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33章 长远计划

日本伊藤洋华堂的电话,打到了殷俊这里,但他并没有和他们多说。

少年直接让他们和乐易铃去商谈,然后就不接了。

倒是铃木敏文的电话,殷俊接了,两人还谈了很多的东西。

看得出来,铃木敏文是不大希望殷俊去插手7-11的事情,哪怕是殷俊是最大的股东,而且还会给他2%的股份。

真正到了事情大局已定的地步,铃木敏文就不急着要股份了。

这事儿殷俊肯定不可能亏待了他,那么股份等到自己做出成绩了之后再要,这才名正言顺。

甚至于铃木敏文都有建议殷俊,用光明正大的方式给他股份,比如说在开店20000家之后给1%,开店5万家之后,又给1%。

这样伊藤洋华堂也没有什么话说,而且还因为不用他们给股份,当然是乐于见到的。

那时候这2%的股份就能洗白,真正的能为铃木家族所用。

殷俊答应了下来。

铃木敏文是一个枭雄之才,当然不会一直受殷俊的摆布。

2%的股份固然是好,但如果拿在手里,就永远都会受殷俊的钳制,要听他的话做事情。

可不拿2%的股份,却又是不甘心,毕竟7-11已经顺利的被殷俊拿到了60%的股份,他已经是第一大股东了。

说句不好听的,等到哪一天殷俊不高兴了,撕毁了协议,按照手里的股份来要求获得7-11的权力,或者是让他铃木敏文滚蛋,他真是一点抵抗能力都没有。

因此,铃木敏文就想到了这个办法,拿到该属于自己的股份。

有了2%的股份,他这辈子的后路就已经有了,不用再担心子孙后代的生计问题。

少年看得出来铃木敏文的意思,但他也不在乎。

2%的股份给铃木敏文,是殷俊早就决定好的事情,因为这可以让铃木敏文更好的投入到工作之中去。

有了铃木敏文的7-11,和没有铃木敏文的7-11,根本不是一回事儿。

为了价值超过2000亿美金的7-11,殷俊当然要有容人之量。

可是对于伊藤洋华堂提议的,每家都持股50%,这样更方便管理,更有利于7-11的发展的请求,殷俊还是表示了拒绝。

别说他了,就是给他打电话来说的乐易铃,也是不屑一顾。

开什么玩笑!

对赌都已经赢了,我凭什么要让你们?

要是我家阿俊输了,你们伊藤洋华堂会认为殷俊是一个好人,所以不买殷俊手里的20%股份吗?

显然不可能!

所以乐易铃直接坚决的拒绝,并且要求他们立刻按照对赌合约来办事情。

然后在经营权的方面,乐易铃倒是也同意殷俊的想法。

看到7-11在日本发展得那么好,日本人还真的是有一套,所以让他们来经营,也是一个很好的事儿。

反正他们经营好了,麒麟集团也有60%的股份,也相当于为我们多挣钱嘛!

伊藤洋华堂当然不想放弃,最近一段时间,他们也一直在和乐易铃沟通,许诺了各种条件,就是不想放弃手里的股份。

这注定就是一个拉锯战。

殷俊有心和伊藤洋华堂合作,自然不可能拿出对赌协议来要挟,所以只能慢慢的磨。

这一点殷俊也不担心,最多一两个月,看到自己的坚定态度,日本人就会就范了。

毕竟如果拖得太久,他们也担心麒麟集团恼羞成怒,不但直接的拿出对赌协议,最后还会用大股东的身份,把他们的经营权也给剥夺了。

现在忙完了微软和7-11的事儿,殷俊还有心情去看一场电影。

当电影结束,“于人泰作品”的英文字幕出现时,殷俊不觉和旁边的观众们一起鼓起了掌。

身旁坐着的就是于人泰,他颇有点不好意思,但却又充满着骄傲。

不好意思的原因是,这部《惊声尖叫》是殷俊的作品,他只是一个执行人,所以殷俊对他的赞赏,是有点受之有愧。

于人泰充满骄傲的缘故在于,他把这部电影做得非常的好,惊悚和恐怖的元素一个都没有少。

上映一个半月,北美票房已经高达了7500多万,最后北美票房达到8000万是没有问题的。

《惊声尖叫》的制作成本是1500万,其中特效花了500万美金,然后宣发一共是1000万美金。

这么算下来2500万的成本,8000万的北美票房,几乎就是50%的分成,所以已经是靠着票房回本和赚钱了。

亚洲、欧洲和南美等地的版权,此时也已经谈好了,差不多是3000万美金。

如果这一次的上映效果好,那么下一次说不定也能来一个全球联映。

恐怖片的赚钱,最赚钱的其实都不是什么票房,而是录像带的收入。

凡是喜欢看恐怖片的,或者是需要追求一点刺激来释放心灵的,都会买一些恐怖片的录像带回家,在夜深人静或者雷电大雨的时候观看。

虽然恐怖片的爱好者是少数的一部分粉丝,做不到《蜘蛛侠》一个星期录像带和光碟销售超过1.2亿美金的奇迹,但综合的这么几年下来,一部好看的畅销的恐怖片,七八千万美金的销量,是轻轻松松的。

比起电影的分成来说,录像带的收入就几乎是白拿到的。

所以只要是好的恐怖片,那么肯定是赚大钱,而且是未来七八年、十几年都能持续的卖录像带和光碟赚钱。

零零散散下来,《惊声尖叫》给联艺电影公司带来1亿美金的纯利润,也是指日可待。

于人泰第一次在好莱坞做电影,就能有这么好的成绩,他当然值得骄傲。

就在前几天,都有电影公司来找于人泰,想要让他帮忙给拍电影,起价就是100万美金片酬加分红。

不过和自己的“前辈”余允亢和陈熏奇一样,于人泰直接拒绝了。

一来于人泰自己在好莱坞都没有站稳脚跟,怎么可能去拍这些无法预测的片子?

二来于人泰就是在美国读书过,在ABC工作过,深深知道美国人对香江人的看不起。

他白痴了才会离开殷俊,去美国人的电影公司拍戏。

哪怕是殷俊同意他可以自己接拍电影,也不会是现在,而是等到自己彻底的掌控好了这个类型,有了足够多的积累之后才可以。

比如去年的余允亢和陈熏奇,就在拍摄《灵异第六感》、《X档案》和《电锯惊魂》之外,还抽空去给环球影业拍了一部低成本的黑人主演的恐怖片,所有成本才500万美金,结果上映之后一路走高,还能拿到3000万的票房收入,据说录像带和周边权益足足卖了2000万。

两人不但总共得到了800万美金的片酬加分红,还得到了不少黑人演员的感激,顺带着也让殷俊这个黑人的“我们的朋友”,更加的得到黑人群体的支持。

于人泰已经是35岁的人了,当然知道只要自己不断的保持进步,保持对电影的追求,那么这些荣华富贵都会到来,所以他真的不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