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驿站(第4/11页)

他沿着街走。他的妈妈给了他坐出租车的钱,但只要不下雨他就步行。他边走边晃着自己的书包(有时是他的保龄球包,尽管多数时候它被留在他的储物柜里)。在其他人眼里,他是个典型的美国男孩,有着一头金黄色头发和蓝色的眼睛。女孩们早就开始注意他(当然有她们母亲的批准),他也并没有以害羞小男孩的傲慢来避开她们。他跟她们说话时带着他自己都没意识到的专业态度,总是把她们都吓走了。他喜欢地理,喜欢在下午打保龄球。他爸爸拥有一家生产保龄球馆用的自动排瓶机的公司的股票,但是中城保龄球馆不用那个牌子。他以为他没有注意这一点,但其实他心里是清楚的。

沿街走时他会经过布麓蜜百货商店,橱窗里的模特穿着裘皮大衣,爱德华式的六颗纽扣的西服;有一些一丝不挂,一些“差不多是全裸”的。这些模特——专门穿时装供展览的模特儿——也都十分专业,而他憎恨所有的专业态度。他还太小,还不知道会恨自己,但是种子早已播下了;给他些时间,种子会发芽,会结出苦涩的果实。

他站在街角,拎着书包。车流轰鸣而过——有咕哝着的巴士,都是蓝白相间,有黄色的出租车,“大众”汽车,一辆大卡车。他只是个孩子,但和平常孩子不同,他从眼角里看到了杀死他的人。是黑衣人,但是男孩没看到他的脸,只看到他飘动的长袍,伸长的双手,和那个僵硬的专业微笑。他跌倒在街上,双臂前伸,还拉着他的书包,包里面格丽塔·肖太太做的极度专业的三明治完好无损。他瞥到一张完全吓呆了的脸,是透过挡风玻璃看到的;那是一个戴着顶深蓝色帽子的商人,帽子的绶带上还插着根很小但惹眼的羽毛。某个地方有台收音机里正传出震耳欲聋的摇滚乐。远处人行道上的一位老妇人尖叫起来——她戴着顶黑色帽子,还有面纱。那层黑色面纱没什么特别,看上去倒像是穿丧服时戴的面纱。杰克什么都没感觉到,只是有些吃惊,还有一些他通常有的那种不知所措感——难道一切就这样结束了?在他的保龄球打到二百七十分前?他重重地跌在街上,看到离眼睛两英寸的地方有一条沥青的接缝。书包从他手里震了出去。他正在想膝盖是不是擦破了皮,这时那个戴着深蓝色帽子、插着惹眼羽毛的商人的车从他身上开过。那是辆巨大的一九七六凯迪拉克,有着侧壁是白圈的费尔斯通轮胎。这辆车的颜色几乎和商人戴的帽子一样。它压碎了杰克的背部,把他的内脏挤成了汁水,他的血从嘴里喷出来,像高压龙头喷水那样。他别过头,看到凯迪拉克闪亮的尾灯,已经抱死的后轮下面喷射出许多黑烟。汽车也碾过了他的书包,留下了一条很宽的黑色轮胎印。他又转过头,看到一辆灰色的福特车尖叫着急刹车,停在离他几英寸远的地方。一个推手推车卖椒盐卷饼和汽水的黑人向他跑过来。血从杰克的鼻孔、耳朵、眼睛和直肠里流出来。他的生殖器官都被碾碎了。他很烦躁地想知道他膝盖上的皮被擦成什么样了。他不知道是不是上学要迟到了。现在那个凯迪拉克的司机朝他跑来,嘴里胡言乱语。不远处有个可怕的、平静的声音传来,那是个象征着死亡的声音:“我是个牧师。让我过去。《悔罪经》……”

他看到黑色长袍,突然产生了一种恐惧。就是他,黑衣人。杰克用尽最后一点力气转过脸。收音机里现在放的是摇滚乐队“亲吻”唱的一首歌。他看到自己的手在人行道上拖动,很小,白色的,很好看。他从来没咬过自己的手指甲。

看着他的手,杰克离开了那个世界。

4

枪侠蹲下来,紧锁着眉陷入沉思。他很疲惫,全身酸疼,他的思路越来越慢。他对面的这个男孩简直不可思议;他睡得很沉,双手合在膝上,呼吸平静。他回忆时几乎没有流露任何感情,只是接近末尾,讲到“牧师”和“《悔罪经》”时他的声音有些颤抖。他当然没对枪侠讲他的家庭,和他自己的那种不知所措的感觉,但也有些零星地触及——足够让枪侠拼凑出一整幅图画了。但男孩所描述的那个城市从来没有存在过(除非是神话中的路德城),这点让枪侠十分不安。他所有的叙述都让枪侠不安。枪侠最怕那些影射的意思。

“杰克?”

“什么?”

“你醒过来后想记得这些事,还是全部忘记?”

“忘记。”男孩很快回答。“当血从我嘴巴里喷出来时,我都能闻到自己的屎的臭味。”

“好吧。你现在就要睡着了,懂吗?现在是真正的睡着。过去,躺下,如果你觉得舒服的话。”

杰克躺下来,一动不动,看上去非常小。但是枪侠不相信他会一点危害都没有。对他,枪侠有种致命的感觉,这又像一个圈套。他不喜欢自己的这种直觉,但是他喜欢这个男孩。他非常喜欢他。

“杰克?”

“嘘。我睡了。我想睡了。”

“对。你醒过来时什么都不会记得。”

“行。好的。”

枪侠看着杰克,不由想到了自己的童年。他通常总觉得自己的童年仿佛是发生在另一个人身上——这个人穿越了时间的奇妙透镜变成了另一个人——但现在看来,他突然觉得童年近在咫尺,近得让人难以忍受。驿站的马厩里非常热,他小心地喝了几口水。他起身绕到房子后面,探头去看其中一个关马的隔室。角落里有一小堆白色的干草,和一条叠得有棱有角的毯子,但是没有一点马的气味。马厩里任何气味都没有。烈日蒸发了所有的气味,一点不剩。

在马厩后面,有个很小的暗室,正当中放了一台不锈钢机器。机器上没有一点锈迹或腐渍,看上去就像台炼黄油的搅乳器。在机器左边,一根镀铬的管子延伸出来,直伸到地上的排水沟里。在其他干旱地带,枪侠见到过类似的抽水机,但如此大型的倒是头一回见识。他无法想像人们(那些早已逝去多年的人们)挖了多深才探到水,那沙漠底下永远黑色的秘密。

驿站被废弃后,为什么没有人把这台抽水机搬走?

也许是,魔鬼。

他突然打了个冷颤,背部不由自主地抽动了一下,浑身起了层鸡皮疙瘩,然后慢慢消散了。他走到控制闸门边,按了启动按钮。机器开始轰鸣。约莫半分钟后,一股清冽的水流从管子里喷涌而出,流入排水沟,准备重新循环。大约抽了三加仑水后,抽水机戛然而止。这个机器在此时此地显得那样突兀,就像“真爱”这个概念一样让人觉得不可思议,然而机器却是真真切切地立在眼前,像上帝的审判那样真切,它沉默不语,但却能让人想起世界开始变化前的那段日子。也许水泵的运转靠的是原子能,因为方圆几千里之内都没有供电站;假使它用的是干电池,电也早该耗尽了。制造厂商的名字赫然刻在机器上:北方中央电子。枪侠不大喜欢这种方式。