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归天马 3(第2/7页)



  夺罕扬起手,开口说话,上万人注视着他,肃静下来。

  “从后天起,大队不再往西南走,咱们得换个方向。”一瞬间朔勒以为自己听错了。只要顺着眼下的方向直行,十日之内便能抵达白石,此时改变方向,无异于舍近求远。他身边的人同样目瞪口呆,接着所有人都炸了窝,闹嚷起来。近卫队的响鞭在头顶炸响几十次,朔勒才又能勉强听见夺罕尔萨的声音。

  “这几天游哨队一直盯着左菩敦人的行踪。我们在北,他们在南,都是朝着西面的白石去的,他们比我们要慢两天的路程。但是,有一支多于五千人的骑兵队,今天天没亮就轻装离开了他们的大营,一定是准备在路上埋伏咱们。埋伏的地点不好说,但应该就是这几天咱们即将经过的地方。”“让他们来!”库尔拜恩在底下高喊,“难道这帮混球追到哪儿,咱们就得远远逃开?”他挑衅地注视黑发的人影。朔勒知道,身为夺罕尔萨的亲随侍卫,他必须阻止这样的无礼行径,可他也想知道夺罕会如何回答这个质问。

  “我们不打算逃,我们要跟他们打。”夺罕语气平缓。

  “怎么打?给他们看十七万个奔逃的屁股,把他们吓得屁滚尿流?”库尔拜恩讥讽地问。

  夺罕并未动怒:“往正西走的话,我们要在路上多耽搁一天。可是,假如这支埋伏的骑兵队冲散了大队,收拾起残局来,花费的时间只会比这更多。到那时,他们就能把我们甩下,提早赶到白石。记住,我们驻扎在白石守卫冬场的,只有三千骑兵。”库尔拜恩不说话了。事实上,谁也不说话了。他们都知道三千名孤立无援的骑兵死守原地,对抗十多万人的大队,会是个什么后果。

  “出去打仗的人,分成两队。脚程快、胆子大的家伙去跟这支骑兵队打交道,把他们闹得团团转。有力气、能打硬仗的,就跟着我们自己的骑兵队一起出发,去给左菩敦人的大营找点麻烦。剩下的人可以留在家里给女人们帮忙,眼下还有几万只羊等着合圈配种,正缺人手。”夺罕眼瞳浓黑如点漆,纵然相隔数十尺,目光越过拥挤人群,亦犀利刺人,“库尔拜恩,你选哪一种?”红铜色头发的汉子有些不自在,仍不愿示弱,大声说:“我能打硬仗,我去那些兔崽子的大营!”“好。那么你跟我一队。”夺罕微笑。那张过于沉静的脸孔令朔勒心中油然生出不安。这个即将率领大队奔袭左菩敦部大营的男人是个左菩敦人。若不是年幼时在格蓝雷布一战中被掠到东陆,夺罕本应继承左菩敦的汗王之位。他这是在谋划对付他自己的部众啊。

  “谁愿意去拦截左菩敦骑兵队?”夺罕接着扬声问道。

  “我去。”吉格挑选的战士队伍中,有人向前迈步,朔勒的心在胸膛里怦然一动。

  诺扎毕尔从酒桶上跳起站直,这下他比在场的任何一个人都高了。“老光头,你挑的这是什么人啊。是不是你脑门太亮,把自己的眼睛晃花啦?看这胸脯!”他冲着吉格嚷嚷,“这要么是个鸡胸的小娘娘腔,要么是个大闺女,这是叫你选人打仗,不是叫你选……”朔勒急忙跳上去扯下马贼,捂住了他那喋喋不休的嘴。

  “她是我的闺女,打仗比男孩还强。还有,再让我听见你说这些、这些……”吉格忽然语塞,光头像火把似的亮了起来,“我就把你的脏舌头抻出来,钉在地上。”苏苏终于挤过人群,走到酒桶跟前。女孩橙红宝石般的眼珠盯着马贼,充满挑战:“老头告诉我,会有个马贼带我们去拦截骑兵队,听说他的马快极了。我很想见识见识。”马贼掰开朔勒的手,仔细地端详红发女孩的脸,“哈,有意思。好吧,你想见识就尽管来吧。反正你是个姑娘,就算被甩开十里地,也尽可以坐在原地哭,等你老爹来领你回去。”年轻牧民们小声笑了,苏苏的脸略有些红。

  “你在干吗?”朔勒急了,用两只手指拉扯苏苏的衣角,低头在她耳边悄声说,“打仗不是女孩儿干的事情。”她回头瞪他,脸上还带着他的箭留下的新伤。朔勒的脚趾在靴子里蠕动着,悄悄往后挪了一步,腰后的伤扯得生疼。

  “是吗?那你一起来,怎么样?”女孩逼近一步,她的头发闻起来像初夏雏菊盛开的原野。

  “是啊,你也来怎么样?”马贼耳尖,从木桶上倾身过来,努力睁大浑浊的灰眼睛,期待地看着朔勒。

  自从初次作为亲随侍卫出现在夺罕身后的那一天起,朔勒再也没有被这么多人同时瞩目过。他舔舔干燥的嘴唇:“我……”周围的笑声更放肆了,阿拉穆斯在不远处对他皱眉,示意他不要胡来。

  朔勒一直知道自己和哥哥不一样,他们不是亲兄弟。他是捡来的孩子,这一点妲因和克尔索从没避讳过。阿拉穆斯是个好骑手,好射手,好牧人,好猎人,摔跤也数一数二。妲因呵斥朔勒时,父亲克尔索总是在一旁沉默不语,只有阿拉穆斯会替他说两句话。每次看见阿拉穆斯,朔勒就讨厌自己。他讨厌自己的金发长得那么快,讨厌自己异常明亮的绿眼珠,讨厌自己细得像芦苇一样的腰板,讨厌自己怎么也打不好响鞭的手,讨厌自己时常跌绊的笨拙双腿。他想做个有用的人,做个不比阿拉穆斯差劲的人一次也好。

  朔勒垂下眼,猛然一横心,说:“我去。”“不行!”阿拉穆斯毫不掩饰地反对,“你骑马不够快,力气也小,不是块打仗的料子。”“旗杆小子,你哥哥说你就只配在家放羊啦。”马贼脸上挂满令人憎恶的笑。

  “我要去。”朔勒语气仍然执拗,却不敢抬头。

  阿拉穆斯撞开人群大步走到他面前,朔勒感到自己的脖领子被揪紧提高。阿拉穆斯在人群里算是高大的,只比朔勒矮两寸,气力却大得多。“你疯了?你连羊都不敢杀,怎么杀人?”那双琥珀般的眼睛恼火地逼视他。

  朔勒鼓了鼓劲,说:“我杀过人的……我想试试打仗。”“试试?要是你再从马背上掉下来,就不是摔断一只手的事儿了,打仗是要命的。哪一次你闯祸犯傻,最后不是我来救你?”阿拉穆斯压低声音,“可是这回我要跟夺罕尔萨去突袭左菩敦部的大营,没法再跟在你屁股后头盯着了。”“我不是小孩儿了,不用你盯着。”朔勒终于不再闪避,直视阿拉穆斯的双眼,“就这一次,你能不能别管我?”阿拉穆斯忘了压抑自己的嗓门,朔勒从没见他这么愤怒过。“别管你?你以为我乐意管你?你连成人礼都还没行过,压根儿是个毛孩子!”血液轰一声涌上头顶,朔勒脸上像被人抽过热辣辣的巴掌,一块一块地烧灼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