森林里跑了出来;还有一次魔藤疯长,一夜之间吞掉了村子边缘的四座房子,那年我十四岁。那几次龙君都及时赶到;他击退了黑森林的侵袭,随即离去。

我的心越来越慌,开始查找号火的源头,看消息最早从哪里传来,当时感觉自己全身血液发凉:共有九束号火,排成直线,沿斯宾多河延展。第九束号火就在德文尼克村。警报是从我们村发出的。我站在那里,遥望火焰,然后才突然意识到:龙君不在。他现在应该在群山深处,前往黄沼泽的中途。他不可能看到号火,就算是有人给他带去消息,他也只能先解决奇麦拉。要一星期,他曾说过,而现在并没有任何其他人——

这时候我才意识到自己一直有多蠢。我从来没想过使用魔法,我的魔法,我一直觉得它完全无用,直至那时我站在窗前,认识到此刻再无别人,只有我一个。认识到不管我有多大一点儿本事,不管多贫乏、多笨拙、多不熟练,我的魔法能力都已经超过我们村的所有人。他们需要帮助,而我成了唯一能提供帮助的人。

我愣了一会儿,转身飞快地跑到楼下实验室。我惊恐地深吸一口气,拿了一个灰色药瓶,就是曾把我石化的那种。我还拿了火焰之心,还有龙君用来救活王子的那种酏剂,加上一个绿色小瓶,他提过一次,说它可以用来种植物。其实我想不出这些药瓶都能怎样用,但至少我知道它们是干什么用的。其他那些魔药,我既不知道名称,也不敢碰。

我把它们包起来,拿回自己房间,开始绝望地撕扯我剩余的套裙。把一段段丝绸接起来,做成一根长绳。等它足够长——我希望是吧——我就把它丢出窗外,循着它的方向俯视。夜色浓黑,下面也没有灯光可以帮我看清绳子是否长及地面。但我别无选择,只能实际试一下了。

之前我曾用扯破的裙子缝过几个包,这是我小小缝纫计划的一部分成果,现在,我把玻璃瓶放进其中一个小包里,用布片好好分隔开,把包斜挎在肩上。我努力不去想自己在做什么,现在我紧张到喉咙打结。我两只手抓紧丝绸的长绳,爬出窗外。

我以前爬过老树:我最爱老橡树,只要扔一根破绳子到树枝上,就敢爬到它们上面。但这次的攀爬跟那时候完全不同。塔身的石料平整到异乎寻常,甚至它们之间的缝隙也相当狭小,还抹了灰泥,表面完全抹平,这么多年也没有开裂或者脱落。我踢掉鞋子,任由它们掉下去,但就算是光脚,还是找不到蹬踩的地方。我全身的重量都在那根丝绸长绳上,手心冒汗,两肩酸痛。我向下滑行,再抓紧,有时就悬吊在空中,那袋子来回摇摆,在我背上充当丑陋的负担,瓶里的液体汩汩作响。我一直向下,因为别无选择。现在要爬上去,比下去还要难。我开始幻想松手的后果,因此知道自己的力气快要用完,我几乎已经说服自己,相信现在摔下去可能也不会太惨,却意外地发觉脚被戳了一下,好痛,原来我已经到了平地上,直接踩穿了塔身边缘半尺厚的松软积雪。我把鞋子从雪里挖出来,沿着龙君开辟出的前往奥尔申卡的小路狂奔。

我刚到那里的时候,他们完全不知道该拿我怎么办。我跌跌撞撞跑进小酒馆,一边大汗淋漓,一边又冷得要死,我的一部分头发黏在额头上,靠近呼吸路线的发梢上却结了冰霜。那里的人我全都不认识。我倒是认出了镇长,但以前也没跟他说过一句话。他们很可能把我当成一个疯婆子,但鲍里斯在那儿:他是玛莎的爸爸,玛莎是跟我同岁的一个女孩,他也去了龙君选侍女的现场。他说:“那个是龙君的女孩。她是奥德雷的闺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