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三章【天攻的悲剧】(第3/3页)

铠甲上面那么多铁片,可以拆开来卖就是了,需要的时候卖一两块,只要能支撑几天,说不定就能等到夏亚那个家伙回来。这样的话,铠甲虽然少了几片铁叶子,也好歹比整个儿全部丢了要强得多。

可怜的地精,简直比土鳖还土鳖!这铠甲卖的就是打造的工艺!它把好好的一套完整的铠甲拆了开来,今天卖一片,明天卖一片,却只卖出了废铜烂铁价。

不过还在这么一身重铠,也有那个几十斤的分量,靠着卖这个,居然又支撑了不少日子。

最后铠甲上的铁片卖光了,就剩下了一个底子,可怜的地精再次面临饥饿的问题。

这次它在野火镇上待了那么多天,终于找到了一条好的活路:

乞讨!

对于地精来说,它是完全不懂得所谓乞讨是什么意思的。它只是亲眼看见一群穿的破破烂烂的,和自己装扮相仿的家伙,每天蹲在道路和城门墙角的地方,一路叫喊,很快就过路的人随意丢下一两个铜板。

地精大爽:原来来钱这么容易,好,本领主也这么干!

它当即就寻了进城门之后道路上最热闹的路口,就往那儿一蹲,掏出从垃圾堆了拣来的一个破碗就往面前一放。

结果果然来钱了!毕竟这野火镇里,乞讨的不少……但是他的,就算是在见多识广的人,你见过一个地精当街乞讨么?!

这么新鲜有趣的事情,自然吸引了不少路人,那些路人看着新奇,也颇有大方的人就随意打赏,很快不到半天,天攻面前的那只破碗里就装满了铜板!

天攻大爽,却不知道已经惹来了麻烦。

原来这世上任何地方,有人的地方就有纷争,野火镇上无好人,就连这些乞讨的家伙也都自由组织。每天乞讨所得,大家晚上回去之后再由首领平均分配,这样所有的乞丐大家都有饭吃。

天攻这么一出面乞讨,占了街头最好的地方,还吸引了大部分路人的目光——道理就是这么简单:镇子里一共就那么多行人,大家都把身上的零散钱施舍给这个地精了,那么其他的乞丐就只能喝西北风了!

这还了得?!敢抢咱们堂堂的野火镇乞丐团的生意?!

结果,天攻得了一大碗铜板,还没来得及去买些吃的,刚走到街尾就被一群乞丐给围住了。

若是往常,它天攻的本事,还怕这群泥腿子?

只是这个时候,已经连续饿了那么多天,走路都两腿发飘,多少天没沾过肉尾了,每天就吃两口面饼硬撑,肚子里那么多天没见油水,身体软的仿佛一团棉花,又没有了趁手的铁棒武器……

结果,世界上最悲惨的事情发生了。

堂堂的地精领主天攻,曾经和奥丁武神黑斯廷都正面抗衡过的地精强者,天攻大人……却被一群乞丐打得抱头鼠窜,这一天,野火镇上的人看见了一副有趣的场面:一个地精被一群乞丐追得满城乱窜。

这镇子里乞丐实在不少,其中身强力壮得足足有一百好几十人!而且又是本土作战,道路熟悉,最后把天攻堵在了一个巷子里狠狠暴捶了一番,把个堂堂得地精领主打的满头包,临走的时候,那丧尽天良的乞丐团的头子眼看天攻穿的那条裤子是军中作造,料子相当不错,居然还把天攻的裤子给扒了走……

可怜天攻连最后一条活路也被断掉了。跌跌撞撞起来之后,光着屁股在镇子里转了一天,最后找到了一条破麻袋,捅穿了之后套在身上,就算是勉强代替裤子了。

它这下是真的走投无路了,城里的乞丐团视它如仇敌,它连乞讨都不能,如果再敢当街乞讨,直接就是一顿暴打。

天攻心中气苦郁结,想起自己在家里的时候前呼后拥,威震红色旷野,现在落魄如此,不由得悲从心来。

这要是换了别人,干脆就抬腿走人,回家算了!只要回到部落里,它就又是一个风光的领主。

但天攻可不这样,它越发的执着起来,心中一片痴心,只想找到“老婆”,最后咬牙:老子都吃了这么多苦头了,如果不找到奥克斯就这么回去,岂不是全部都白费了!不回去,坚决不回去!!

大概是这份痴情,终于感动了老天,今天天攻这天坐在城门外的城墙根子那儿,眼巴巴的看着道路的前方,终于等到了夏亚的到来!

夏亚一问才知道,在见到自己之前,可怜的地精已经饿了三天没吃一口东西了,每天就只能在城里的水井旁灌上一肚子凉水——总算混一个水饱吧。

如果再见不到,恐怕这位威震红色旷野的地精猛人,曾经力扛黑斯廷的地精强者,真能在野火镇这种地方活活饿死呢。

“可怜,实在太可怜了。”夏亚也唏嘘了一番,拍了拍地精的肩膀:“想吃什么,和本大爷说!今天遇到了我,以后管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