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9章 矛盾重重

“她十六岁了,家里条件不好,没得吃没得穿,看上去显小!”

不等向小妹开口,向支书直接代她回答了。

但还是没有回答“周岁”还是“虚岁”的问题,或许向支书是不清楚相关法律的规定,或许他就是在故意规避这个问题。

“你有身份证吗?”

老霍不理向支书,还是直接向狗妹子发问。

“没……没有……”

向小妹嗫嚅着说道。

“那你哪一年出生的?”

老霍也是好耐心,显然对这个问题相当的关注,下定决心要搞清楚。

王为就很赞赏地望着这位人到中年的同行。虽然年纪不小了,却依旧满腔热血。我们的公安队伍,正是由这千千万万满腔热血,尽职尽责的普通基层民警组成的。

还不等向小妹回答,向支书已经不高兴了,说道:“霍大队长,你总是问这个干什么?她十五岁还是十六岁,有什么关系吗?”

“当然有关系!”

这句话,却不是老霍说的,而是在茅草屋外响起,声音很大,还带着一股说不出的愤怒之意。

向支书脸色立变,猛地站了起来。

茅草屋十分低矮,他这么猛然起立,让人很担心会一下子撞到屋顶。当然,这只是一种错局,茅草屋再矮,向支书也是撞不到屋顶的。

“向八一,你来干什么?”

“我是村主任,为什么不能来?”

随着这个声音,门口光线一暗,一条虎彪彪的汉子,骤然闯了进来。

“哼,你这个村主任,连党员都不是,你也好意思……”

向支书冷笑道。

那条虎彪彪的汉子也冷笑一声,说道:“我不是党员,但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治组织,大家选我当村主任,乡政府也批准了,你承不承认,有什么关系?”

王为,老霍,徐兵面面相觑,再也没想到,在这样偏僻的小山村,内部矛盾竟然如此激烈。

“乡政府批准了又怎么样?”

向八一不提这茬还好,一提这茬,向支书顿时勃然大怒,咆哮起来。

“你别搞错了,下亢村的支书还是我,这下亢村的一切,都还说得还得是我说了算。”

“哼,有些事,你说了不算,我也说了不算,法律说了才算!”

向八一毫不含糊,和向支书针锋相对,半点不落下风。

“警察同志,你们是县里来的警察是吧?”

硬邦邦地撂下一句,向八一就不再和向支书纠缠,径直转向老霍王为等人,问道。

“对,我们是县里来的,请问你是?”

老霍站起身来,疑惑地问道。

“我叫向八一,是下亢村的村主任……欢迎欢迎,欢迎警察同志来我们下亢村办案。”

向八一连忙伸出手,说道。

老霍有点迟疑地和他握了下手,还没开口,向支书已经抢在了前边,怒道:“你胡说八道什么?人家霍大队长他们是送小孩回来的,办什么案?”

向八一不理他,握住老霍的手不肯松,连声说道:“警察同志警察同志,你们一定要为小妹做主,她人小不懂事,被人欺负了也不敢说。”

“向八一!”

向支书怒火如狂,大喝一声。

把向小妹吓得躲到了她爸爸向老三的身后,再不敢冒头。

正在小李怀里呼呼大睡的婴儿也被这一声吓醒,顿时哇哇大哭起来,一时间,窄小的茅草屋里,好不热闹。

“都别吵了!”

老霍一声断喝,整张脸都黑了下去,眼里也跳跃着愤怒的火苗。

说实话,老霍干了那么多年的刑警,又是土生土长的本地人,这一发怒,还是颇有几分威势的,能镇得住场子,纵算是向支书,都被他吓得一愣一愣的。

“这么吵来吵去像话吗?咹?”

“有事不能好好说,非得吵架?不管什么事,总是有个组织管的嘛,有法律管的嘛!”

“有什么情况,你们只管说,该怎么处理,我们会研究的。”

老霍这一番话,说得有板有眼,颇有领导气度,自有一股威严。

而且,说真的,小山村的人也并不知道,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到底是多高的职务,反正“刑警”和“副大队长”两个头衔,都挺吓人的。

老霍这么一发怒,果然就镇住了场子。

“向八一,你是村主任,你有什么情况要反映,你说!”

老霍早就意识到,向支书不那么“靠谱”,似乎对于他们的到来,一直都是持“不欢迎”的态度,想要从他嘴里打听到一些什么有用的消息,只怕是不现实了。只不过这地方人生地不熟,一时之间,也不知道去哪里找人打听消息。

这个自动冒出来的向八一,倒来得正是时候。

如果是普通村民,或许老霍还会心生疑虑,觉得不是那么好信任,这位既然是村主任,那么在下亢村那也是数一数二的头面人物,他说的话,可信度应该还是很高的。

而且看上去,这个向八一只有二十几岁,并不像是那种老奸巨猾,城府很深的人。

年轻人血气方刚,往往没那么多顾忌,敢想敢说。

见向八一似乎有点犹豫,王为就在一边笑着说道:“这位是霍大队长,县公安局刑侦大队的。”

向支书看过老霍的证件,向八一还没有看过。把老霍“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大队长”的招牌竖起来,可以更好地坚定向八一的信心。

“你好你好,霍大队长,你好……”

向八一再次重重和老霍握手,说道,看得出来,他的神情相当激动。

“总算是把你们盼来了!”

“你们是不知道啊,小妹被人欺负得太惨了……她去年才刚满十五岁,和我们妹妹是同年,都是八二年的,她是八二年十一月份的……”

向八一这话一说,王为等人就已经在脑子里飞快地换算了一下年龄——八二年十一月,现在是九八年二月,满打满算,这姑娘现在实岁只有十五岁零三个月。

她的小孩已经三个月了,她最迟的怀孕时间,是在九七年的二月,那个时候,她应该是十四岁零三个月,刚刚脱离了幼女的范畴。

这个年龄界限非常非常重要,只要她怀孕时不是未满十四周岁的幼女,那么,从法律的角度上来说,只要她自愿和男人发生性关系,那个男人就不构成强奸罪。

不过,对于经验丰富的老刑警来说,这种情况往往不是突然发生的,很可能在向小妹怀孕前的一段时间里,就有人欺负过她。

那个时候,她可没满十四周岁。

也许有人会说,差个两天三天,一个星期什么的,不要紧吧?

难道说她昨天没满十四周岁还不懂事,今天满了十四周岁马上就懂事了,完全可以决定自己的一切行为都是自愿的?所以这个年龄界线,真没必要那么严格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