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5章

“你温柔,我也温柔,他为什么这么凶?”

江玲珑看着远处掐腰怒斥的儿子。

丧尸皇:“可能是太生气了。”

江玲珑:“他自己聪明,不能要求其他小伙伴和他一样聪明。”

丧尸皇走过去,一群被训的像鹌鹑一样的小丧尸乌压压地跑走。

丧尸皇一手抓住小崽子的背,提溜回来。

方钰翔小短腿扑腾。

“放开我!气死我了!他们太蠢了,明明告诉他们水火相克,他们就是记不住!啊啊啊啊,气死我了,他们怎么就这么蠢!”

丧尸皇:“在我眼里,你也蠢的一无是处。”

方钰翔:“有本事,你当着我妈的面儿说我呀。”

丧尸皇:“当着你妈的面,我也敢这么说。”

方钰翔:“来呀,你要是不敢说,你就再也不能逼我睡午觉。”

丧尸皇提着他晃一晃,“胆子不小,敢跟我谈判了。”

方钰翔:“我不愿意屈服在你的霸道下,我希望拥有民主、开明、自由的家庭氛围。”

丧尸皇:“等你满十岁,有能力出去闯荡了再来跟我说这个,现在,我是你老子,你必须听我的话。”

丧尸皇打压小崽子的嚣张气焰,当着江玲珑的面儿说他蠢。

江玲珑明白,在子女教育方面,父母要站在统一战线,尽管她觉的她的崽子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地聪慧。

江玲珑对方钰翔求救的眼神视而不见,赞同地点点头,“确实不太聪明的样子,如何排兵布阵,如何指挥手下,如何锻炼将士,如何让士兵令行禁止,这些都不知道,难怪会失败,这就是吃了没文化的亏。”

方钰翔这朵狰狞的食人花瞬间枯萎了。

江玲珑:“小钰,唐诗宋词背会了吗?”

方钰翔诚实:“没有。”

江玲珑遗憾地摇摇头,“看来,你没有你爸聪明,你爸在你这个年龄,倒背如流。”

丧尸皇满眼质疑地看向她。

他怎么不知道他小时候这么天才。

小崽子才两岁半,他两岁半的时候只会把书撕掉听响声。

江玲珑面不红气不喘地睁眼说瞎话。

涉世未深的方钰翔信了。

平白多了学习压力,方钰翔不开心地嘟嘴,“为什么背唐诗宋词,都没有用?”

江玲珑:“你喜欢小芽吗?”

方钰翔:“喜欢。”

江玲珑:“小芽喜欢小胖胖。”

方钰翔:“那我就不喜欢小芽了。”

江玲珑:“如果你以后喜欢上一个姑娘,这个姑娘却不喜欢你呢?”

方钰翔两眼噙着泪,“为什么我喜欢的不喜欢我?”

丧尸皇笑看着这对母子。

江玲珑把小家伙逗哭了,赶紧抱起来哄一哄。

方钰翔伤心地掉泪,“她们不喜欢我,我也不去喜欢她们。我喜欢妈妈,妈妈喜欢我就可以了。”

江玲珑的心瞬间成了棉花糖,全是甜。

江玲珑抱着小家伙回家,“想要一个小姑娘喜欢自己,自己就要有资本,比如晶核,美貌,气质。晶核可以让你给喜欢的姑娘一个舒适的生活方式,美貌可以让小姑娘一眼发现你,气质可以吸引小姑娘慢慢地喜欢上你。”

方钰翔听的认真。

江玲珑继续为崽子即将到来的学海做铺垫,“有实力的人才能得到更多的晶核,实力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日日修炼。美貌,你妈已经给你了,这个不用担心。气质就需要培养了。这三样,就目前来看,你的气质是最拖后腿的。”

方钰翔嘟嘴。

江玲珑:“你不要不承认,你刚才掐腰训斥的样子,特别像你爷爷养的那只老鸭子。”

方钰翔的小脑瓜蹭一蹭她的脖子,小声,“他们太笨了嘛。”

江玲珑笑地颠一颠小家伙。

方钰翔:“妈妈是怎么喜欢上爸爸的?”

江玲珑牢记初衷,话题始终不离主题,“你爸爸有气质。”

丧尸皇笑着捏了下她的耳垂。

话题铺垫的差不多了,江玲珑开始删删减减,进行这一次的教育总结,“想要喜欢的姑娘喜欢自己,就要有气质;想要有气质,就要背唐诗宋词。”

方钰翔被绕晕。

江玲珑强调,“腹有诗书气自华,唐诗宋词可以让小钰有翩翩君子的气质。”

方钰翔:“真的?”

江玲珑真挚:“真的。”

方钰翔抱紧妈妈的脖子。

回到家,丧尸皇下厨给江玲珑炸丸子,作为她费劲心思引导教育小崽子的奖励。

方钰翔跑去书房背书,江玲珑让铁蛋看着他,她去厨房吃丸子。

丧尸皇:“我吸引你的气质是什么?”

江玲珑拍拍他的肩膀,“这些话都是糊弄小钰的,你别当真。”

丧尸皇:“那我的什么吸引了你?”

江玲珑:“你猜一猜。”

丧尸皇肯定:“晶核。”

江玲珑:“对呀,我欠你太多晶核了,一辈子都还不起了,只能以身抵债。”

丧尸皇:“这个答案太世俗了。”

江玲珑:“其实,最根本的原因是英雄救美,美人无以为报,以身相许。”

丧尸皇听她话里有话。

江玲珑:“我担得起英雄,你担得起美人,一个完美浪漫的爱情故事。”

丧尸皇淡淡地瞥她一眼。

丧尸皇:“反过来,我担得起英雄,你却担不起美人。”

江玲珑:“让你当英雄,暴殄天物,你应该当美人。我救了你是真实的毋庸置疑的事情,这个英雄,我当的问心无愧。”

丧尸皇:“你若不救我,我也能自救。”

江玲珑:“我救的不是你的身体,而是你的灵魂。你想想,你那时是不是像个幽魂一样没有目标也没有活着的乐趣。是我带着你打开了味蕾的奇妙世界,让你有了活着的目标。”

丧尸皇:“不是,我当时只是突然想明白,你这样一个胖妞都能活的每天傻乐,没道理我要行尸走肉地活着。”

江玲珑怀念:“我当时的一身肉,养的可难了,其他队伍都没有像我这样有肉的队员,只有我们平安队有。很长一段时间里,我都是我们队伍的骄傲。为了维持这个骄傲的身材,一有好吃的,云姐就先给我吃。”

一有好吃的先紧着她吃成了整个平安队的传统,直到现在吃穿不缺,平安队的其他人碰见好吃的,还是先邮寄给她。

前头她收到吃食,后头丧尸皇送晶核给他们。

他们发现了这一条致富路,开始搜刮各个人类基地的美食邮寄过来。

方钰翔亲近妈妈,心里更崇拜爸爸,一些行为举止都有意无意地模仿着爸爸,现在拿着刀叉慢条斯理地吃丸子的动作和丧尸皇一模一样。

江玲珑:“筷子无所不能,任何吃食没有筷子解决不了的。”

丧尸皇:“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