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8章

墨色带有光泽的身体,细细的腿,嘴里叼着一块跟身体完全不符的巨大石块,看的道兵浑身冷汗直流。

边城没见过这种妖怪。

不过现在不是惊讶的时候,他现在要做的是把自己看到的汇报上去。

直到视野中的妖怪消失,并且移动视野也看不到以后,道兵这才飞快的给自己绑上安全绳,下观妖塔。

风很烈,恍惚中道兵甚至觉得观妖塔都被吹的摇晃起来,不过他很快默念燕洵的叮嘱,迅速定住心神,再仔细感觉,发现观妖塔还是稳稳当当,只是他自己因为太激动而微微摇晃罢了。

慢慢下了观妖塔,他立即跟下面的道兵汇合,三四个道兵一起去边城大营。

高精尖望远镜果真厉害,普通望远镜看不到的远处也能看的清清楚楚。听说更厉害的望远镜还能看到天外天,那已经完全超出道兵的想象,根本想象不出来天上还有另外的天,所谓的宇宙又是什么样的,完全想象不到。

道兵一路到了边城大营门口,忽然同时停下,扭头看向后方。

后面不远处一道影子一闪而过,几个道兵下意识眨了下眼睛,便看到那影子已经到了眼前,赫然是一匹威风凛凛的狼犬。

“各位。”宝宝拽着狼犬的耳朵跳下来,冲着道兵拱手。

宝宝个头很小,还不如狼犬的腿高大,在地上有个很小很小的影子,模样倒是好看,脸蛋圆溜溜,声音也洪亮。

几个道兵互相对视一眼,都认出来宝宝是谁了,但他们刚有所发现宝宝就来了,心里又觉得有些古怪。

“我想借兵。”宝宝道。

“请问小蛋少爷是想……”其中一个道兵发现宝宝不像小孩子,倒像是大人,心中糊弄的想法没了,而是谨慎地问。

宝宝上前一步道:“不瞒各位,我打算借兵抓黄庭和范江。”

几个道兵又是一愣。

他们只知道这次小蛋少爷也来了,平时几乎没见到过小蛋少爷和他的狼犬,却不知道原来他去查案了。此时宝宝说要抓黄庭和范江,几个道兵都有点不相信。

宝宝微微皱眉,他已经把线索都捋清楚,有把握抓到黄庭和范江,此时耽搁一刻钟就会少一分胜算。

眼前几个道兵拦着不动,虽然脸上没有敌意,但显然不信任宝宝。

明明他们是信任幼崽们的,难道只是因为宝宝个头小吗?

道兵心里还真是这么想的。

看着宝宝比幼崽们更小,他们觉得宝宝就是小孩,打心底里就很容易不相信。

“哎。”宝宝叹气,往旁边走了两步,伸手拍了拍狼犬的爪子,又对着道兵拱手,朗声道,“各位,对不住了,等回头我来赔罪。”

说完,宝宝跳到狼犬身上。

而狼犬早就做好准备,看似站在原地不动,但其实身体一直紧绷着,等宝宝跳到狼犬背上,狼犬立刻弹出去,身后留下一串残影。

道兵只觉得眼前刮了一阵风,等再看的时候,狼犬已经窜入大营中了。他们不敢怠慢,也赶忙跑进去。

宝宝从未来过边城大营,但是他知道应该找谁,此时趴在狼犬身上道:“躲开人,找杨将军。”

“嗷呜。”狼犬喉咙里发出细微的声音,再次加速。

营帐中,杨叔宁正在看沙盘,这是根据高精尖望远镜重新铺设的大型沙盘,能够初步估算妖国稍微深入一点地方的地形,现在研究透,方便以后排兵布阵。

忽然,营帐里平地起风。

杨叔宁立即回头看,刚好看到狼犬落地,而宝宝已经顺势跳下来。

“杨将军,我要借兵三千。”宝宝冲着杨叔宁拱手,快速道,“我现在已经有黄庭和范江的线索,如果杨将军现在肯借兵,我现在有……七成把握抓到他们两个。”

宝宝微妙的顿了顿,只是杨叔宁不知道边城大营门口的插曲,并未多想。

“给!”杨叔宁拿出虎符。

他身为大将军,或许学问不行,也不怎么会察言观色,但是面对大事的时候,他从未决断错误过,否则他现在就不是大将军了。

“多谢。”宝宝郑重道谢,上前抱起对他来说很巨大的虎符。

不过虎符大归大,对于宝宝来说却一点儿都不重,他重新跳到狼犬背上,又是一阵风一样刮出去。

几个道兵路上再次经历一阵奇怪的风,他们下意识回头看,却没发现狼犬的身影,因为狼犬早就刮到远处了。

灶房里给宝宝留的早饭一直没有动过。

等到晌午的时候,燕洵新做了粉蒸排骨,豆腐酿,香喷喷的锅贴。给宝宝留的早饭燕洵给热了热,分给幼崽们吃了,重新给宝宝留晌午饭。

“大人,弟弟还没回来。”火焰幼崽有些担心,“要不咱们出去找找?”

“不急。”燕洵道,“他估计有发现又不想耽搁功夫,所以才没有回来。先吃饭,等会儿我和镜大人出去找找他们,你们继续忙。”

实验还在继续,燕洵是经过观察出来了,因为花树幼崽对他的身体情况最为了解,但是其他道兵还在观察,现在同样是最紧张的时候,一点都不能耽搁。

幼崽们都点点头,同时加快吃饭速度。

吃了饭,燕洵迅速收拾一下,和镜枫夜一起出来。

现在骑着铁驴能去边城大部分地方,就算是田地中也有专门修的平整的土路,骑铁驴熟练的人完全可以去。

白日里边城外面的人并不算多,大部分人都在作坊里干活,但是外面也有一些不需要干活,颐养千年,只等着拿补贴的老人,和一些年纪太少,或者身体太瘦弱,暂时不能去作坊干活的孩子。

燕洵和镜枫夜一前一后骑着铁驴转了一大圈,没看到线索,便准备去田地。

两个人把铁驴妥善的放好,这才进去。

田垄上面有很多细密的脚印,看得出来经常走动。

“欢哥他们闲着没事就会来田地这边。”燕洵低声道。

并不是田地这里有什么好玩的,是因为以前的不毛之地终于长出葱郁的棉花,且长得极快,更能迅速换成钱,一亩地的棉花换的银钱比一亩地种的庄稼赚的还多。

虽然边城所有田地都是燕洵的,欢哥他们这些军户只是佃户而已,但燕洵并没有收多少租子,甚至建了水车,给棉花种子、桑树苗,还会带着幼崽们全程帮助,一旦棉花有什么毛病,都会立即帮忙解决,甚至还给他们安排了活计,管饭有工钱,干六天活歇一天的那种。

他们从心底里深沉的喜欢着这片土地,也喜欢着这些长出来的农作物。

他们欢喜的看着边城一步一步发生变化,欢喜的看着田地里产出的棉花和桑叶变成一块块布料。当作坊里第一块布织好,当第一件衣裳缝好,穿在身上的时候,几乎所有人都在心中泪流满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