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5章 毒贩大本营(第2/2页)

那抓到人起获到毒品,功劳不全成了他们禁毒大队的?

红玉所就是个配合。

要是好兄弟,平时合作惯了的,那这功劳让给他们也就让了,无所谓,张三哥不是小气吧啦的家伙,要紧的是这功劳让得憋气。

被人打了左脸,还得笑嘻嘻地把右脸送上去不成?

至于说人手不足,张方更觉得是扯淡。

根据卢良伟的交代,苟全忠贩毒团伙骨干成员就有七八个,加上一些外围的小马仔,得有一二十个人,如果这些人全都集中在一起,再加上有几个人携带武器的话,以红玉所禁毒中队加刑警中队的这十来号人,确实是吃不下。

要知道,在边城,搞到制式武器并不怎么困难,如果是非制式武器,那就更好搞了。

以二狗子那尿性,他给自己和几个铁杆兄弟配几把手枪甚至长枪,完全在意料之中。那根本就不是一个心慈手软的角色。

既然都已经拉起一个团伙贩毒了,难道还会笑眯眯和人讲道理?

搞枪“自卫”是很正常的选择。

但那也没什么,一般来说,团伙有十几个人,不见得时时刻刻都会聚集在一起,尤其是这种“大本营”,“仓库重地”,更不会轻易让小马仔靠近。

卢良伟是因为“江湖经验”足,二狗子打算培养他做骨干,才允许他走进“大本营”的。

说起来,这也跟周玲有关。

二狗子曾经是周玲的“恩客”,也知道她是卢良伟的“老婆”,对于一个能让自己老婆出去卖的家伙,二狗子也有点佩服,至少卢良伟够无耻!

这么无耻,这么一门心思只爱钱的家伙,二狗子倒是比较欣赏的。

有动力才有干劲!

十几个警察,联防队员,治安员对付十几个毒贩,人手稍嫌不够。

除了正式民警,联防队员和治安员都是不配枪的,红玉所出动十几个人,真正配枪的只有七个。理论上,联防队员和治安员也不允许参与这种高强度的行动。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很少有人真的全心全意去遵守这些规定。

那也不必向禁毒大队求援。

直接跟刘强汇报一下,从其他警区调人就可以了。

张方坚定不移地认为,凭红玉所自己的力量,完全可以吃得下这个案子。

红玉所是大所,七七八八加起来五十来号人,能配枪的正式民警就有近二十个。

对付一群乌合之众,足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