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67章 小鹏魔(第2/2页)

当然,真正喝血的只有那小鹏魔,其他伙伴,都是把那火命鸦逮住,扔给小鹏魔,小鹏魔一边喝血,一边叫嚷道:“杀戮期太无聊了,真是好久没有尝过这么新鲜的味道了,不错,不错!杀戮期之前,这火命鸦,我看都不看一眼。”

“小王只是太久没饮血了,先拿这火命鸦解解渴,这次出来,一定要让小王吃饱喝足,我知道还有一个族群,那是兽族那边的,叫做‘荒野牛’,有上千头聚在一起,那血量是无比充足啊,我们过去,可以先设下陷阱,一网打尽,一头都别想逃走。”

正在捉拿火命鸦的,有一头漆黑色的雄鹰,身上有两对锋利利爪,如同道器一样锋利。

另外一个,则是一头淡紫色的鸟,有点像凤凰,十分好看,但是差了一些神韵,显然不是仙兽,这是个女的,她道:“小王才看不上那荒野牛呢,虽然血量多,但是味道太臭了,我知道南边有一群‘云仙鹤’,味道才鲜美,虽然只有三百只,但贵在优质。”

为了讨好那小鹏魔,这些妖魔还争执了起来,一些认为杀戮期刚过,小鹏魔要尽兴,一些则认为再饥渴,也不能囫囵吞枣。唯独那小鹏魔不说话,只顾着享用,让手下的妖魔去猜测自己的心思。

他们的争执,小鹏魔的悠然,再和火命鸦的凄惨和绝望相比,这样的画面,真让吴煜意识到,自己封为信条的那句话:修行即使掠夺,强大方能侠义。

这个古妖世界,比起阎浮世界还要奉行法则,作为这个世界的帝王之子,小鹏魔尽情屠戮生命,手下人阿谀奉承,无人能审判。

但他不幸,这时候遇到了吴煜,面对如此残暴的小鹏魔,吴煜不打算留情。

在他们正在沉浸在自己世界里的时候,吴煜化作黄金仙猿,以那法天象地,将自己的身体变化最大,出现在他们眼前,这样的话,他们会认为吴煜是猿猴妖魔,而不是一种他们不认识的存在。

“你,要来行侠仗义吗?”小鹏魔吞掉嘴里的尸体,面带笑容,看着吴煜。

其他手下一愣,然后哄然大笑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