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28章 圣斗士,出列吧!

而在战场内,横尸遍野的正中央。

那几个抄着重盾的战士,在以最快的速度,环绕了他周围一圈的倒下的战友之后,就突然将巨大的盾牌,往自己后背上一背,防止着后边突发的冷箭,头也不回的也往那些农民逃跑的方向,飞蹿而去了。

往常这被游侠刺客们嘲笑许久的,重盾手这般移动迟缓的职业,竟然被这群人,跑出了百米飞人的速度。

须臾的功夫,竟是跑到了那群溃散的农民的前方,不一会,就消失在了广袤的斡罗斯的土地之上。

只剩下了几只老鸦,乘着刚刚挂起来的小旋风,落在了那些新鲜出炉的尸体之上。

“呱呱……”

这是多么大的嘲讽。

随后,就从蒙国的军队中,爆发出了更加大的嘲笑之声。

“哈哈哈哈哈!”

“我去!这他妈是我见过的最逗的士兵了,哈哈哈!”

“这他妈连我家儿子都打不过吧?”

“你家儿子多大了?”

“八岁!”

够损的……

就是这般的嘲笑,让对面那些听不懂蒙国人的语言的斡罗斯人,还是愤怒了。

“这简直就是对我国勇士的最大的侮辱!”

“让他们见识一下,我们弗拉吉米尔大公国中,最强战力的厉害!”

“全体士兵注意,听我的命令,将你们的头盔放下,抽出你们手中的长剑,上马!”

而在军团长的这一声命令下达之后,属于斡罗斯的最高战力,就呈现在了顾铮的眼前。

他们所有的人都穿着一整张的铁皮铠甲,这些仿造欧洲制式的昂贵的半身盔甲,是用一整张的生铁皮,锻造而成。

除了能让胳膊灵活转动的手臂以及肩膀上的接缝之外,全身竟是连一丝的缝隙都无。

这绝对是用大量的金币,才能堆积起来的部队。

否则依照弗拉吉米尔大公领土的范围,他手底下的精锐部队的数量,也不可能只有这区区的万人的规模。

可见想要打造这样的一支强军,光是有人是远远不够的。

战争就是金钱的消耗战,这一点果然没有说错。

可惜,这一次他们遇到的是蒙国人。

顾铮没有嘲笑这场如同闹剧般的战役,而是试探性的,又让士兵们放下了一阵箭雨。

“叮叮叮!”

果不出他所料,虽然对方开始冲锋的骑兵的队伍,只有几千人的规模,他们身后跟随着的都是步兵方阵。但是他们身上穿着的这种包裹的密不透风的铠甲,才是弓箭手真正的克星。

普通的箭弩,穿不透对方的铠甲。

但是越是这样,顾铮反倒是越加兴奋了起来。

他就站在整个队伍的最前方,伸出了他发出另外一个战术命令的双手。

“二号方阵,重骑兵出列!”

听完了这句话,他身后的几个将领那跃跃欲试的眼神,立刻就变成了一阵的悚然,而他们的嘴唇也诡异的抽搐了两下,最终还是没有发出劝阻的声音。

算了,自家的汗王,什么都好,头脑清晰,作战灵活,还能与将士们同吃同睡。

就算是有些恶趣味,也是可以忍受的。

而属于第二方阵的重骑兵的队长,则是兴高采烈的带着他们的队伍,得意洋洋的从方阵中走了出来。

在经过其他方阵的时候,还不忘记把自己的头昂的高高的,来表达他此时的骄傲。

作为整个军团中最为拉风的骑兵队长,他们的队伍合该在这种重大的战役当中,成为先锋的。

而等这群骑兵队伍们,响应了命令直接冲向了战场的时候,连一旁负责策应的轻骑弓手,都停止了放箭。

他们不敢啊,怕误伤。

要是擦到了别的骑兵队,顶多就是个剐蹭啥的,包扎一下伤口,对方也不会太难为他们。

但是要是不小心蹭到了这支队伍,那罪过可大了。

……

一群人就这样心思复杂,很不是滋味的,看着这一队金灿灿,冲进了与斡罗斯铠甲方阵对峙的战场。

不是比富有吗?

来吧!

这是在顾铮的恶趣味下打造的一支不求最好,但求最贵的队伍。

他们就是改良升级版本的,土豪金骆驼重骑兵。

顾铮在这么多年的南征北讨的过程中,搜罗到了大批的骆驼,又在沙漠环境中,又捕获了许多更加彪悍的野骆驼。

经过驯化,挑选出了其中最为彪悍的一支队伍。

整整两千人……

为首的前几百只骆驼,竟然是少见的毛色最为淡的那一族群。

淡到什么程度呢,仿佛是最纯白的,圣洁的颜色。

而其中的那些不怎么白皙的,在每次出征的时候,还被蒙大坎,也就是骑兵队长,给特意的撒上一些面粉作为点缀。

至于这些骆驼们身上的装扮,那简直是太风骚了。

顾铮把他缴获出来的那些黄金,让讹塔刺城手艺最好的珠宝匠人,给融化成了厚薄均匀的金链子。

然后让当地最心灵手巧的女人们,配合着铸融匠人们一起,给制作成了黄金的锁链甲。

而这般的黄金甲,不是给人穿的。

而是给骆驼。

它们完美的护住了骆驼冲锋的时候,而露出来的过长的脖颈,前胸,以及额头。

再配上整张的厚牛皮的皮铠,就制成了一种新的重甲骑兵的装备。

顾铮还给它们起了一个十分好听的名字。

叫做圣铠。

金灿灿的,是十分具有圣洁的味道。

如果只是这样,大家勉强也是能够忍受了,毕竟这骆驼打扮的和个金元宝一样的,但是它好歹都是统一的制式不是?

可是你看看坐在骆驼上的那群人,都是个什么德行!

不好好的穿着他们蒙国的军服就算了,还非要裹什么阿拉伯人的长袍。

说是自带祈福的作用。

没想到他们的汗王还挺支持,只不过又多提了一句的要求。

那就是黑色的长袍和白色的长袍,他们要层层递进,一层黑一层白,要排列的整齐有序,保证在骑兵方阵跑动起来的时候,富有格调才行。

这他妈的叫什么格调!

你看看那些土鳖的中亚人,自从跟着他们蒙国人开始抢劫,不是,是开始搜集物资之后,就把自己给打扮成了一个暴发户一般。

竟是将所有的宝石,都点缀在了自己的武器和铠甲之上。

那群人丧心病狂的和身子底下的骆驼们,穿上了情侣装,用纯正的黄金给自己打制了锁子甲,不是用来防御,就是用来风骚的。

再配上他们那五颜六色的大马士革的弯刀,每当他们出来训练和劫掠的时候,都能成功的将蒙国的军队,给映衬的如同一个要饭出身的队伍一般。

你说这样的军队有多么的拉仇恨值?

但是,是真的震撼人心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